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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1991年,机构编制工作,按照党政职能分开,政企职责分开,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着重围绕转变职能,理顺关系、调整机构,精简人员开展了工作,有效地控制了机构编制膨胀。制定下发了《鹤岗市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和清理整顿方案》以后,本着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六区先进行了清理整顿工作,经过认真核数算账,对六区机构名称、部门职能、人员配置实行三定的基础上,共撤销科级机构24 个,清理超编人员301人;收回自定编制9名,超额87人完成了清理超编人员40%的任务。为进一步开展清理整顿人员编制工作打下了基础。根据省编委要求,在全市 300多个事业单位统一实行人员结构比例标准,制定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实现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