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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洪救灾

抗洪救灾



  【抗洪救灾】 1991年7月初开始,阴雨连绵,7月29日至 7月31日,全县境内12个乡镇普降暴雨,降雨量平均100多毫米,最高达163.5毫米。松花江干流于 7月31日出现第一次洪峰,水位高达62.15米,超出危险水位0.45米,超过历史同期最高水位 0.40米。8月3日23时水位达到62.40米,已突破历史最高水位。8月4日14时,第二次洪峰到达绥滨,水位高达62.48米,比历史最高水位的1960年62.32米高出0.16米,已超出危险水位0.78米。松花江第三次洪峰于8月16日12时到达绥滨江段,最高水位62.20米,较上次洪峰水位低 0.28米,但水位持续不降,20日下午4时,松花江绥滨江段水位又达62.24米,高出警戒水位1.54米。本年汛情特点是水势猛,来得早,涨幅快,降幅慢。
  7月 30日,县防讯指挥部召开会议,全面部署防汛工作,充实15个分指挥部力量,层层落实责任,组织人力护堤,县防汛工作全面展开。8月1日晚11时,召开了县总指挥部和分指挥部成员紧急会议,部署了防汛抢险任务。8月2日早,全县15个防汛指挥部调集 2万人,以县镇为重点,以消险加固为主攻方向,奔赴以西起普阳农场,东至二九O农场的155公里长堤,县领导亲临一线指挥,2万防汛大军昼夜巡查,死看死守,战胜了8月 4日第二次洪峰。第二次洪峰后,再次紧急动员,每天有2万余人,3 000多台车辆昼夜奋战在松花江大堤上,对18处险工弱段采取先截后导,打桩固堤等措施,确保堤坝安全。果断炸断了阻水的向阳旧堤,使泄洪面扩大 1公里。 8月16日三次洪峰到达绥滨江段,绥滨县广大军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日夜巡堤,排险堵漏,加固大堤。向阳一段江堤由于沙堤、草垡堤段较多,堤窄坡陡,没有马道,质量较差,5.8公里区段有5处出现渗漏现象。参战的解放军官兵和民兵开赴向阳和东方险堤,团结战斗,采取内堵外导,堵漏导渗,打桩固脚,围沿等多种方法加固江堤,险段无一处开口,确保了大堤安全度汛。
  全县军民,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经40天奋战,战胜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的洪水,境内155 公里的松花江大堤安全度汛,取得了抗洪抢险的全面胜利。在这次抗洪斗争中,上堤总人数35万人次;完成抢险加固土方4.59万立方米,动用四轮车3.1万台次,汽车1 472台次,推土机910台次,挖掘机444 台班,用掉草袋125万条,计耗资上千万元。
  在紧急时刻,7月18日,市政府副市长白伟民等领导来绥滨县检查防汛工作。7月30日到 8月1日,市委书记徐衍东、副市长白伟民及农委、水利局负责人两次来绥滨县检查抗洪准备.听取领导汇报,检查堤防及内涝情况。8月2日,省防汛工作组一行18人来绥滨指导防汛工作。 8月 4日,国家水利部副部长严克强,副省长孙魁文,市长冯永祥来绥滨县检查部署防汛工作。8月5日,萝北县拨出1万条草袋, 300副土篮支援绥滨。8月9日,省防汛总指挥部支援1 400平方米无纺布,10万条编织袋;市支援草袋 3.5万条,编织袋6万条,木杆2千根。为支援绥滨县抗洪抢险, 8月12日,市出动车辆49台次,将筹集的草袋、编织袋56万条和麻袋10万条送往绥滨。鹤北林业局13日将200立方米木杆运往绥滨。 8月19日至2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81683部队、81160部队2千名指战员赶赴绥滨支援抢险。 8月21日省防汛总指挥、水利厅厅长王才,副厅长王长祥,解放军某师副参谋长王进烈等抵达绥滨。22日,省长邵奇惠亲自来电话询问绥滨汛情。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在国家防汛总指挥部17号《汛情通报》上对绥滨防汛工作作了批示:“要尽一切努力防止溃堤,同时做好万一出险的准备,请密切注意情况的发展”。
  绥滨县由于洪水暴雨袭击,灾情严重。全县农作物受灾面积47.2万亩,占播种面积的49.3%,其中成灾面积15.8万亩,重灾面积10万亩,绝产面积17.9万亩,受灾面积中内涝面积42.2万亩,外洪造成灾害面积5万亩。全县倒塌民房599间,倒塌公房面积940平方米,损坏校舍2 170平方米,受灾户1.42万户,毁坏桥涵25座。直接经济损失4 239.1万元。
  绥滨县在特大洪涝灾害面前,一手抓抗洪救灾,一手抓粮食抢收工作。把外洪内涝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完成了国家粮食定购任务。
  绥滨县灾后狠抓生产自救,扶持受灾村、户恢复生产。县委、县政府及时发布了13条抗灾自救、恢复生产的宽松政策,为灾民打开“三门”(城门、江门、县门),大搞“三业” (种植业、养殖业、加工业),到 9月20日,新增运输、劳务、捕渔等各行业劳力2 500人,新上“小四坊”(豆腐坊、粉坊、磨米坊、酒坊)290处,新上养殖户308家,扣大棚面积 4.7万平方米,全县增产创收达140万元。
  8月15日至8月21日,市防病治病专家组,市红十字会,市红十字医院医疗队,携带近万元的药品,相继奔赴绥滨灾区防病治病,救灾义诊。
  10月26日,省红十字会将台湾红十字会、香港红十字会捐赠的第一批药品26箱,食品1 000箱,防寒棉大衣200件,防寒棉夹克 280件,消毒药1 000公斤等救灾物资运抵市红十字医院及绥滨县红十字会。
  11月15日至17日,市人大抗灾自救视察组视察了绥滨县抗灾自救、灾民衣食住行和明春生产准备情况。
  9月21日,省委、省政府在哈尔滨召开 1991年抗洪抢险总结表彰大会,授予绥滨县人民政府、绥滨县中兴乡政府、绥滨县水利局为先进集体。授予张佐栋、于林为先进个人标兵。授予贾兴凯、陆传盛、何清斗、王国贤为先进个人。
  鹤岗市委、市政府授予绥滨县人民政府和交通局为先进集体,赵树和、李世奇、高崇武、黄福臣、洪井文、张星峰为先进个人。
  绥滨县委、县政府于1991年 9月决定:授予中兴乡等23个单位为抗洪抢险先进集体,给予陆传盛等10人晋升一级工资奖励,授予王国贤等189人,抗洪抢险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