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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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 产·
【房产管理局概况】 鹤岗市房产管理局是以房产管理为主要业务的政府职能部门。负责全市734.4万平方米房屋的产业管理和 24.8万平方米直管住宅的管理、维修和收费任务;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的房地产管理的法令、法规和政策,拟定房地产地方性法规;负责落实统配房和商品房的开发、建设计划及拟定统配住宅分配方案;负责全市房屋的买卖、租赁和互换等项业务。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化和房地产业的飞跃发展,内部机构也得到了进一步调整和完善,1989年在原有机构的基础上又新增设了房屋交易监理站,加强了房地产交易市场的管理,为住房制度的改革进一步完善了管理机制。截止1989年末,职工总数达420人,固定资产61.35万元。一年来,在住房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出售公有旧住房的试点工作。在房地产管理上,推行了层层承包的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了事业单位向企业化管理的过渡。
【公产房屋】 1989年末,全市共有公产房屋 577.2万平方米。房管局直管公产房屋24.8万平方米,比1988年的22.1万平方米增加了2.7万平方米。单位自管公产房屋542.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261.57万平方米,比1988年的257.12万平方米,增加了4.45万平方米。全市用于住宅的公产房屋286.37万平方米,比1988年增加了254%,占全市公有房屋总面积的61.28%。全市人均居住面积已由1988年的4.55平方米,提高到 4.6平方米,居住环境也有了较大程度的改善。
1989年末统计,房管局直管公产房屋中一类房屋17.14万平方米,占直管公产房屋的69.13%;二类房屋5.35万平方米,占直管公产房屋的22.57%;三类房屋1.18万平方米,占直管公产房屋的4.76%;四类房屋0.877万平方米,占直管公产房屋的 3.54%。鹤岗市房屋等级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私产房屋】 1989年末,全市共有私有房屋180.9万平方米,比1988年增加6.O万平方米。规划区域内私产房屋36 943户、157.16万平方米,占全市房屋总面积的 21.4%,占全市住宅总面积的33.63%,比1988年增加了3.59万平方米。私有房屋结构大体分为三大类:砖木结构房屋,规划区域内共有7 739户,建筑面积43.30万平方米,占规划区域内私有房屋总面积的27.55%;简易结构房屋2.98万户,建筑面积113.71万平方米,占规划区域内私有房屋总面积的72.55%;砖混结构的房屋22户,建筑面积0.15万平方米,占规划区域内私有房屋总面积的 0.10%。规划区域内的私有房屋主要分布在六大行政区,其中:工农地区44.52万平方米,占 28.33%;南山地区32.28万平方米,占20.54%;向阳地区 19.38万平方米,占12.33%;兴山地区19.O5万平方米,占12.12%;东山地区21.54万平方米,占13.71%;兴安地区20.39万平方米,占12.97%。
【房产管理】 房产管理是本局的一项重要工作。为了彻底地改变房产管理的陈旧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水平,为住户创造舒适、卫生、整洁、优美的居住环境,1989年,本局在房产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大胆地探索和实践,推行了房管员承包责任制,进一步强化了房产管理。
从年初开始,制定了以“七包” (包环境卫生绿化、包租赁管理、包房屋状况完好、包使用安全、包“四浇”、包工具费用、包面积及管理费用) 为内容的承包管理办法和奖罚制度,建立了检查、监督机构,同时做了大量的宣传和组织投标人员的业务学习工作。
在房管员的聘任中,采取以局原房管员为基础,在同等条件下向社会进行招标。经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后,于4月1日召开了房管员招标大会,有19人投标,在公证处的监督下,经招投标委员会综合评定,有18人被择优录用、当场中标,并签定了承包合同,明确了奖罚制度。在大会上,市政府和市建委的有关领导做了重要讲话,高度赞扬了在房产管理上推行“承包责任制”的这一创举,并预祝“承包”取得成功。
为了便于检查和监督,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投资18万元对楼梯间进行了全面地粉刷,更换了部分垃圾道门,修复了门窗和玻璃,将一“崭新”的住宅交给房管员进行管理。
为使“承包”不流于形式,建立了以主管局长牵头的检查监督机构,承包的头一年采取了“扶上马送一程”的办法,建立了每天抽查,每周检查、每月评比制度,局里统一组织进行了认真地评比检查,严格执行奖罚制度,为巩固和推动“承包”管理制度健康发展,开展了“创四优、评最佳”(优美环境、优秀管理、优良房屋、优质房屋,最佳房管所、最佳房管所长、最佳房管员、最佳维修工) 为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活动,使房管员承包责任制又充实了新的内容。一年来涌现出最佳房管所1个,最佳房管所长1名,最佳房管员6名,最佳维修工4名。
1989年,在房产管理制度改革方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使房产管理发生了明显地变化,改变了过去的楼房破烂、垃圾遍地、缺门少窗的现象,出现了窗明几净、物见本色、功能齐全、使用正常的房管新局面,房产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也都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节约维修资金近3万元,取得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管理和服务职能的转变,不仅受到住户的普遍赞扬,市委、市政府也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并向全市各有房单位推荐了本局的经验作法。
【住房制度改革】 为了加快住房制度改革,1989年,市房产管理局认真贯彻“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房改方针,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积极地开展了宣传工作。共印发房改简报30期,召开座谈会13次,并且通过报社、电视台、电台等新闻媒介,进行了广泛宣传,通过宣传教育,提高了人民群众对“房改”的认识,增强了心理承受能力,为推动住房制度的改革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我们大胆地进行了出售公有旧住房的尝试。在林业局、建委、建筑公司等单位进行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为本市住房制度改革迈出更新更扎实的步伐做出了积极的努力。
(刘文义、王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