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要闻动态
机构概况
龙江省情
党史研究
党史知识
志鉴研究
宣传教育
机关党建
馆藏资源
预决算公开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馆藏资源
>
数字方志
馆藏资源
数字方志
数字年鉴
数字农垦志
史志龙江展馆
贯彻新婚姻法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婚姻家庭
贯彻新婚姻法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贯彻新婚姻法 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1987年6、9两个月对全市12个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工作进行了检查。于9月 16日办了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学习班,认真学习了新《婚姻法》、《婚姻登记办法》和省政府颁布的《婚姻登记工作细则》。市政府领导对婚姻登记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工作人员增强了依法办事的自觉性。全年共依法办理结婚登记7 565 对,离婚登记142对。
(车瑞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