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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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市总工会
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工会的任务是以四化建设为中心,为职工说话、办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加强对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文化技术教育,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职工队伍,充分发挥工人阶级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主力军作用。
鹤岗市总工会是全市工会组织和各产业工会的领导机关,在市委和省总工会领导下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工会第十次代表大会精神,以四化建设为中心,把改革放在首位,认真坚持“两个文明建设”一起抓的方针,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独立负责的开展各项活动。
鹤岗市工会组织成立于1949年11月,称鹤岗市地方工会。1952年市、矿工会合并,矿区工会内设市内部负责地方工会工作。1953年从矿区工会分出独立。同年 3月召开市工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成立鹤岗市工会联合会。1958年2月改为鹤岗市总工会。1984年3月召开鹤岗市工会第九次代表大会,选出第九届委员78名。1986年全市有基层工会566个,车间工会1,521个,工会小组10,675个,会员157,011名,专职工会干部707名。市总工会设:生产部、生活部、教育部、宣传部、组织部、劳动保护部、女工部、技术协作办公室、工运史志办公室、职工物价监督总站、财务部、办公室。
主 席 张海惠
副主席 毛成义 孙大鼎 王辅胜(7月免)
(曹永清)
共青团鹤岗市委员会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鹤岗市委员会,是由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鹤岗市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全市各级共青团组织的领导机关。
共青团鹤岗市委员会及其领导下的各级共青团组织,在工作中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维护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同时尤其注重维护全市青年的权益;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开展各种适合青年特点的独立活动,引导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好青年。团结、带领全市各族青年为建设鹤岗,发展鹤岗,加速鹤岗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而奋斗。
共青团鹤岗市委的前身,是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鹤岗矿区委员会,筹建于1949年。1950年1月召开第一次代表大会,正式成立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鹤岗矿区委员会。1950年4月改称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鹤岗市委员会。1957年改称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鹤岗市委员会。1983年12月12日召开共青团鹤岗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共青团鹤岗市第十四届委员会。共青团鹤岗市委设:组织部、宣传部、文体部、青工部、学校部、青少年教育办公室、办公室。
书 记 刘玉华
副书记 李希有(6月免) 靳庆华 高登琦 陈维礼(8月任)
(王洪军)
鹤岗市妇女联合会
鹤岗市妇女联合会是鹤岗市委领导的全市各族女职工、女农民、女知识分子和其它劳动妇女、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妇女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妇女的群众组织,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纽带。
市妇联的任务是:团结全市各族各界妇女,坚决贯彻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抚育、培养、教育儿童少年健康成长,充分发挥妇女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中的重大作用,努力使自己成为代表妇女儿童利益,保护和教育妇女儿童的有权威的群众团体,为逐步实现妇女的彻底解放而奋斗。
1945年末,鹤岗市(兴山市) 成立妇女会,当时有会员2,420名,鹤岗市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于1949年召开。1983年12月15日召开第八次妇女代表大会。出席会议代表五百人,大会选举了鹤岗市妇联第八届委员会委员、常委、主任和副主任。委员32人,常委 9人。市妇联工作机构设:宣传教育部,儿童少年工作部、生产福利部、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部、办公室。
主 任 高福苓(8月任)
副主任 梁春枝 李红雨
(吕静茹)
鹤岗市科学技术协会
鹤岗市科学技术协会(简称科协)是中共鹤岗市委领导下的科技工作者的群众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纽带,是党和政府发展科技事业的助手。宗旨是团结组织科技工作者,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促进科学技术的繁荣和发展,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促进科技人才的成长和提高;为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作出贡献。
鹤岗市科协始建于1959年。至1986年共召开了5次代表大会。1959年3月21日召开鹤岗市第一届科技工作者代表大会,成立市科协。文化大革命期间被取消,中断工作。1974年,市科委成立了科技交流站,组织群众性科技活动。1978年 7月召开第三届科技工作者代表大会恢复了市科协组织。
主 席 杨吉昌
副主席 杨宝山(兼) 黄展延(兼) 肖日发(兼)
王有春(兼) 史东臣 张秋(兼)
(王国栋)
鹤岗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鹤岗市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简称市文联),是在中国共产党鹤岗市委员会领导下的全市各文学艺术协会的联合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文艺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1951年市文联成立。1958年有编辑组、采访组、音乐组。文革中停止活动。1978年11月文联恢复工作。
鹤岗市文联的任务是团结全市文艺界,在党的领导下努力创作和学习,积极发展和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满足人民群众文化生活需要,充分发挥文学艺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的作用,为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而奋斗。鹤岗市文联主办《春风》季刊,公开发行。
鹤岗市文联有12个协会。465名会员。1986年各协会共发展会员160名,省级会员19名。其中,省作家协会会员2名,省戏剧家协会会员4名,省舞蹈家协会会员6名,省电视协会会员2名,省民研会会员5名。
鹤岗市文联主席
邱子木(6月免) 许翰臣(8月任)
(李 勤)
鹤岗市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会
鹤岗市社会科学工作者联合会(简称“社联”),是在中共鹤岗市委领导下的群众性学术团体,是党联系广大社会科学工作者的纽带、是党领导社会科学工作的参谋和助手,帮助我市各级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和探索鹤岗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1984年2月召开鹤岗市社会科学界代表大会,并选举产生了鹤岗市社联首届委员会。
鹤岗市社联主 席 刘 忠(兼)
副主席 姜 富
(唐 娟)
鹤岗市归国华侨联合会
鹤岗市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市侨联),是在中共鹤岗市委员会领导下,团结、联系归国华侨,侨眷和海外华侨的人民团体。侨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一切活动的根本准则,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根据宪法规定,维护归侨、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维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接受法律咨询和提供帮助;广泛团结归侨、侨眷和华侨发杨爱国爱乡的光荣传统,为振兴和繁荣全市的经济,为实现祖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促进祖国统一和维护世界和平做出积极贡献侨联鼓励和引导归侨、侨眷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和品质;鼓励海外华侨同侨居国人民和睦相处,为侨居国的繁荣和发展做出贡献,为促进我国与各国的友好而努力。
鹤岗市侨联,于1984年 7月11日召开首届归侨、侨眷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市侨联第一届委员会。
几年来,随着侨务政策的不断深入贯彻,归侨、侨眷的人数不断增加,基层侨联组织逐步建立起来。
鹤岗市侨联第一届委员会
主 席 王恩生(兼)
副主席 周世乔(兼) 邓婉人 (邓婉人)
鹤岗市青年联合会
鹤岗市青年联合会简称青联,是全市各条战线青年团体的联合组织,是全国青联和省青联的会员团体,接受全国青联和省青联的领导。
青联的基本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的旗帜,团结教育各族各界青年,鼓励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不断提高爱国主义、社会主义觉悟,学习现代科学和文化知识,为把我国建设成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为实现祖国统一,为反对帝国主义、霸权主义、殖民主义和种族主义,维护世界和平而共同奋斗。
1962年成立筹委会,成立青联。在团市委设青联部,组织日常工作。自成立至今召开四届会议。1984年召开了四届一次会议。
鹤岗市青联四届委员会
主 席 李希友
副主席 靳庆华、高登琦、丁奇伟
(王友君)
鹤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
鹤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是团结、教育个体劳动者,为发展社会生产,方便人民生活,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服务的群众组织。对个体劳动者进行思想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开
展文明经营、优质服务活动;维护个体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反映个体劳动者的要求和意见;帮助个体劳动者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开展技术业务培训,提供法律咨询和信息服务;向有关部门提出发展个体经济的政策和立法建议;帮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工作;举办个体劳动者的福利事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全市个体工商户6,150户,比1985年增加24,5%。会员9,975人、比1985 年增加23.8%。
1983年10月召开鹤岗市个体劳动者第一次代表大会,成立鹤岗市个体劳动者协会。1986年3月召开第二次代表大会。市协会下设8个协会,35个分会,90个行业小组。第二次代表大会选出名誉主任、主任、委员21人。
名誉主任 安永范
主 任 胡明顺
秘 书 长 栾景阳
(曲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