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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成绩突出

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成绩突出



  【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成绩突出】 1986年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在市政府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国家和省的要求,大力加强了安全工作领导,使全市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工业生产伤亡事故率与1985年相比大幅度下降,事故起数下降 25%,死亡人数下降16.6%;工业尘毒点的合格率达到72.7%,与上年相比上升 15%。全市劳动安全状况有了根本性好转。
  1986年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主要抓了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省政府(1986)12号文件精神,广泛开展了多种安全教育活动,如每日班前进行安全教育,定期的讲安全课,开展百日安全竞赛活动等,尤其是开展事故现场分析会,每发生一起伤亡事故,就把同行业有关干部和工人集中在事故现场,查摆事故苗头、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教训、采取安全措施。这样,不仅避免了同类事故的发生,而且,使干部,工人受到了很大教育,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到实处。
  2.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市劳动局会同有关部门,先后进行 3次全市性的安全大检查,共查了42个局(处)级单位,125户企业,查出各种事故隐患854条。其中:电、火、机械防护隐患最多,占70%以上。除特殊情况,做了限期解决外,有60%的事故隐患都得到了及时解决和治理。
  3.努力减少或杜绝新的安全生产欠帐,对新、改、扩建企业实行了严格“三同时”验收审批制。根据国家和省对新、改、扩建企业实行“三同时”验收的标准和要求,先后会同市卫生防疫站,市总工会和市消防大队等部门,对13户新、改、扩建企业进行了逐户地一项一项的审查,对设计、施工和工艺不符合“三同时”标准的新企业,一律不准施工和生产,从根本上彻底消除生产上的事故隐患。
  4.从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入手,消除生产上的不安全因素。这项工作从年初就抓得很紧,各企业都把安全生产做为目标管理中的一项硬任务,制订出了行之有效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劳动部门相应地加强了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监督的对象是企业领导;检查是面向车间或班组;指导是帮助安全生产与文明生产形象不好的企业改变生产条件,减少人身伤亡事故和职业病。全年共更新技术16项,有效地消除了各类事故孕育、发生的条件,使全市伤亡事故发生率比1985年降低了25%。
                                     (丛德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