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察 ·安全监察·
【安全工作概况】 1988年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全市各个方面密切配合,积极努力,安全工作普遍有所加强,其主要标志是:
护林防火成绩显著,实现连续 8年无森林火灾。在春、秋两季森林防火中,层层制定防火方案,抓重点地区防护,加强协作配合,防止了火灾发生。据统计,全市共投资1 29万元,其中自筹投资11.3万元,新建瞭望塔8座(总数达到24座),增加对讲机41部、电台4部、风力灭火机74台,新购置摩托车6辆,“网化”建设初具规模。
防汛工作扎实,安全渡过汛期。因绥、萝两县境接松花江、黑龙江,境内分别有蜿蜒的嘉荫河、嘟噜河等河流,增加江河堤岸293公里,市政府领导及防汛办公室先后9次进行了防洪除涝工程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一制定抢险除险方案。全市共完成堤库消险,河道清障32处,完成总工程量 152万立方米,实现了市政府提出的在不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的情况下,库不垮塌、堤不决口的要求,两江也没有造成大的水灾。
城乡未发生大火灾,各项指标全面下降。1 至12月份,全市共发生火灾事故46起,经济损失35万元,伤6人,其中,萝北、绥滨两县发生火灾16起,损失9.7万元,市区火灾起数比上年下降19.6%,经济损失下降179.1%。
煤矿工业生产安全状况良好。矿务局百万吨死亡率为 2.373,比东煤公司下达的奋斗目标和考核指标降低12.1%和15.2%。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45%和48%。乡办煤矿、市政工业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0%和70%。
1至12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98起,死亡64人,经济损失7.8万元。其中,萝北、绥滨县17起,死亡13人,伤11人。
【坚持经常性安全检查】 1988年,根据不同情况和不同季节,开展了安全检查活动。 1至12月份,全市共组织综合性、行业性和专业性的安全大检查 21次,查出各类事故隐患近800处,有90%进行了整改。1月20日至2月6日,由市安全委员会5名领导(市长、副市长)组成5个检查团,对两县、 6区、矿务局和11个重点企业进行节日安全和生产、防火、交通安全检查。兴山区一煤矿瓦斯爆炸恶性事故发生后,以市长丁若鹏为总团长,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带队,组成4 个市级检查团,分别检查了矿山、地方煤矿、重点防火单位,帮助基层解决事故隐患。在此基础上还针对季节的特点,安全重点和薄弱环节,分别开展了防瓦斯、煤尘爆炸事故,建筑施工安全、春秋季森林防火、城市防火、交通安全等方面的专业性安全检查,收到较好效果。为了吸取铁路道口发生事故的教训,市安全办会同鹤岗铁路地区党委、矿务局铁路运输部组成联合检查组,于7月份,利用12天时间,对全市168个铁路道口进行了安全设施和瞭望条件的检查,解决不安全隐患5 处,增加设施3处,清理影响瞭望障碍2处,新增设电话3处,并落实了道口管理责任制,矿铁路运输部同企业单位签订协议书 35份。市地方煤炭管理局除坚持经常性的专项检查外,于11月14日至25日,利用10天时间,全面检查了全市41个煤矿的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通风等。检查中,对隐患较大的九三农场一井、二运二煤矿、向阳区煤矿,进行了停产整顿,对独眼井做出了限期整改的决定。另外,还有针对性的对船舶安全,水上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以及高大建筑物、重要场所的避雷装置进行了检查。
【开展安全教育】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干部和群众的安全意识,把党的安全工作方针变为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重要措施。1988年,重点从 4方面进行安全教育:一是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结合春季特点,突出抓了防火宣传教育,全市共出动宣传车4台,报社、电视台、电台共发稿107篇,消防部门为机关、企业、学校讲防火课70次,放映防火录像片147场,为配合全市交通秩序整顿工作,编写、印发各种宣传材料5万份。二是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进行反对官僚主义的思想教育。市政府共召开 3次全市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会议,分析全市几起重大事故造成的原因,认清官僚主义的危害,树立安全工作要常年抓、抓常年,常抓不懈的思想。三是加强以《条例》、《规定》、《制度》、《操作规程》为重点的规范教育。宣传教育中,充分利用各种宣传阵地,各种宣传形式开展宣传,并对落实情况作了全面检查,提高全民性的遵守行为规范的自觉性。四是以事故现场为重点的案例教育,充分利用事故现场分析会,事故追查会,以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
(矫智发)
【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 1988年劳动保护安全监察工作,以强化国家监察为重点,以《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为法律依据,以降低伤亡事故、减少职业病发病率为目标,取得一定成绩。
一、严肃、认真地查处生产责任事故。1988年,市政工业企业发生死亡事故4起,死亡4人,比上年分别下降42.86%和55.6%。职工千人死亡率下降 60.52%。控制在国家和省要求的目标内。萝北、绥滨两县发生伤亡事故10起,死亡13人,分别比上年上升30%和30.76%。其中:萝北县1起事故死亡1人,鹤北局生产事故4起,死亡4人,宝泉岭农管局5起事故,死亡 8人。对以上事故,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进行了从严从重处罚。共计处分33人,其中:通报批评10人,开除公职2人,追究法律责任2人,经济罚款19人。同时,依据《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对发生事故单位罚款12 000元。对教育企业广大干部和工人,稳定全市安全生产的局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加强职业卫生监察工作。1988年全市尘毒治理的合格率比1987年提高5%。年初,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抓了落实工作,第一步在元月20日召集了全市有粉尘作业场所的企业和主管局的厂长、安全科长会议,传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通报了全市工业卫生状况,提高了各级领导对尘毒危害的认识。第二步开展了全市工业卫生调查工作,共计调查 178户工交企业。被调查职工人数达34 283人,其中接尘职工5 392 (男2 812人,女2 580人),占调查职工总数的9.3%。现有矽肺病患者85人(其中:一期79人,二期5人,三期1人),占接尘职工人数的1.6%,占被调查职工总数的 0.25%。第三步汇同市工业卫生监督机构,对全市65个扬尘点进行检测,据卫生部门检验分析,合格点 19个,合格率30%,比上年同期提高5%;毒点检测32个,合格6个,实测合格率为18.75%,比上年提高6.75%。
三、严把“三同时”审查关。根据《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和有关劳动法规的要求,1988年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对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项目进行了“三同时”审查验收工作。在轻化局啤酒厂、东方红乡水泥厂、林业局人造板厂、粮食局五库烘干塔等17个项目中,有8项通过了验收,其余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将在1989年继续进行。
四、加强安全执法检查。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1988年进行了 4次大型安全检查工作,重点放在两大节日前后和春秋两季。平日还开展了若干小型的检查和日常安全监察工作。共计查出各种不安全隐患275条,当即整改了169条,限期整改 106条,下达监察员意见书25份,罚款通知书6份。通过安全执法检查,消除了一批不安全隐患,促进了企业的安全生产。
五、开展安全培训,提高职工素质。根据国家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和《黑龙江省劳动安全条例》,1988年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举办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班14期,培训1 287人,超过年培训计划的7.3%。其中:电工6期,培训629 人;高空作业人员1期67人,爆破人员培训班2期129人,电焊工培训班1期197人;运转工培训班 1期115人,专职安全干部培训班3期,培训150人。通过培训,提高了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并建立起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档案,便于以后考核管理。
六、开展女工劳动保护调查工作。1988年市劳动安全监察部门对市属工交、建筑、建材、文教卫生、区街和乡镇 6个系统的30个县团级单位的女工劳动保护情况,进行了一次调查,初步掌握女职工人数达19 309人,女职工劳动保护机构 156个,专职女工劳动保护干部20人,兼职女工劳动保护干部15人,妇女卫生室19个。接触有害女性机能(铅、苯、汞、酸、碱等)的女工有1 352人,从事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井下、搬运、高空等) 女工 2 171人,分别占女职工总数的 7%和11%。通过这次调查,基本上掌握了市企业女工劳动保护状况,为今后开展女工劳动保护工作打下基础。
(何 英)
附表:
全市年度死亡事故对比表
续表
【抓隐患管理和整改工作】 加强隐患管理,搞好隐患的整改,是1988年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年初,市安全办会同矿务局、公安局、计委、建委、石油公司等行业部门,对全市各单位不安全隐患进行了普查登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确定了全市重大隐患项目,除了确定煤矿采空区住房搬迁户和地方小煤矿通风、排水,供电不配套外,还确定了尘毒隐患 3处,火灾隐患18处,生产隐患12 处,油库隐患6处。在确定隐患,明确整改的基础上,集中了一定力量对隐患的程度,危害等进行了具体调查和分析,下发了市级隐患整改通知书,强调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建立了隐患反馈制度,掌握隐患整改的时间,方法和步骤。不少单位在财力困难的条件下,积极筹措资金,进行整改。市安全办会同矿务局,解决了十三厂周围住户和打石场的隐患,确定和限定厂周围建房的距离,搬迁了弹药库和打石场,市安全办会同佳铁分局,解决了新华 3处铁路道口影响瞭望问题,砍倒护路林,增加了公路路基;市安全办同城建、工商等部门解决了白酒厂周围的个体户对白酒厂易引起火灾的隐患,供销社日杂公司搬迁了年储存鞭炮50余吨的仓库,选址新建,确保了安全。市政府还拨款 8万元,在新街基闹市区设护栏650米,拨款25万元,新购消防车3台;地煤各矿自筹10万元,购置了瓦斯监测器、柴油机等。并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都采取了相应的控制措施,严加管理,保证安全生产。
(矫智发)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 1988年本市共有2个E级锅炉制造厂(市内1个,宝泉岭农场 1个),2个压力容器制造厂(市内1个,军川农场1个)。
全市有锅炉1 283台,其中,热水锅炉347台,蒸气锅炉936台。
有各类压力容器(固定式)300台,其中:反应容器12台,分离容器26台,换热容器37台,贮运容器225台。
有各类气瓶7 021支,其中:无缝气瓶3 600支,容解乙炔气瓶2 000支,液化石油气瓶1 325支,氯、氨等有缝气瓶96支。
有炉外水处理设备407台,其中:每小时4吨以上的305台,每小时4吨以下的207台。
有气体制造厂4家,其中:氧气制造厂2 家,二氧化碳制造厂1家,乙炔制造厂1家。
还有10家锅炉按装队,其中:有6家是经省劳动局发证,其余4家是经市劳动局发证,只允许按装4吨以下的快装锅炉和立式锅炉。
全市有证司炉工5 903人,水质化验员574人,持证的锅炉压力容器电焊工51人,11级X无损探伤人员2人,Ⅲ级X光无损探伤人员5人,超声波Ⅱ级探伤人员2人,超声波Ⅲ级探伤人员7人,锅炉检验员5人,压力容器检验员3人。
为认真贯彻劳人锅〔1987〕21号文件精神,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人员于 2月中旬,对全市5乡6区中的个体和乡镇企业的锅炉进行了普查。共检查锅炉91台,提出改进意见57条,报废锅炉15台。对严重违反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法规,且不听劝阻的企业给予经济处罚,计罚款6 300元。
6 月份开展了全市压力容器检验登记建档工作,对在用的压力容器逐台检验,合乎安全使用条件的,予以登记,发放使用牌照,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写出结论性意见,限期修理、改造或报废更换。至年底共检容器250 台,建档发证率达到82%。
在用锅炉的定期检验工作在5月初至10月未间完成,检验锅炉361台,定检率100%。
报废锅炉7台,占实检数的1.94%。
1988年,市内锅炉制造厂和压力容器制造厂,共出厂热水锅炉18台,压力容器24台;全市按装锅炉31台,其出厂产品审验率和锅炉按装监检率均达到100%。
市劳动局于8月1日至9月30日,举办了 3期司炉人员培训班,参加培训的965人,考试合格发证的946人。累计发证数为5 903人,司炉人员持证率达97%。
(何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