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在鹤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1991年4月4日)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悦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一年来检察工作情况向大会作报告,请予审议。
市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在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政法其他部门的配合下,以党的十三届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为指针,认真执行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有效地开展了以反贪污、贿赂斗争和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为重点的各项检察工作,为我市社会治安稳定,促进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应有的职能作用。
一、反贪污贿赂斗争取得较大进展
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按照省院和市委的部署,坚持把反贪污、贿赂斗争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第一位工作,作为检察工作的重点来抓,有力地打击了各类经济犯罪活动。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186件,已立案75件,比上年的63件增加19%。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0件,占立案数的66.6%。依法起诉21件26人,免诉39件45人,共挽回经济损失 90.02万元。在打击经济犯罪斗争中,我们主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加强侦查工作,努力提高侦查水平。打击经济犯罪是检察机关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使经济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首先加强了办案力量,全市经济检察部门重新进行了调整,人员由原来的46人增加到63人。二是总结推广侦查工作的典型经验,侦查水平有很大提高。三是认真分析贪污、贿赂犯罪的特点,运用技术侦查手段,集中兵力侦破了一批大要案。
(二)各院领导亲自办案,带头抓大要案的侦查工作。由于查处贪污、贿赂犯罪干扰大、难度大,我们按照上级检察院的要求,普遍实行了领导包案和对大要案分级负责、“三定一保”的办案责任制。全年共结案64件,占立案总数的85.3%,其中大案13件,占结案数的20.3%。办案质量和社会效果都是比较好的。
(三)多渠道寻找案件线索,确保案件来源。一是加强举报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已形成举报网络,各院对举报案件初查、反馈工作都有进一步加强。全年受理举报经济案件 143件,其中立案52件,占全部立案数的 69.3%。二是加强横向联系。经常与税务、监察、纪检等部门联系,沟通情况,寻找线索。三是深挖犯罪,查一案带多案。如东山区院在查处康某等人贪污案件时。带出了祖某受贿案,由祖案又带出另一起受贿案。四是注重专项打击。对群众反映强烈、发案较多的企业和部门开展系统清查,取得了较好成效。如绥滨县检察院在对县粮食部门系统清查中,共查处十一件以粮谋私经济犯罪案件。
(四)增强服务意识,促进企业经济发展。全市检察机关认真按照省院确定的“打击、保护、服务”的指导思想,在办案中正确处理法律与政策的关系,严格掌握罪与非罪界限,注意把打击、保护和服务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积极保障和促进经济工作的发展,结合办案,广泛开展检察建议、法制宣传教育、法律咨询服务等活动,促进了企业依法管理和经营。
二、积极参加总体作战,较好地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
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历来是检察机关的工作重点之一。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积极参加全市社会治安总体作战,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逮捕人犯 71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人犯630人,比上年减少13.3%,其中重大案犯 318人,比上年增加3.6%;特大案犯35人,比上年增加3%;受理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件478件760人,经审查,依法提起公诉451件693人,免予起诉86件127人,不予起诉3件 7人。在参加全市社会治安总体作战中,主要做了以下五项工作:
(一)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制定的总体作战《方案》。全市检察机关按照市总体作战的统一部署,制定了落实《方案》的措施,使《方案》精神贯穿检察工作每个环节,并把上级要求变成自觉行动,从领导精力,力量安排,工作部署上保证了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方针。一是坚持提前介入。市院与市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和加强检察、公安机关互相联系协作、信息交流的规定》。批捕环节提前介入243人,占批捕重、特大案犯的76%;起诉环节提前介入227件,占起诉案件的42.3%。二是坚持依法快捕快诉,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刑事拘留案件批捕时间平均 1.8天,收审案件批捕时间平均3.9天;审查起诉平均办案时间9.2天。三是对团伙犯罪和七类犯罪案件优先办理,注重打击的社会效果。
(三)在办案中突出一个“准”字。各院普遍对办案质量实行了目标管理,严格执行办案制度,严把“事实、证据、定性、漏人、漏罪和适用法律条款”六关,在“细”和“准”字上狠下功夫,批捕准确率为99.8%,起诉准确率达100%。
(四)严格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在办案中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和法院审判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书面纠正建议53件,有效地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
(五)认真贯彻惩办与宽大结合的政策,针对投案自首的案犯,利用公开处理大会进行法制教育,动员各方面的力量,检举揭发他人犯罪。刑检部门还针对免诉的青少年罪犯组成了15个帮教小组,制定了帮教措施,充分发挥社会、家庭和政法机关齐抓共管的作用,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三、法纪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效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们开展了以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玩忽职守和“侵权”三类案件为重点的法纪检察工作,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 152件,经审查,立案33件40人,比上年的20件增加65%,已结案31件38人,结案率为93.9%。主要抓了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切实把法纪检察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在抓好重点工作的同时,认真贯彻全国、全省“侵权”渎职案件侦查工作会议精神,专门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法纪检察工作任务,推动法纪检察工作的开展。
(二)狠抓法纪案件查处工作。针对法纪案件的特点,市院注重了对基层院的指导,帮助解决问题。全年共深入基层 168次,参加办案72次,现场勘查31次,研究案件23件,协助基层院作技术鉴定14件。
(三)加强综合治理工作。在抓好法纪案件查处工作的同时,坚持“标本兼治,以治本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利用典型案件、宣传图片、宣传栏、板报等形式进行法律宣传。到企业单位讲法制课117次,受教育面达1.6万余人,帮助企业整章建制,发建议函62份,口头建议82次,主动与有关部门配合参与煤矿企业大型的安全检查 6次,发现隐患45处,及时提出了整改意见。
四、其他各项检察工作都有新的进展
(一)监所检察工作。一年来,监所检察工作加强了对刑事案件判决、裁定的执行和监管改造场所活动的法律监督,共检查监管场所191次,发现各类问题294件,提出纠正意见 271件,发建议书35件,召开联席会议28次,专题请示、报告18次,纠正各类问题254件,纠正率为89.8%,具体抓了四项工作。一是强化安全防范检查。坚持定期和节假日对监管场所进行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配合监管场所预防脱逃事故二起,预防自杀事故三起。杜绝了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保证了监管场所的安全。二是坚持执法检查。共对监管场所进行执法检查 102次,提出书面、口头纠正意见195件,纠正率为90%。三是认真办理各类案件。一年来办理干警职务犯罪案件2件2人,被监管人员再犯罪案件3件3人。受理被监管人员及其家属的控告申诉案件11件,自查4件。四是注重对监外执行罪犯的检察监督。会同公安、司法等部门对全市监外罪犯165人进行了考察和清理。
(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工作,在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揭露和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秩序等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310件,其中,来信209件,来访101件,重复信访16件。受理各类案件32件,立案15件,其中控申案件 9件,重婚案件 6件,在接待来信来访中,坚持实行了检察长接待日制度,全年由院领导亲自阅批来信141件,占来信总数的67.5%,接待来访76次,占来访总数的 75.2%。特别是在亚运会、国庆节等重大活动之前,及时对上访老户及易出现问题的上访人员,进行摸底排队,做了超前性工作,没有一人进京或去省上访。
(三)技术侦查工作。一年来,对刑事照像、物证、文痕检验、法医鉴定、司法会计鉴定等都做到了严肃认真、准确无误,为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全年共鉴定各类案件56件,司法会计鉴定19件,物证照相15件,文字鉴定3件,现场勘查8件。
(四)调查研究工作。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撰写调研文章 157篇,被有关部门采用60篇;撰写法制宣传稿件144篇,被有关部门采用96篇。深入机关、企业、学校、街道等讲法制课145次,受教育面达2.3万余人。出宣传栏或板报75期。印发布告3 000份,法律咨询40次。
五、进一步加强了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
全市检察机关以党的四中、五中、六中、七中全会为指针,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决定》和关于颁布《检察人员纪律》的决定,采取各种有效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思想政治工作,加强了队伍建设。
在班子建设方面,一是完善了政工机构建设,市院成立了政治处,各县、区院配备了专、兼职政治协理员;二是完成了县、区院检察长换届人选的考核工作;三是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开展了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再教育活动。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贯彻《检察人员纪律》,有针对性地开展了六个“查摆纠”活动,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和赞誉;二是组织全体干警系统地学习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使干警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有了提高;三是进行了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和开展执法执纪大检查,促进了为检清廉和严格执法;四是对机关作风进行了集中整顿,提高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五是开展了党风党纪教育活动,通过“照镜子、敲警钟、堵漏洞”,使干警增强了端正党风、遵守党纪的自觉性。
在干警业务培训方面,经过学历教育和业务培训,有91人已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102人获得法律(检察)专业证书,两项总计使全市检察机关大专文化程度的人员达到63.2%。
一年来,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是:(1) 个别院在执法中存在着把关不严、错捕、免诉不当等现象。(2)存在着违反法律规定越权办案等问题。(3)在执法或行风上存在着耍特权和违反职业纪律等问题。(4) 对“两个活动”的监督不够得力,表现在对超期羁押现象仍未彻底解决。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新的一年里加以解决和纠正。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发展战略目标的第一年,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全省检察长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下,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坚持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加强法纪检察,积极做好各项检察工作,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全面发挥检察机关打击、保护、服务的职能作用,为促进我市廉政建设,稳定社会治安,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和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具体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深入开展反贪污、贿赂斗争。今年反贪污、贿赂工作仍然是检察机关的首要任务,要在省检察院提出的“五个深入”上下功夫,采取各种措施,广泛发动群众揭发检举犯罪,把那些群众举报多、发案多的行业和部门作为打击经济犯罪的突破口,在促进企业经济发展上体现打击、保护、服务的职能,为企业生产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坚持依法从重从快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把坚持“严打”斗争作为重点工作长期不懈地抓下去,与政法其它部门密切配合,把七类犯罪分子作为打击刑事犯罪的主要对象,尤其是对惯犯、累犯和团伙犯罪,要优先办理,快捕快诉,保证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
三、加强法纪检察,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调动群众参加经济建设的积极性。以查处刑讯逼供致人伤残、死亡的案件,绑架、扣压人质型的非法拘禁案件,以权卖法、贪赃枉法和徇私舞弊案件,后果严重的玩忽职守案件和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为重点,多办案、办好案,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工作、生产秩序做出积极的贡献。
四、继续做好监所检察工作。定期对监管场所进行执法和安全防范检查,加强对在押犯、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工作,认真查处监管场所内发生的贪污、贿赂、刑讯逼供、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私放罪犯案件,维护监管场所的正常秩序。
五、认真抓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认真负责地处理好公民的控告申诉,及时妥善地处理集体上访和“告急”上访案件,对“两不一免”案件做到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充分发挥控告申诉部门的“窗口”作用。
六、加强调查研究工作。重点研究贪污、贿赂案件法律政策界限,总结侦捕、侦诉公开的工作经验,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
七、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执行高检院《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决定》和《人民检察院政治工作条例》,紧密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干警秉公执法和文明执法的水准。继续做好检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干警的文化和业务素质。
八、坚持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及时向党委、人大和省检察院请示汇报工作,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检察工作情况,特别是重大问题和疑难案件,坚持一事一报,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工作,虚心倾听来自各方面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改进检察机关的工作。
在新的一年里,虽然我们的任务十分艰巨,但有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有市人大的监督,有市政府以及全市人民的大力支持,我们有信心夺取各项检察工作的新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