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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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概况】 1988年税收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针,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以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提高征管质量为重点,充分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和监督作用,在组织收入、强化征管、促产开源和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新的成绩。1988年全市税收收入 134 863千元.为年计划的102.1%。其中工商税收收入123 393千元,为年计划的107.3%,超收 8 493千元;国营企业所得税收入16 802千元,完成年度计划116.1%,超收 2 332千元;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征集3 166千元,完成年度计划的 117.4%,超收47万元。全面、均衡、超额完成了国家税收计划。
在组织收入工作中,本市各级税务部门进一步端正治税的指导思想,强化税收的宏观调控和监督职能,以法治税,重点税源管严管住,零散税收不跑不丢。一是自年初开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肃税收法纪加强税收工作的决定》,正确处理加强税收征管和发展生产力的关系。依法征收,依法减免。全年没有发生 1例违背税收法规、乱开口子、越权减税免税事件。二是在从严治税的思想指导下,不断开展税收大检查,挖潜堵漏,增加收入。1988年首季,全市税务部门以分局为单位,抽调 212名税务干部,组成98个专业检查小组,开展1987年度各税结算清缴工作。对市区299户国营企业户、 1 055户集体企业、3 264户个体工商户开展了全面清查,检查面达到100%,查出偷漏税金200多万元,8 月中旬到9月末,市税务局针对个体户点多面广、税难收的特点,组织全局税收专管员,开展个体税收专项清查工作,仅市区就查出偷漏税金100多万元。1988年全市个体税收5 843千元,占工商税收入的7.3%,比1987年增长22%。10月份以后,以县、区(分局)为单位,组成 116个检查组,对1988年初以来的税收情况进行大检查,查出偷漏税金 2 445千元。三是加强税收收入的计划管理。在抓好正常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市税务部门把狠抓税收的计划管理放在首位,把税收计划层层落实下去,内部落实到每个税务专管员,外部落实到纳税企业,各级领导随时掌握征收进度和税源变化情况,做到了计划落实,措施落实、组织落实。同时,继续推行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目标责任制,开展税收征管质量上等级活动,使欠缴税款、滞纳税款现象大大减少。
【税收征管改革新成果】 1988年市税务局按照上级税务部门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紧密结合税收征管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从税收征管机构设置、税收征管模式、征管制度和征管方法等方面入手,大胆进行探索和改革,有力地推动了税收征管工作的深入开展。一、实行“三位一体”的管理模式。即将征收审核系统、管理检查系统、监督考核系统融为一体。其特点是征收审查,管理检查相分离,监督考核、专案查处相配合,纳税人主动上门交税,计会介入征收,日常征管管中有查,专业抽查,相互制约严密,比较充分地体现了以法治税原则。二、实行全额核算的管理方法。这种方法全面、系统地反映税金从产生直至入库的整个过程,实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从而使“纳税人底数不清,应纳税额不实,减免欠税不准“这个长期困扰各级税务部门的老大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三、实行单项累计的配套措施。即进一步加强征管基础建设,健全从税务登记直至税款入库相配套的管理措施和管理制度,形成组织严密的征管网络。1988年税务局组建了税务稽查大队,在市检察院的支持下,严肃查处偷、抗税案件,为保证以法治税起了重要作用。
【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 1988年市税务局发挥税收的宏观调节作用,把支持生产、培养财源作为稳定经济、深化改革的根本出路。1988年全市共减免税 1 124万元。其中市起重机总厂、新华造纸厂、第一塑料厂、南山胶合板厂等重点企业均实行减税免税,为本市经济发展积累了后劲。
1988年税务局制定了《鹤岗市税务局减免税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按照企业所有、集体存储、税务监督、定期反馈 4项原则,加强了减免税的税后管理和跟踪问效工作,保证了减免税金的正确使用。
(许百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