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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 198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治理经济环境、整顿经济秩序、全面深化改革”的指导方针,全面开展了对流通领域经济秩序的整顿。对全市286户各类公司进行了整顿,共撤销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公司41户,降格 24户,清理党政机关办劳动服务公司由经营型转为管理型的11户,共查处各类违章违法问题39件,立案15起,保证了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全系统还围绕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和紧俏耐用消费品、制造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利用经济合同从事违法经营这 3个重点,认真查处了投机倒把案件,全年共查处各类投机违法案件200起,其中非法所得千元以上的大要案件64起,万元以上案件 17起,收缴罚没款70万元。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开展清理整顿煤炭市场的通知》精神,还对本市地方煤矿、外地办矿、矿务局多种经营公司所属煤矿及外地驻鹤发煤点进行了清理,共检查了92户煤炭生产经销点,查处违章违法问题43件。在此基础上,还清理整顿了24户钢材经营单位,检查整顿了51户国营、集体、个体废旧金属收购网点,清理整顿了231户木材加工企业,重新审查了105户建安施工企业,共取缔无照经营2户,吊销资格证21户。
  为贯彻国家工商局《关于对全体经济和私营经济加强管理的通知》精神,对全市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全面进行了清理整顿,共查处掺杂使假、短斤少两、倒买倒卖、无照经营等违章违法问题420起,使个体经济的违法经营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为了加强对集贸市场秩序管理,坚持集中整顿和重点整顿相结合、旺季市场和节日市场整顿相结合,全市共取缔场外交易 1 300余人次,查处违价、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等变相涨价问题240余人次。查处市场上偷抢,盗窃、拎包、打仗斗殴、抗拒管理和治安案件 17起,拘留集贸市场上的不法分子27人,收容11人,教养5人,判刑4人,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在抓好管理的同时,支持经济搞活。首先,广泛开展工商政策法规宣传,先后举办了《经济合同法》、《商标法》、《广告管理条例》培训班4期,召开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话会2次,通过新闻媒介宣传工商政策法规51期,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须知》、《合同知识新篇》、《工商向导》法规手册 2 500余册。其次,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一是全面开展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换照工作,到12月底已管理1 364户,核发新照893户,清除假集体 204户。二是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召开了鹤岗市“重合同、守信用”大会,首批命名33户“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举办了首届“鹤岗市经济合同法知识竞赛”。同时,大力加强经济合同管理网络建设,建立合同管理委员会61个、合同管理小组 267个,共受理经济合同纠纷调解案件12起,笋鉴证经济合同161份,鉴证金额达575万元。三是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对全市94户企业使用的140件商标逐户进行了清理,还对 71户工商企业的38类商品15 000个品种进行了检查,查处违章违法问题50起,查处假酒 1 680瓶,收缴罚款32 000元。换发了7户广告经营单位的经营许可证,保证了本市广告事业的健康发展。
  截止12月底,全市工商企业已发展到4 648户,比去年同期增长20.5%;全市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6 285户,比去年同期下降12.8%,从业人员发展到9 376人,比去年同期下降15.9%。结合贯彻实施“383工程”大力加强文明市场建设,保持 3处省级文明市场、4处市级文明市场,促进了集贸市场的繁荣活跃。集贸市场主要农副产品成交量达 1 791万公斤,比去年同期增加12%,集市总成交额达到6 8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四是认真贯彻实施“383工程”。到年底,全市集贸市场零售物价上涨指数平均为 10.5%,完成了集贸市场零售物价上涨幅度不超过去年13%的奋斗目标。
  【经济合同管理】 为了增强企业法制观念,对内依法管理,对外依法办事,市工商局通过办班讲课、广播讲座、报纸连载等形式, 广泛宣传经济合同法, 并与市电视台联合举办了“经济合同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调动了企业学法用法自觉性和自身管理经济合同的积极性,已建立和发展企业兼管合同组织机构 495个。同时,广泛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有33户企业被命名为鹤岗市“重合同、守信用”单位。为了确保签约合同的履行和加强对国家指令性计划合同的管理,先后对农膜、农药、化肥、木材、钢材、汽车等合同进行了认真的检查,对签订合同不履行、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全、手续不完备、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同时,加强经济合同鉴证工作,共鉴证合同161份,鉴证金额575万元,处理委托调查和来信来访26件。为了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积极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共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2起,其中调解11起,取缔无效合同1起,确保了办案质量,维护了当事人的合同权益。
  【经济监督检查】 1989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整顿流通领域经济秩序为重点,严厉查处经济违章违法行为,保障改革顺利进行。全年共查处各种投机违法案件 202起,其中非法所得万元以上大案17起,千元以上的案件52起,一般违章案件133起。共收缴罚没款 72.8万余元,与1988年相比,案件总数下降28.87%,大要案上升 34%,罚没款上升209.3%。查获的主要物资有:原煤140 086吨,木材11 755.47立方米,钢材973.74吨,水泥267.11吨,化肥21.5吨,食糖162吨,废旧有色金属8.62吨,黄金170克。在所查处的大要案件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倒卖重要生产资料的仍然比较突出。这方面案件占查处大要案件总数的73.43%,比1988年上升 9.43%。由于本市系全国重点煤矿城市之一,倒卖煤炭的案件更为突出,占查处大要案总数的26.56%,占倒卖重要生产资料案件的37.77%。通过以上分析说明:鹤岗市仍然要在查处倒卖重要生产资料尤其是倒卖煤炭案件上下功夫,这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二、从已查处的大要案件发案对象上分析,国营占20.31%,集体占48.44%,个人占31.25%。这充分说明查处的对象重点仍然是国营和集体,尤其是集体企业,但个人作案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
  三、制造推销假冒伪劣商品的案件占查处大要案件总数的10.94%,这方面案件损害大,影响也极坏,需要引起高度重视和进行严厉查处。
  为了做好经济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办案质量,市工商局还开展了经检案卷评查工作,根据省局1988年评查案件的基本要求,制定了案件规范,完善 4个方面包括20项具体内容及评分标准。通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全局案件质量普遍提高。在全省案件质量评查中,鹤岗市工商局居全省第三名,被授予先进单位称号,绥滨县工商局取得总分第一的好成绩。
  【实施“383工程”】为贯彻落实好省政府提出的“383工程”,市工商局从深化管理入手,加强领导,强化了工商自身管理监督机制、经营者自我监督管理机制、社会监督机制,完善落实了集贸市场控价措施。建立了市场物价管理四级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了“三板一签一卡”制度,即宣传板、价格参考板、最高限价板和价格标签、信誉卡制度。全系统共召开 “383工程”大会12次,签订稳定集市、控制物价责任状31个,成立市场物价监督管理委员会10个,设立“383工程”监督台8个。特别是“三板一签一卡”制度,得到省工商局推广,有效地实施了集贸市场物价管理。为了从根本上解决控制物价问题,还从搞活市场增加市场有效供给入手,平抑市场物价,积极为发展市场创造条件,扩大了 5 000余平方米场地。为搞活市场,积极引进商品,增加批发市场的辐射力,1—12月共组织引进各种农副产品2 008万公斤,其中蔬菜638万公斤,水果1 008万公斤,水产品362万公斤、保证了市场有效供给。为了稳定集市物价,还积极组织国营商业进入市场经营,在每个市场设立国营商业摊区。 为了增加商品货源,6区集贸市场与邻近4乡村屯建立了产销关系,与528个专业户签订了产销合同,搞活了流通,确保了集市物价稳定。到年底,集市平均零售物价上涨指数达到—4.7%,比上年下降15.6个百分点,较好地完成了省政府下达的集贸市场零售物价上涨指数不突破 13%的目标。局长孟祥君被省政府授予"383”先进个人称号,市工商局被市政府授予先进单位称号。
  【清理整顿公司】认真贯彻落实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公司的《通知》精神,通过清理整顿,全市共保留公司202户,占公司总数的70.6%。全市共撤并公司 54户(其中市区47户,萝北3户,绥滨4户),占公司总数的18.7%。与此同时,认真清理了党政机关开办的25户企业,经清理撤销8户,其余 13户均已脱钩。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查处了公司的违章违法问题。通过清理整顿,查处了公司企业倒卖重要生产资料、掺杂使假、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违法活动,立案30起,共收缴罚没款41万元。
  在整个清理整顿公司过程中,市政府高度重视清理整顿公司工作,副市长安永范多次召集工商、税务、金融、审计、建委、科委、人事、劳动、监察等部门研究布署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为了做好清理整顿公司工作,从工商、建委、科委、劳动局、人事局抽调人员组成了撤并组、综合组、专察组、审计组,采取听、看、查、议的方法开展检查。清理整顿中,共召开清理整顿公司办公室会议22次,召开清理整顿大会2次,研究和讨论了260多项问题,制定 9条清理整顿公司标准,发放 835份清理整顿公司登记表,逐户征求公司主管部门的意见,逐个盖章把关,使整个清理整顿公司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清理查出的问题坚持边整边改,及时解决。一是对党政机关办企业及时进行整改。 4户党政机关开办的公司都已办理了脱钩手续。二是兼任公司职务的已全部辞去。三是占用机关用房的都已倒出或签订了用房协议。四是对注册资金与实有资金不一致的问题,采取限期补充注册资金的办法,重新进行了审核登记。五是对违章违法问题,及时进行了纠正和查处。六是对公司的注册资金重新完善手续,对过去担保不实的问题,实行验资(对全民公司由财政验资,对集体性质的公司由审计验资)。七是全面做好了预算内、预算外公司的脱挂钩手续。八是正确处理了整顿与发展的关系。对查出的一般性问题,帮助教育改正,对查出的违章违法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并帮助整章建制扶持发展;对清理出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制定了《对公司中心开展经常性监督管理的意见》。1989年清理整顿公司工作,自查阶段、检查阶段已经结束,验收阶段将在明年进行。
  【个体经济管理】 1989年,全市共农展个体工商户6 285户(私营企业8户),比1988年下降 12.8%。为保证个体经济健康发展,首先开展了对个体工商户换发营业执照工作。通过换发营业执照,重新审核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资格。共换发新营业执照5 794户,占发展总户数的92.2%,重新核查从业人员8 324人,占发展总人数89.8%,核查个体自有资金 2 261万元。在换照的同时,加强了对个体工商户的管理。一是认真贯彻《黑龙江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档案管理暂行办法》,对个体工商户实行了个体档案规范化管理;二是结合贯彻实施 “383工程”,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使个体工商户达到商品明码标价,一货一签;三是对个体座商户开展专项整顿,认真贯彻了国发(1989)60号文件《关于加强对个体工商户监督管理的通知》精神,分行业对个体座商户进行了检查整顿,共查处各类问题86件,保证了个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企业登记管理】 根据国家工商局、省工商局《关于做好企业法人登记注册和换发证照工作的通知》精神,集中开展了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营业执照的换照工作。为了确保换照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介,广泛深入地宣传贯彻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施行细则》的重大意义和作用;二是加强了对企业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专门学习了《民法通则》及《会计原理》,为换照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三是争得市政府重视,以鹤政办〔1989〕17号文件的形式,下发了换照《通知》。到12月底全市工商企业已发展到 4 045户,已换发执照893户,其中换发法人执照259户,营业执照634户。共办理注销登记471户,其中自行歇业的249户,清除假集体204户,不符合登记条件被撤销的 18户。同时为502户企业办理了变更登记,其中名称变更343户,经营范围变更的93户,其他事项变更的66户。
  在换照过程中,市工商局坚持边换照、边整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对流通秩序的整顿。一是配合市物资局整顿了钢材市场,通过整顿,撤销了不具备经营钢材条件的企业 2户;查处超范围经营的 2户,对24户生产经营钢材的企业,重新调整了经营范围。二是配合市计委、物价局、地煤局、计量局整顿煤炭市场,对本市92户煤矿、发煤点进行了全面检查,查处违法企业43户,收缴罚没款12万元。三是配合市林业局,对本市 231户木材加工企业进行了逐户清理整顿,通过企业自查和联合检查,查出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有82户,对检查出来的问题,分别做了处罚。 四是配合市建委认真贯彻了黑建企字〔1989〕251号《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进行资格审查的通知》,对全市 105户建安企业进行了资格审查。按资格审查条件正常申报的企业有79户,需补办手续的企业1户,需要升级的企业2户,降低资质等级的企业 2户,吊销资格证的企业21户。从而,保证了本市工商企业的健康发展。           (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