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的通知
发出的通知
【发出的通知】
一、1月9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清理收费罚没集资办公室《关于清理整顿收费罚没集资工作的安排意见》的通知,要求各单位要认真学习《黑龙江省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领导;保证清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3月31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建委 “关于整顿建筑市场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市直属各部门、各单位本着即要开放搞活,又要管理管好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建安企业的管理,堵塞漏洞,巩固改革成果,发展大好形势。
三、4月1日鹤岗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公安局《1986年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①要广泛深入地开展春季防火宣传教育。②扎扎实实地搞好春季安全防火检查。③继续开展“三建六清”工作。④坚持大风天的防火制度,⑤认真做好消防监督管理和春防执勤战备工作。⑥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春防办公室。
四、5月6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市规划建设局《1986年整顿市容、修建小区街巷道路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单位都要认真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真正把这项工作纳入领导工作的议事日程。
五、5月29日市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市总工会、卫生局 《关于加强我市地、矿企业防尘防毒工作报告》的通知,要求各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对防尘防毒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规定,加强企业管理,不断改善工人劳动条件,提高职工安全技术素质。同时,各企业主管部门要在近期对所属的防尘防毒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帮助企业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治理尘毒规划,并督促企业认真实施,保证工人的身体健康。
六、6月5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保卫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关于加强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治安防范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指出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治安保卫工作,是关系到保护党和国家机密、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顺利进行的一件大事。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中切实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治安防范组织机构,严格按照市政府颁布的规定办事,努力避免各类案件、事故的发生。
七、6月25日市人民政府批转土地局 “关于清查非农业建设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目的是为了迅速制止乱占滥用土地,坚决刹住当前城乡建设中出现的乱占耕地的歪风;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合理用地,保护耕地重要意义的认识,树立人人珍惜土地,节约用地、依法使用土地的良好社会风尚。
八、8月20日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 “鹤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的通知,鹤岗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是为全市残疾人谋福利的社会福利团体。通知呼吁全社会关心和帮助解决残疾人的就业、康复医疗及文化教育等问题,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组织社会捐款,发展我市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事业。要求各区、乡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对基金会的工作给予足够的重视和热情的支持,教育广大干部和群众,发扬中华民族扶残助难的传统美德,为发展我市残疾人福利事业履行义务,贡献力量。
九、9月23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蔬菜指挥部 《1986年秋菜产销工作方案》的通知,为切实保证农业增产增收,对秋菜的产销工作做了具体安排。
十、1O月15日市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抓紧增收节支确保今年财政收支平衡》的紧急通知,强调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认清当前财政形势,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全面做好各项经济工作,狠抓增收控制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十一、11月23日市人民政府党组印发《关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十项措施》的通知,具体措施如下:
①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方针的决议》,从总体部局的战略高度认识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
②深入调查研究,按照整体性、层次性、有效性原则制订具体实施规划。
③以改革观念为中心,加强旨在提高思想文化素质的思想建设。
④从基础教育抓起,建立手段设备现代化协调发展的教育体系。
⑤搞好科学技术的交流和普及,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
⑥积极创造条件,加快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的发展。
⑦重视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优美舒适的社会环境。
⑧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和纪律教育,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
⑨端正党风,带动整个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
⑩加强领导,实行目标管理,争取精神文明建设的最佳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