烟草专卖局(营销部)烟草专卖局(营销部) 【领导人】
党支部书记、局长(经理):巩 才(7月离任)
杨中山(7月到任)
党支部副书记、 副局长:方喜林
副经理:刘晓东
【概 况】 宝清县烟草专卖局(营销部)是集卷烟营销配送、专卖管理为一体的政企合一单位,承担全县10个乡镇、 3家国营农场的卷烟访销配送服务和卷烟、烟叶市场监督管理职能。内设综合办、专卖管理办公室、营销配送部、名烟总汇4个职能科室。9月,县专卖管理办公室为加强全县卷烟、烟叶、卷烟制品执法管理及办证等工作,经局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报请市局审批,裁撤了原稽查一中队,增设1个稽查大队。调整后,县专卖管理办公室下设3个稽查中队、1个稽查大队,共有稽查人员16人。年末,在岗职工56人,退休24人,退养18人。
县烟草专卖局办公楼
2009年,全县卷烟零售户2 769户。市局下达当年卷烟销售任务指标为 14 300箱,实际销售卷烟14 016箱,比任务指标少销售284箱,完成市局下达任务指标的98.01%。完成销售额17 474.50万元,比上年度14 573.90万元增长19.90%;实现毛利 3 582.90万元,比上年2 725.00万元增长31.48%。为提高销售金额,县烟草专卖局重点销售高档卷烟,全年销售一类卷烟 491箱,二类卷烟223箱,三类卷烟3 928箱。单箱值12 467元,比上年度10 195元增长22.29%。年内,有16人被评为县局先进个人,有3个班组被县局评为先进班组。
【经营管理】
一、营销网络建设。全县分为8个送货区域,由营销部3名客户经理统一管理,由配送部的21名配送员送货服务。年初,县烟草专卖局将全年销售计划分解到 8个区域,营销部进一步完善了客户经理签到制度,客户经理按要求每天填写签到簿和零售客户卷烟销售台账,使经营管理工作实现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营销、配送工作。营销部注重纪律建设,按照惯例,每天上午领导和配送人员开早会,研究确定当天工作任务;下午领导和客户经理召开例会,总结当天工作,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并且有会议纪录。确保了营销工作有序开展,配送工作安全无事故。
【卷烟市场专卖管理】
一、打假工作。县专卖管理办公室全年共查获假冒卷烟案件10起,案值 10.53万元,查扣假烟575.4条,端窝点2个;处理2008年烟叶案件5起,金额17.30万元,查扣烟叶18 117公斤,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罚没指标。
二、内部管理工作。年初各科室负责人与局长鉴定了逐级追究为重点的内部监管责任状,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罚没任务指标实行逐级分解,把任务分解到了每个稽查人员头上,收到了良好效果。全年组织以真假烟鉴别、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卷宗制作和岗位技能培训为主要内容的专卖人员培训3次。同时制定了专卖人员考核管理规定,指导和约束专卖人员工作行为。
三、打假专项行动。在“元旦”、“春节”期间,县烟草专卖局在“打网络、净市场、迎双节”、“迎国庆、净市场、促增长”及“守边卡口、扼守边界、铲除假烟、力净市场”等专项打假活动中,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和奖惩办法,把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每个专卖稽查中队,同时对卷烟市场进行了彻底排查。为进一步完善打假协作机制,县烟草专卖局和工商、税务、公安部门联合执法,重点检查了主要交通站点、配货站及 3个国营农场。活动期间,共查处假冒卷烟案件10起。其中,万元以上案件3起:1月10日,镇内稽查中队在宝清镇清蒲巷18号查获涉嫌假冒卷烟125条,其中,盖中华75条、红塔山50条,案值30 150元;1月19日,一中队在七台河至宝清的客车上查获非法运输假冒卷烟软中华40条,案值22 000元; 1月20日,特业中队在佳木斯至宝清的客车上查获非法运输的假冒卷烟软中华29条,案值15 950元。
四、监管工作。县烟草专卖场管理局对卷烟零售户实施了 A、B、C类诚信等级管理,按月定期检查、走访、考核,及时处理零售户违法违规行为。对专卖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制和季度考核制度,把零售户的守法经营与专卖人员工作业绩挂钩。每月定期对卷烟销售情况进行检查,从卷烟到货和配送到零售户实行全过程监督。每周定期电话访查50户卷烟零售户,访查订单卷烟数量与送货数量是否相符。卷烟供货全部由双鸭山烟草公司统一供货、统一电话访销、统一配送,按照零售户电话订货数量统一送到零售户手中。全年末发生虚拟客户、拆单分销、向无证业户供货等行为。
五、无假烟社区建设。在县城内人民路、中央大街西段和五九七农场场部 3处主街道开展了无假烟社区创建活动。
【烟叶生产与收购监管】
一、监督检查。
(一)种子来源、去向。县烟叶分公司全年共采购种子15公斤,下拨种子11.7公斤,由 3个烟叶站统一温室育苗、分户假值。剩余3.3公斤种子已被封存在烟叶分公司生产办。
(二)种植合同。烟叶分公司全年共签订烟叶种植合同656份,合同种植面积 1 755.67公顷。经检查,烟户签订的种植面积、收购量与录入微机的计划数相符。
(三)假植育苗。4月5~15日假值期间,共抽查了3个烟站30户烟农,每亩假植育苗1 200~1 500株之间,符合育苗标准。
(四)烟苗移栽。5月6~19日进行了烟苗移栽,移栽面积1 755.67公顷。 5月25日~6月5日,对移栽面积进行了复查,复查了3个烟站54户烟农,复查面积180公顷。经核实,不存在超合同移栽和无合同种植问题。
(五)烟叶收购与调拨。从9月1日~11月9日,共收购烟叶3 89.06万公斤,其中有4.06万公斤由省局统一组织录入,385万公斤烟叶调往勃利龙湘烟叶有限责任公司。
二、收购管理。在烟叶收购阶段,县烟草专卖局为严防烟叶外流,制定了《烟叶收购期烟叶专卖管理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8月,县政府组织召开了烟叶收购协调会议,制定了宝清县烟叶收购期烟叶堵截方案,并出台优惠政策,对公安及其它执法单位移交的烟叶案件,按烟叶收购价的 80%给予办案经费。对各乡镇发生的检查堵截费用在烟叶税分成中列支,由各乡镇检查堵截外流烟叶,按外流烟叶比例扣减烟叶税分成奖。县烟草专卖局成立 3个堵截组,出动人员20人、车辆3台,分别在七星泡镇、青原镇、宝清镇3处卡点进行堵截。县政府组织 3个重点种烟乡镇成立3个组。协调公安人员25人参加了堵截工作。共查处涉烟案件 3起(年末尚未结案),查扣烟叶14 512公斤,金额13.90万元。
三、非法收购烟叶案件。2008年9月14日,七星泡镇徐宏海、高洪福非法收购烟叶 11 772公斤,案值112 533.80元。2009年3月30日被法院判处2年有期徒刑,缓刑2年。
【法律宣传】 县烟草专卖局在“3·15”消费者权益日和“6·29”烟草专卖法颁布纪念日期间,利用宣传车、宣传栏、宣传站和真假烟展台形式进行了宣传。利用宣传栏及展示台向 广大消费者介绍了鉴别假烟的相关知识及假冒卷烟的危害; 用广播向零售户和消费者宣传了《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介绍近两年开展卷烟打假打私取得的成效,并公布了举报电话。
【队伍建设】
一、内部管理。一是控制车辆使用,减少开支。按内部规定,车辆管理实行百公里耗油核算制度,超标准部分不予报销;车辆维修过程中,实行了零部件以旧换新、旧件交综合办保管的办法。二是实行招待费定额制度。每月招待费不准突破规定数额,并实行日清日结。三是对办公费用实行统一管理。所有办公用品由综合办统一购买。四是对专卖人员和业务人员补助费实行定额定期管理。
二、文体活动。6月,组织参加了市局组织的演讲活动。7月,县烟草专卖局组织了兵乓球比赛。演讲比赛中,营销部职工王磊获个人二等奖,名烟总汇营业员王伟获个人三等奖。
三、公益活动。在献爱心、送温暖活动中,县烟草专卖局共捐款13 200元,其中,为佳木斯市局电访员李夏患白血病的儿子捐款4 050元,为宝清县植树造林捐款9 150元。
(供稿 杨玉东 县志办责任编辑 王 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