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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供应

物资供应



                 ·物资供应·
  【主要指标创历史最好水平】 1987年,全市物资购进5 600万元,为上年实际完成的102%;物资销售6 070万元,为上年实际完成的101%;实现利润198万元,为上年实现利润的130.7%;费用水平6.9‰比年计划下降0.6%;资金周转61天,比年计划加快3天。主要物资供应情况:钢材8 160吨;木材6 944 立方米;水泥7 272吨;废钢2 457吨;纯碱3 766吨;煤炭55万吨;汽车192辆;轮胎5 150套。(以上物资不含预算外企业——贸易中心)
  【抓住资源,扩大销售】 1987年,在抓住计划内资源的同时,积极开发计划外资源。全年组织计划外物资8 710万元,占供应总额的65%,比上年增加 314%。主要有钢材5 600吨,木材2 562立方米,水泥250吨,纯碱500吨,汽车 105辆,玻璃7 000重量箱。增强了供应能力,扩大了市场覆盖面。
  【开展多种形式的横向经济联合】 1987年,物资局与萝北、绥滨、同江、富锦等县和五个农场以及省内外48个市县单位开展了联营联销、补偿贸易,全年增加销货额1 000 万元。金属公司在江北和省内外销售钢材3 000 多吨,获利10万元。全局各专业公司同省内外40余家生产厂和经营企业开展了物工, 物物代销、联营联销业务。 局属各专业公司本年度代销物资达500余万元。扩大了市场,减少了资金占用,降低了库存。
  【推行经理目标责任制和经营承包责任制】 1987年局同 7个专业公司经理和贸易中心经理签了目标责任状,使物资局各项工作走上了全面目标管理的轨道。并在此基础上按照“包死基数,确保上缴,超收多留,欠收自补”的原则,进行了多级承包。首先,由局向市政府签状,实行利润包干,一定三年不变,然后,局同公司签订承包责任状;公司又同职工进行了多种形式的承包。明确了国家、企业和职工的三者关系。把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班组、人头,使职工人人头上有指标,个个肩上有压力。扩大了核算范围,划小了核算单位。经济责任制、岗位责任制、考核奖惩制度等日臻完善。并相应地改革了分配制度,初步解决了“大锅饭”和平均主义问题,为引进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创造了一个良好开端。
  【试行生产资料价格改革】 1987年,根据省、市体改委及省物资局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石家庄经验,金属公司在局的领导下,试行了钢材市场价格改革,制定了改革方案和实施细则。对生产维修、基本建设等所需钢材实行计划内外统一价格、放开经营的方式。以现金补贴代替实物分配的方法,使生产企业可以随时从市场拿到适用的钢材,不受供应渠道和分配指标的限制。方便了用户,保证了供应,消除了企业对所需钢材的后顾之忧,减少了企业钢材储备,松动了资金,并为进一步形成全市生产资料市场做好了准备。1987年供应钢材8 160吨。
  【开展双增双节活动】 1.狠抓清欠工作。1986年末,全局8个企业累计欠款890万元,银行贷款高达1 265 万元。为此,三次召开经理、财务负责人会议,提出在全局“掀起一个清欠高潮,打好两个战役,回收两个三分之一,创清欠工作新水平”。各公司先后成立了强有力的催欠班子,全局共抽调40余名职工组成清欠队伍,由经理带队在市内、省内清欠。共回收外欠款 598万元,比清欠目标多清回86万元。2.调整库存结构,压缩库存物资。1986年末,全局库存物资950万元,其中不合理库存250万元。1987年初,局提出在本年度要重点把好“两关”,做到“两不准” (两关:订货合同关,进货关;两不准:库存有的不准进货,滞销物资不准进货)。各公司对台同进行了清理, 对库存进行了盘点,对积压滞销物资采取处理措施。年末,全局库存物资比年初下降了240万元,其中不合理库存下降了140万元。使库存结构趋于合理化。3.积极开展修旧利废,献工献时,压缩各项费用支出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局修旧利废60台件,节支27 463元;献工献时3 698个工时,节文11 034元,节省行政费用支出3 600元。
                                     (韩秀春)
                             (本栏编辑、校对 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