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时瑞: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时瑞: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李时瑞: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鹤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1989年4月24日)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李时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做1988年法院工作报告。请审议。
一
在过去的一年里,全市法院以党的十三大精神为指导思想,坚持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服务,在市委、市人大和省高院的正确领导、监督和指导下,为维护本市的社会治安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秩序,保障本市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院的职能作用。一年来,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 207件,比1987年的2 555件上升了 25.5%。结案 3 040件,结案率为 94.8%。在受理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公诉的案件 441件,占受案总数的13.8%;由法院自行受理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自诉案件及刑事二审、申诉案件2 766件,占受案总数的86.2%,是公诉案件的6.3倍。一年来,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两打”方针,进一步强化了刑事审判工作。我们把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和严重经济犯罪,始终作为法院的工作重点来抓。全年受理一审刑事案件454件,比上年上升15.8%;审结452件,比上一年上升1.4%。依法判处有罪人犯526人,其中死刑23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7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94人。重刑面为43.6%。在受理的案件中,经济犯罪67件,结案率100%。判处有罪人犯84人,其中死缓1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3人。非法所得万元以上的人犯6人,比上一年上升3倍。
在“两打”斗争中,主要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坚持贯彻依法从重从快方针。在工作中注重了防松、防轻、防慢、防错。注意及时解决干警的思想认识问题。针对一个时期、一个地区突出的犯罪活动,有力地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了专项打击。全市召开公判会100次,宣判案件253件,罪犯 366人。二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审理案件中注重了一个“准”字,把案件的质量提到了首位。报省院复核30件案件,省院维持24件,占案件总数的 80%。全年没有发生错判和遗漏罪犯的案件。三是结合审判活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的综合治理。通过典型案件进行就案讲法;积极开展司法建议活动,帮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增强防范能力,及时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函34件。四是对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坚持提前介入,突出一个“快”字。本市1988年发生的5起影响较大的案件,提前介入5件。占100%。缩短了审判时间,及时予以打击,社会反响很好。
(二)继续以贯彻民法通则为中心,大力加强民事、经济审判工作。本市民事案件仍然有较大幅度的上升。全市法院一审民事案件1 864件,比上年上升了30.5%,民事案件不仅逐年大幅度上升,而且案件所涉及的范围也逐年扩大,新型案件不断出现。民事纠纷的内容明显的向经济领域扩展,这类案件上升近两倍多。离婚案件仍以 26.8%的幅度上升。全年审结一审民事案件1 832件,结案率为6.6%。
经济纠纷案件增长得也很快,1988年又以23.7%的幅度上升,达到了657件,诉讼标的额也由1987年的761.62万元上升到930.56万元。案件的类型已出现了较为复杂的局面,已经向技术转让、工业产权、企业租赁、内部承包、合伙经营等领域发展。全市法院共审结各类经济纠纷案件594件,结案率87.5%。在民事、经济审判工作中,我们着重抓了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结合审判工作认真地开展了生产力讨论,树立运用法律直接地为改革、开放服务,为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的新观念。广大审判人员在办案中不仅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还坚持用生产力标准来检验自己的工作,看是否有利于促进和保障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等二,树立了商品经济观念,积极为经济建设服务。认识到改革开放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民事、经济案件不仅受案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诉讼主体和诉讼内容也发生了深刻变化,突出的向经济领域扩展,增强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自觉性。第三,注重了对新型案件的审理和研究。为了审理好在改革中出现的,反映新的经济关系和改革发展趋势的新型案件,用法律来调整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义务。多次召开新型案件研讨会,研究探索新型疑难案件。第四,强化执行机制,扭转了执行难的被动局面, 成立执行机构。制订 《执行工作细则》、《执行案件审批制度》、《执行案件移送、申请制度》等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了对执行工作的领导,对历年的执行积案进行全面地查检和清理,审判委员会专门研究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分析原因,制定措施,使本市的执行工作有了突破性的进展。
(三)认真稳妥地开展了行政审判工作。重点抓了行政审判庭的组建工作。到1988年底,本市南山区、兴安区、工农区、绥滨县等基层法院和市中院已经建立了行政审判庭。认真稳妥地开展了行政审判工作。全市法院共审结了12件行政案件,结案率为100%。在开展这项工作的同时,加强了对行政审判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了同有关行政机关的横向联系;并注意总结和积累行政审判工作经验,为今后搞好行政审判工作打下了基础。
全市法院申诉、告诉审判工作也得到了改进。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把信访接待室改为告诉申诉审判庭。将信访工作纳入了审判系列。全市各法院已基本成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1988年全市法院处理了大量的来信来访和申诉告诉工作。工作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并作了大量的法制宣传和耐心说服教育工作,使重复上访、越级上访数不断减少。共处理人民来信513件,来访5 310人次,受理各类申诉案件56件。
(四)改善执法活动,提高了执法水平。我们突出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了公开审判制度,提高了公开审判的质量。各类应公开审判的案件基本都做到了公开审判。增强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张扬了法制;二是提高了审判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强化了合议庭的职能作用。中院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把一审刑事案件的部分审判权划给合议庭。各基层法院也都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将一部分一审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审判权放权给合议庭。合议庭权利的扩大,增强了合议庭成员的责任心,放弃了问题上缴的心理,合议庭作用得到了较好的发挥;三是进一步完善了审判工作制度,为我市执法工作逐步实现法律化、制度化、规范化奠定了基础。1988年遵照上级法院的指示,对全市法院的执法情况进行两次大检查,从适用实体法和执行程序上进行了全面认真的检查。并召开了全市执法检查情况总结会议,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市中院制定并下发了《民事审判工作细则》、《经济审判工作细则》,有效地提高了本市法院的执法水平,四是加强了法庭建设。在1987年全市 7个人民法庭的基础上,1988年又新增建了6个法庭,较好地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审判工作中的作用.全年13个法庭共审结各类案件453件,占全市审结案件的17.4%,这样既方便了群众诉讼,又减轻了基层法院的压力。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两个素质。一年来,我们坚持了“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的方针,认真地抓了党风、党纪、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教育,建立了层层抓党风责任制,实行党内监督制度,结合党员评议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使法院干警的政治素质有了比较明显的提高。出现了许多“金钱面前不动心,人情面前不徇私,权势面前不枉法”的优秀审判干部。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广大干警拒说情736次,拒礼拒贿213次,为群众做好事52件,收到人民群众表扬信43封,锦旗 8面,镜匾11块。与此同时,继续注重抓好干警业务素质的提高,坚持办好业大,培养应用型高层次法律专业人才。1988年全市法院有39名审判干部考入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有31名审判干部参加法律专业证书的学习。85级首届业大65名学员经过三年多艰苦的努力,圆满地完成了18门法律专业课程的学习,经考试合格,全部毕业。目前,全市法院有 95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占干警总数的35%。除搞好业大的办学工作外,还采取其它有效形式来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
(六)大力开展了法制宣传工作和调查研究工作。本市法院的这项工作在过去的几年里,始终是比较薄弱的,这样在某种程度上就影响着审判活动的开展,也影响着社会对法院职能的认识和理解。为扭转这种局面,1988年调研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打了一个翻身仗。年初市中院就从配齐调研人员入手,在全市法院落实了定题目,定人员、定时间、定质量,讲效应的“四定一讲”措施,形成了一个领导带头,人人动手搞调研的好局面。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本市法院的调研工作的开展,召开了调研成果交流会,总结交流了全市法院的21篇调研成果。一年来,写出各类调查报告,典型材料47篇,全市法院印发《法院工作简报》、《情况反映》68期,及时地反映了审判工作情况。其中,省院、市委采用转发了11期。我们动员了全市法院审判干部都来搞法制宣传,使这项工作得到了进一步的加强。在鹤岗日报、市广播电台开展了法律专题讲座,一案一议等宣传活动。一年来,被《法制日报》采用稿件2件,省级报纸采用 39件,市电视台采用13件。法院的法制宣传作用得到了较大的发挥。
1988年的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这是令人振奋的。但是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于在今后工作中加以解决。一是执行工作开展的不够得力,二是对基层法院的具体指导帮助不够,三是在二审案件民事案件的审理中,坚持公开审判,进行法制宣传还做得不够;四是办公用房拥挤、公开审判无处开庭。
二
各位代表,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本市的社会治安是基本稳定的。但应该清楚的看到,不安定的因素在不断增多,在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过程中,还会出现一些新的矛盾。不安定因素增多,加剧了社会环境的不稳定性,各种犯罪的诱因从不同方面袭来,严重经济犯罪活动也很猖獗。治理、整顿在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出现的混乱现象和以搞大中型企业为重点的综合配套改革,触及各种经济关系和人际关系,势必产生大量的民事、经济纠纷。行政诉讼法正式公布实施后,行政审判工作会有较大的发展,所以今年各类案件都呈上升的趋势。并且重大案件、疑难案件、新型案件大量增多,审理难度大,我们面临的审判任务更加繁重,更加艰巨。法院在今年的工作中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大精神和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我们要努力学习党的十三大阐述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按照全国法院工作会议制定的法院工作基本方针,全面发挥惩治犯罪,保护人民和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三个职能作用,为建立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新秩序,为“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服务。做好三件事:一是在法院干警中强化改革意识,更新观念,改变传统的审判意识。要同社会变革的大局融合起来,要从就案论案中解放出来,树立为改革、开放服务的思想,二是要加强对法院工作再认识的宣传工作。使之不仅注意到各项审判工作受案数量大幅度增加,而且还要注意到诉讼主体和诉讼内容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要充分认识到改革、开放给审判工作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全面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三是要搞好横向联系,理顺配合、制约、协助等方面的关系,建立多层次、多渠道的联系网络。
(二)全面开展各项审判工作。刑事审判工作继续贯彻对严重刑事犯罪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对严重经济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严惩处的方针。今年打击的重点就是那些严重暴力侵害人身权力和公私财物,以及严重破坏改革,破坏经济秩序的犯罪。在干警中要坚持做到中央所要求的思想上不能松,工作上不能松,同时要高质量、高效率,使刑事审判工作保持严打的声威,充分体现法院的专政职能。加强同公安、检察院等部门的配合,搞好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充分利用审判活动,积极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民事、经济审判工作已成为法院工作的大头。不仅量大,而牵涉的人力、物力、精力也最大,最多。加之一些新型案件的出现,在法律依据上也有一定的难度。所以必须花大力气抓好民事、经济案件的审判工作,使之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把力量摆布好,多投放一些骨干,研究和处理好新型案件;调整和扩大收案范围;努力提高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坚持质量第一的思想,对所办的每起案件,无论对事实认定或适用法律都要做到准确无误,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要坚持调解原则,同时也避免形成久调不决,拖泥带水的工作作风;强化执行机制,从收案到审结都要把执行问题贯穿始终。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完善执行制度,协调好与有关部门的联系,争取各个方面支持,从根本上解决执行难问题。
积极稳妥地开展好行政审判工作。目前已有很多法律和法规中都规定不服行政机关裁定和处理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项审判工作今后将越来越多。审理这类案件社会影响极大,既要注意依法保护公民和法人的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所以必须尽快培养出一批优秀的行政审判干部,处理好行政案件。法院的告诉申诉庭已相继成立,工作也要相继开展起来,这项工作的法律、政策性比较强。要在审判工作中注意研究,尽快把告诉申诉工作做好。
(三)改善执法活动,保证严肃执法。目前在执法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陈旧观念和习惯作法,这已经影响了严肃执法,我们必须全面地、准确地执行宪法和法律,提高执法水平。坚持依法独立审判的宪法原则。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在审判活动中要顶住各种压力,排除各种干扰,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认真执行公开审判制度,本市一审各类案件基本上都作了公开审判。难度较大的是二审案件和再审案件,今年要争取使部分二审案件做到公开审判,认真研究摸索再审案件的公开审判问题。并要注意公开审判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问题,注意公开审判的社会效果。要全面强调推行举证责任。我们目前的民事、经济案件的审理还习惯于自己收集证据,搞大量的调查。这不仅增大工作量,影响办案效率。而且也不能充分调动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举证的积极性。我们要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把主要精力用于核实,认定证据上。
(四)抓好队伍建设,在提高两个素质上狠下功夫。这几年法院的队伍素质在不断提高,基本适应了形势的发展。1988年增编人员已全部进入岗位,这使法院队伍产生了一定的变化。提高这些新同志的两个素质是法院在今年的队伍建设中的当务之急。要尽快使他们掌握审判技能,熟悉法律,树立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思想。在全市法院继续抓好清正廉洁执法如山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人民法官高大形象。今年法院要把廉政建设做为队伍建设中的首要任务来抓。保持法院干警公正廉洁,执法如山的优秀品德。继续办好法律业大,抓好专业培训;并适时进行专业比赛和专业训练。通过各种途径来提高审判人员的素质。
(五)在党的领导下,主动接受监督,并积极报告工作。法院是在党的领导下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审判机关。是在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委会的监督下开展审判活动的。法院不仅要及时向党委汇报、请示工作,而且要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和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主动自觉地接受各级人大对法院的审判工作和执法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使法院工作能够做得更多、更实、更好。
各位代表,当前法院所面临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但我们相信,在党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的监督下,我们的工作会干的更好,使法院的职能作用全部发挥出来,为保障我市社会秩序稳定,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进步,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