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盗窃斗争
反盗窃斗争
反盗窃斗争 【反盗窃斗争】为贯彻省关于反盗窃斗争的部署,1991年10月8日成立了县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反盗窃斗争办公室。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同时,开展了严打斗争和反盗窃斗争,开展安全单位活动和反内窃活动。1991年共受理盗窃案件30起,破获16 起,其中大案8起,抓获罪犯27人,摧毁了3个盗窃团伙,抓获 9人,破获盗窃自行车案8起,缴获自行车26台,缴获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17万元。自开展反盗斗争后,社会治安秩序好转,为绥滨县经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胡村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