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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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鹤岗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指出:“1991年全市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是:以中共十三届七中全会为指针,认真贯彻全国、全省法院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七届七次全委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个中心,全面加强各项审判工作,努力改善执法活动,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卫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努力把法院建成群众认为最讲理、最公正、最廉洁的地方。”
市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一庭、刑事审判二庭、民事审判庭、经济审判庭、告诉申诉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庭、法医技术室、调研室、办公室、司法行政科、政治处、纪检监察室、业大分部,干警70人。
全市8个基层人民法院,在辖区内共建立人民法庭24个
市中级人民法院为1991年全市对标达标先进单位。
鹤岗市中级人民法院
院 长 高士侠
副院长 李时瑞 邢国威
政治处主任 李景香(10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