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政协重要活动
人大、政协重要活动
【人大、政协重要活动】 县人大常务委员会在1991年进一步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围绕经济建设,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共举行 5次常务委员会议,听取、审议了“一府两院”13项工作汇报,作出4项决定、决议,制定3项有关制度。在调整农业结构,把农业从单纯追求粮食产量转移到注重经济效益方面,人大常委会派两人参加县委发展畜牧业调查组工作,参与制定发展畜牧业的若干政策和规定。还向县委提出,工业生产要把每个企业的产品和项目,逐个明确目标,确定突破口,尽快提高经济效益。这一建议得到采纳,促进了生产。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尤以法律监督收效显著。县人大在视察中发现鹤北林区土地管理权由鹤北林业局管理,较为混乱。经县人大向县土地局提出,在市土地局帮助下,终于收回了鹤北林区的土地管理权,维护了执法的严肃性。在检查《农民负担管理条例》、《收费罚没集资管理条例》的贯彻情况时,纠正了一批“三乱”项目,重新制定了一些规章制度,减轻了农民和企业的不合理负担。
政协萝北县委员会在行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职能方面,一是参与政治协商,积极提出建议。1991年 6月,县委书记李兆森到政协提出发展畜牧业的设想方案,并组织部分委员讨论,征求意见。委员们提出了富有建设性的意见,均被采纳,使方案更加完善。二是组织工作组去基层视察,并作咨询服务,深入了解民情。三是根据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请有关部门切实解决。 5月初,政协工作组吸收税务、物价部门的有关人员联合调查县黄金公司反映收费过重的问题。经查阅水利、土地、环保等部门的有关文件,组织收费单位与该公司直接协商,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减少了收费,双方都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