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改选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改选工作
【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改选工作】 本市6个市辖区、1个镇,4个乡共有351个居民委员会、50个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委员1,642人,村民委员会干部63人。
为加强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发挥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经市政府批准,9 至10月份对全市居(村)民委员会进行了改选。改选后居民委员会委员1,752人,村民委员会干部267人。通过改选工作使居(村) 民委员会组织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全市351个居民委员会各由5人组成。1名主任和 1至2名副主任,达到了省民政厅关于居民委成员职权的要求。每个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了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妇女,公共卫生、社会福利等 5个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居民委员会工作目标管理,使居民委的工作秩序走向正常,有章可循。50个村民委员会配齐了主任、副主任兼任村治安保卫、人民调解妇女、民兵、文教卫生、生产等项工作,充分发挥了作用。全市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组织机构和领导班子建设得到进一步改善和加强。
改选整顿后的居(村)民委员会在各区、乡政府领导下,进行了整章建制工作。组织群众制订和修改了居(村)民委员会组织条例,岗位责任制,各项工作目标管理。南山区、东方红乡组织居(村)民委员会主任到外地学习居(村)民委员会工作经验。各区乡政府对新选任的干部进行培训,6个区共培训干部1,352人,占居民委干部总数的82.3%;5 个乡共培训干部216人,占村民委干部的81%。
(车瑞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