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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世人物

逝世人物

逝世人物



  田树福(1924.9.29——1991.2.6)
  男,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文登县人。1940年 7月参加革命,1944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部队曾任排长、副连长、连长、团参谋长、营长。1956年由南京军区授予独立自由奖章、解放奖章。1963年转业到鹤岗市粮食局任副书记、市民政局副局长。
  1984离休。1991年2月6日病逝。
  黄展延(1920.3.28——1991.7.13.)
  男,汉族,曾用名黄楚俊。浙江省绍兴人,大专文化。1950年1月在鹤岗参加工作。1951年东北人民政府授予劳动模范,1952、1954、1960、1961年为省先进工作者,1952 年为松江省卫生工作者协会甲等劳模,1978 年黑龙江省科学大会上获先进工作者称号。为黑龙江省四届、五届人大代表,鹤岗市四、五、八、九届人大代表。政协鹤岗市一、二、三届常委,四、五、六届副主席。黄展延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十分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利,积极参政议政,为本市的统一战线事业积极工作。
  黄展延一生从事医疗工作。历任鹤岗矿务局职工医院外科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
  医师、主任医师兼住院部副院长。他著有《矿工腰痛病》、《煤矿创伤急救手册初稿》、《白头翁治疗阿米巴痢疾临床分析》、《1982例煤矿工人腰腿痛流行病学调查》、《双例创伤性膈疝临床分析》等文。
  李世忠(1920.7.7——1991.8.)
  男,汉族,山东省黄县人。初中文化。1988 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56、1957、1958年在蔬园乡日新大队住主任时被授予市、省劳动模范。曾任工农区农场场长;蔬园乡农中校长;1972年12月任鹤岗市第二农机厂厂长。1973年——1987年为市、省劳动模范。1989年为市特等劳动模范。1986年被黑龙江省政府命名为黑龙江省乡镇企业家。1987年被命名为省优秀乡镇企业家。
  1959年为适应农业生产解决农民对农机具的需求和修理需要,李世忠创办了本市第一家乡办企业——蔬园乡农机修配厂(即市第二农机厂前身)。建厂时,只有几间草房、一座小烘炉,三台简易车床。不久,农机厂被“平调”,李世忠离厂。1973年农机修配厂归还蔬园乡时,工厂已负债累累,靠贷款过日子。李世忠在困境中接任厂长后,认真贯彻国务院北方农业会议精神和北方农业机械化会议精神。对当时形势进行了分析和估价,根据企业地处市中心的优势,果断决策开展对外加工配件、修理农机具等项业务,很快扭转了被动局面,当年扭亏为盈。从这以后,他带领一班技术骨干潜心研究适合东北地区的农机具。研制并生产了适合北方农业生产的手提式营养坨加工器;机引畦田助耕器;三铧犁,五铧犁,机动吸粪器,手提追肥器、机动喷药器、195型12马力农用柴油机、小四轮拖拉机、工程用翻斗车等十多种农机具和上百种农机配件。
  1976年,为满足市场的需求,开始试制小四轮拖拉机。年底终于试制出小四轮拖拉机20多台。竞争中基本占领了鹤岗、萝北、汤源、绥滨等江北市场。1984年被评为省优
  产品,在1986年6月黑龙江省农机产品整机抽查中,全车项次合格率为93.7%,关键项目合格率为百分之百,达到省内一级产品标准。李世忠一心为农民服务,成立厂“三包”服务队下乡到农户中走访。1987年春耕前李世忠委托厂“三包”服务队深入到萝北和市郊农村。对本厂生产的小四轮拖拉机进行全面检修和保养,并为用户免费喷漆,为农民春耕生产提供方便。
  李世忠在改革、开放的大潮中,不断开拓进取。他一方面深化企业内部配套改革,聘请工程师进厂搞技术改造,对本厂职工进行全员培训,狠抓质量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质检管理制度,完善各种检测手段。另一方面以科技兴企为启动点、加速企业产品更新换代。为适应矿区生产需要,研制和改装101型工程翻斗和131A系列液压自卸翻斗车。接着研制出鹤丰15和25马力农用运输车。改装131A系列单、双排客货柴油农用运输车。1985年开发新产品I1335机械悬挂三铧犁,仅用两个月时间设计完成。1987年与大连拖拉机厂搞横向联合,联合生产勃海——14型拖拉机。
  由于李世忠长年超负荷工作,加之年逾花甲,重病在身。1991年病情加重,但心仍系在工厂,在病榻前召开最后一次厂务会议、部署工作。
  孙廷章(1918.8——1991.9.21)
  男,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陵县人。1945 年8月参加革命,194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鹤岗市总工会副主席、鹤岗群英山铁矿矿长、地方工业局手工业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鹤岗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鹤岗市房地产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1988年4月离职休养。1991年9月21日因病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