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1986年4月28日在鹤岗市
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人大主任 车建生各位代表:
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紧密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认真开展了各项工作,在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推动我市的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市人大常委会所做的工作,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依法讨论审议我市的重大事项。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先后召开七次常委会会议,对我市经济建设、经济体制改革和其它方面的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的讨论审议。在去年 6月份举行的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主要听取并审议了市司法局和市工商局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汇报和关于经济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听取并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经济审判工作的汇报,就加强我市的法制宣传教育问题作出了决议。在8月份举行的第十五次会议上,主要听取并审议了市财政局、 审计局和卫生局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财政体制改革和上半年工作情况的汇报,关于审计监督工作情况的汇报及关于《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在12月份举行的第十七次会议上,主要听取并审议了市物价局和市科委分别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物价情况和关于科技工作情况的汇报。在今年三月份举行的第十九次会议上,主要听取并审议了市计经委、财政局和物价局分别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七五”计划纲要(草案)报告、年度计划安排意见报告、财政预算安排报告和关于省收费、罚没、集资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在听取和审议这一系列报告和汇报的过程中,委员们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提出了许多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对我市工作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二、认真开展各种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集中开展了20次视察、检查和调查活动。其中,视察3次,检查5次,调查12次。每次视察、检查和调查结束后,对于重大问题都写出书面报告,或上报市委,或转交政府、两院,或印发委员,既对政府和两院提出了改进工作的意见,又为委员搞好重大事项的审议提供了依据。
三、切实搞好政府和两院干部的任免。一年来,根据市政府和两院的提请,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的范围和程序,对市政府和两院的30名干部进行了任免。其中,市政府组成人员19名,两院系统干部11名。11月份,市人大常委会鉴于我市调整市级领导班子的需要,根据五分之一以上代表的提议,举行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依法补选了 4名同志分别担任新的市长和副市长,还选举了一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使我市国家机关领导班子进一步实现了新老干部的交替。
四、积极组织代表和代表小组开展各项活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主要从四个方面组织各级人民代表进行了活动:一是视察和检查。除吸收市人民代表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视察和检查活动外,在六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省六届人大三次、四次会议前夕,市人大常委会分别组织我市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开展了就地视察活动。本次会议前夕,市人大常委会委托各区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民代表,就我市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情况进行了视察。二是召开代表座谈会。今年元旦和春节前夕,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国和省人大代表,举行了座谈会。去年教师节前夕,又组织教师中的省、市人民代表,举行了庆祝教师节座谈会。三是开展联系活动。去年下半年,由市人大负责同志带队,对部分委员和代表进行了走访,征求他们对市人大常委会和我市各项工作的意见。四是召开全市代表和代表小组活动经验交流会。会上,市人大常委会安排13个单位和个人介绍了经验和体会,并就新形势下如何把代表活动开展得更好提出了要求。代表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密切了市人大常委会同各级人民代表的联系,并为依法行使各项职权奠定了基础。
五、妥善处理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接待代表和群众的来信来访案件34件,根据有关文件和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信访条例,都一一进行了处理。对其中比较重要的案件,主要领导都亲自过问,并责成专人进行督促检查,从而保证了信访案件的处理质量,提高了国家机关在群众中的威信。
根据彭真同志在全国六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的讲话精神和省、市委对人大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的过程中,着重加强了对政府和两院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在法律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一年来,围绕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经济犯罪,市人大常委会对公、检、法、司的执法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在监督检查中,既充分肯定执法部门的成绩,也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特别是对群众上访中发现的一些错处或量刑畸轻畸重的案件,都依法提出了意见,由有关部门进行了复查改判,保证了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贯彻执行。二是《环保法》、《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在《环保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作出的关于治理市矿水泥厂、农药厂环境污染议案的决议,对市矿水泥厂和农药厂治理污染进度情况进行了多次检查,推动了治理工作的开展。在《食品卫生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在1984年视察的基础上,再次组织了视察,并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督促市政府召开了进一步贯彻《食品卫生法》大会。此后,市人大常委会又对一些重点商店、饭店、粮店和销售网点的改进情况进行了复查,推动了《食品卫生法》的进一步落实。三是《地方组织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鉴于几年来在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过程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现象屡有发生,市人大常委会根据中共中央 (1984)9号文件精神,经与组织部门协商,共同下发了关于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事的通知,并对各区贯彻执行《地方组织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任免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向市委进行了反映,并与政府交换了意见,从而使不符合法律的现象基本得到纠正。
在工作监督中,市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三个方面开展了工作:一是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进行蔬菜生产和销售情况的调查中,发现我市秋菜价格比1984年上升了近 1倍,高于全省大中城市的秋菜价格,增加了城市居民的负担,就同政府进行了沟通,对市政府今年工作安排,提出了要进一步落实好国家规定的调剂蔬菜市场、平抑菜价、补贴资金政策的意见。二是市人民代表大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就开展尊师重教活动,解决市矿水泥厂、农药厂环境污染,建设向阳区集贸市场,解决环卫人员、车辆不足和修建公共厕所问题,提出了 5项议案,会议就这五项议案作出了决议。为了保证决议的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力量,深入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了检查,并于去年11月初和12月初分别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的联席会议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听取了市政府的汇报,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促进了落实决议工作的进行。三是市人大常委会决议落实情况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精神,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在五年内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 去年9月份,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委员、代表,用了20天的时间,深入到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了视察。在视察的基础上,于11月份召开市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市司法局代表市政府所作的汇报,对下一步的普法工作提出了要求。会后,除向市委汇报外,还在与政府的联席会议上,提出了尽快召开全市普法工作会议的建议,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推动了全市普法工作的开展。
为了提高监督工作的质量,保证各项法定职权的充分行使,市人大常委会在实际工作中注意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认真学法,严格执法。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各种法律、法规越来越多。市人大常委会一方面坚持认真学法,一方面坚持严格按法办事。去年调整市级领导班子时,由于市政府班子变动很大,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临时举行一次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进行选举,于是就召集了有 110多名市人民代表参加的座谈会,经过协商,一致同意提议召开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之后,市人大常委会又召开了第十六次会议,作出了决定,并及时举行了市九届人大四次会议。去年下半年,在视察《食品卫生法》的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严格按法办事,对一些违反《食品卫生法》的现象提出了意见,特别是对 3户靠近厕所的个体饭店,按照《食品卫生法》和省有关条例的规定,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了取消营业执照的建议。事后,尽管有人找上门来说情,市人大常委会从保护人民健康出发,始终坚持原议。另外,在处理几个量刑不准和违纪案件时,市人大常委会也是在掌握有关法律规定、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因而使个别违法现象得到了纠正。
第二,加强联系,正确处理监督和被监督的关系。一年来,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与政府和两院反复协调,由两院根据中央 (1984)8号文件精神,作出了关于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决定,由人大和政府共同制定了关于加强相互联系的制度,使彼此之间做到了既有法可依,又有章可循。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还先后与政府召开了三次联席会议,就我市一些重大问题和协调双方工作中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研究和沟通,为人大更好的开展监督工作,政府和两院更好地接受监督,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另外,在具体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意既充分行使自已的职权,又不干预政府和两院的正常工作。这样,就使人大工作基本上做到了既不失职,又不越权。
第三,尊重代表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在认真总结前几年经验的基础上,注意在各项工作中,从各个方面发挥代表的作用。凡是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市人大常委会都给予应有的重视,并做出妥善处理。为了给代表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市人大常委会采取了 7项措施:一是建立代表接待日制度,为代表及时反映各种意见和要求创造了条件;二是有计划地组织代表开展了各种视察、检查活动;三是从第十七次例会开始,每次例会吸收一部分全国和省、市人民代表参加;四是对委员进行了走访;五是组织了几次专题座谈会;六是发出了给全市人民代表的一封信,对代表提出了希望和要求;七是在发放会刊、简报的基础上,编辑印发了人民代表学习材料,供全市人民代表学习参考。这些措施的采取,对代表们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起到了推动的作用。
第四、贯彻改革精神,不断改进人大工作。为了便于集中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大事,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在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将过去征集提案改为征集议案,以便代表大会对议案中的重大问题作出决议、决定。同时,在人代会的开法上也做了一些必要的改进,使人代会的质量有所提高。在常委会议方面,市人大常委会突出抓了会前、会中、会后三个环节的改进和完善。会前,安排必要的调查研究,做到心中有数;会中,印发必要的调查材料,并安排充裕的时间让委员进行审议,发表意见;会后,责成专人整理委员的意见、批评和建议,及时转交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做好决议、决定和委员提出意见的催办落实工作,使常委会议起到了应有的作用。在日常工作方面,市人大常委会主要突出了调查研究,把审议、监督和调查研究有机地结合起来,从而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召开前,市人大常委会责成科教办对我市中小学二部率情况进行了近一个月的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对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中的二部率数据提出了质疑,促使政府重新组织人力进行了调查,对解决中小学二部制问题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五、加强请示汇报,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去年,市人大常委会在依法行使职权、开展工作的过程中,始终坚持经常向市委请示汇报工作。特别是一些重大事项,都做到了事前请示,事后汇报。在举行人代会及全市性代表活动时,都取得了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如去年两次人代会期间,市委书记都到会讲了话,强调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的必要性,阐明了人大的性质、地位、职权和作用,并对人大如何开展工作,对政府和两院如何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在干部任免问题上,市委多次强调要依法办事。另外,市委和市政府还为人大解决了一些实际问题,给人大开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按照《宪法》、《地方组织法》和改革精神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对法律学习得还不够深,掌握得还不够系统,特别是对一些具体法律、法规,还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因而运用起来不大自如,关键问题叫不准。二、对有些工作监督不到,还存在着畏难情绪,有时瞻前顾后,照顾面子,照顾部门关系,因而使得一些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三、有的调查研究还不够深入,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继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今年初,市人大常委会在总结去年工作的基础上,制定了具体措施,安排了1986年的工作,争取在新的一年里使人大工作更上一层楼。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