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务局企业管理
矿务局企业管理
·矿务局企业管理·
【内部承包经营向纵深发展】 1988年矿务局认真总结前几年承包的经验、教训,改善经营机制,理顺承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关系,使承包经营展开新的局面。一、实行矿、厂长任期目标承包经营。即矿、厂长作为经营集团代表与矿务局局长鉴定承包经营合同。各矿,厂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经营集团成员,协助矿、厂长完成承包任务。承包经营者和协助承包经营者都要向矿务局一次交纳风险抵押金。根据承包指标完成的好坏对承包经营者和协助承包经营者进行奖罚。二、制定承包经营原则。即实行国家、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利益兼顾的原则;承包经营者的责、权、利相统一,承包经营者和生产者的报酬挂钩的原则;“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利全留、减利自补”的原则。三、调整与完善承包经营内容和工资包干单价。矿务局对各矿实行“三包、五定、一挂。”“三包”:包大井产量、包利润(亏损)、包后劲( 开拓进尺、移交新区煤量 )。“五定”:定安全、定质量、定效率、定设备完好率和巷道失修率、定储备资金平均占用额。“一挂”:职工工资总额与利润指标挂钩。对厂、处实行“二包、四定一挂”。“二包”:包产量(产值)、包利润。“四定”:定安全、定效率、定质量、定流动资金平均占用额。“一挂”:职工工资总额与利润指标挂钩。新的承包措施解决了原来与安全、效率、盈亏挂钩不紧的问题,切实把职工的物质利益与煤矿的生产和经济效益连在一起,使生产者和经营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共担风险。四、内部分配向纵深发展。1988年在完善包干办法的同时,重点深抓、细抓了内部分配。把过去单一的超额工资和奖金按“分”分配的形式向纵深发展。采掘工种除实行计件工资外,对超额部分实行分档次加价工资制,促进了单产单进的提高。1988年全局职工平均工资2 068元/人年,比1987年提高9.1%。其中采掘工平均工资3 019元/人年,比1987年提高了5.9%。
(张能峰)
【坚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 1988年矿务局坚持开展“双增双节”活动,深挖企业内部潜力,实现增收节支5 722 193元。其中南山矿完成2 487 368元,兴山矿完成 894 501元,岭北矿完成323 894元,新一矿完成285 023 元,兴安矿完成39 806元,富力矿完成356 776元,大陆矿完成233 247元,峻德矿完成690 744元,选煤厂完成48 884元,机电总厂完成 188 000元,水电公司完成8 364元,供应公司完成190 586元。
1988年“双增双节”活动的主要内容是:一、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原煤的产量和质量,降低成本,实现增收2 012.8万元。二、狠抓销售的“龙头”,实现提质增收1 379万元。三、控制投入,降低消耗。全年节约坑木3 295立方米,节支 52万元。四、加强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利用。全年修旧利废价值 1 648万元。五、整顿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精减富余人员减少支出。
【维简工程投资减少】 1988年矿务局维简工程共投资8 318.46万元,比1987年减少4 164.84万元。其中,安全技措维简费447.53 万元,比1987年减少196.97万元;零星维简费1 257.6万元,比1 987年减少276.9万元;公用事业维简投资708.9万元,比1987年减少249万元;洗煤维简工程投资329.6万元,比1987年减少728.5万元;科研和技改维简工程投资17.03万元,比1987年减少18.51 万元;开拓延深维简工程投资1 520.1万元,比1987年减少960.3万元;生产准备维简工程投资829.8万元,比1987年减少281.6万元;机械化维简工程投资 236.2万元;比1987年减少508.2万元;热电厂维简费1 421.9万元,比1987年减少 298.3万元;矿务局机关维简费8 046.6万元,比1987年减少4 436.6 万元;环境保护维简费28.4万元,比1987年减少 26.5万元;其它维简费260万元,比1987年减少1 153.3万元。
【生产费用增长】 1988年矿务局生产费用共发生 70 940万元,比1987年增长8 555.7万元,增长13.7%。生产费用上涨的主要因素是市场物价指数上涨。一、全年外购材料费用2 106.3万元,比1987年增长18%。二、全年外购燃料费用573万元,比1987年增长9.9%。全年外购的燃料,30%是议价、高价燃料。三、全年外购动力费用306.88万元,比1987年增长 5.4%。四、全年工资费用2 030 万元,比1987年增长32.6%。五、全年职工福利基金1 449.7万元,比1987年增长14.4%。六、全年折旧费11 073.2万元,比1987年增长9.5%。七、大修基金5 389.4万元,比1987 年增长5.6%。八、利息支出722.5万元,比1987年增长4.5%。
1988年矿务局原煤成本完成情况
【南山矿企业内部改革承包措施】 1988年南山矿在企业内部改革承包上采取以下措施:一、按照《企业法》和《三个条例》要求,建立“矿长统一指挥决策,党委保证监督,职代会民主管理”的新型领导体制。对矿属各基层单位实行“一步到位”,即各基层单位党政领导由一人决策,既抓精神文明建设,又抓物质文明建设双向工作“一肩挑”,克服了过去那种工作两层皮的弊端,建立了以行政为主体的新型领导体制。二、改革干部使用管理制度,先后聘任10名科级干部。三、改革经营管理机制。根据局对矿承包指标,矿与各区(科)签定承包合同。并引进风险抵押机制。矿区队三级干部和职工分别交纳不同档次、不同形式的风险抵押金。四、广泛开展“双增双节”活动。1988年共回收废钢铁650吨、修复设备1 572台、减亏83万元。
【做好职工离退休工作】 1988年鹤岗矿务局在整顿劳动组织工作同时,对符合退休条件的工人进行批退,有2 372人办理了退休手续。其中:年龄退160人,提前工种退 1 391人,病退383人,工残退376人,职业病退36人,退职17人。集体工人退休112人,其中:年龄退7人,提前工种退2人,病退6人,工残退71人,退职24人。1988年矿务局对离退休职工待遇进行考核和改正。一、根据黑人联字(1988)21号、黑财综字(1988)第 125号文件精神,按照矿务局的部署,为全局18 550名离退休(职)人员进行了增加地区津贴5%的核改工作,月增加金额17.5万元,人均增加9.4元,补发87.5万元。二、按照(88)中煤劳总劳资字第82号文部署,为全局 18 550名离退休(职)人员人均增加生活补贴5元。全局月增加9.3万元,补发 108万元。三、根据中煤劳总劳字(88)25号文精神,按照矿务局的部署,为全局 1 100名离退休(职)人员进行了增加矿龄津贴的核改工作,月增加金额10.1万元,人均增加9.2元,补发金额44.5万元。
【公私亡遗属救济费核改工作】 1988年初,对全局现有工私亡遗属6 298户,11 517 人进行了一次性核查,清理出350人的不合理支出。根据黑龙江省政府黑劳险字(1987)20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提高遗属的救济标准,由原来的 1口人56元,提高到71元。全局月增加金额6万元,人均增加5.2元,补发金额29万元。
(梁 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