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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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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工作综述】 1991年,鹤岗市的劳动工作在以稳定社会和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为中心,面向生产面基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完成了就业安置任务,促进了社会安定与政治稳定 1991年,全市各级劳动部门,仍将劳动就业工作做为关系全局的大事来抓,千方百计开辟就业门路,全市共安置待业年就业12 165人233710.6%,占当年社会待业人员总数的70.4%。其中:全民性安置635人,集体性安置8 261人,自谋职业3 269人。1991年,鹤岗矿务局多种经营总公司,安置就业7 087人,占全市安置总数(含两县)的58.2%,成为全市安置就业的大户,是省的先进单位。先后在 8月和9月召开的全国与全省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介绍了经验。
  二、用工制度进行了初步变革,为打破“铁饭碗”奠定了基础首先是劳动合同制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截止1991年底,全市合同制工人达到7 089人,比前一年增长8.2%。其次,在部份企业中进行了搞活固定工和优化劳动组合的改革工作,增强了企业的活力。市啤酒厂率先打破了企业内部的“铁交椅”和“铁饭碗”,在工人中实行了优化劳动组合,在干部中实行了聘任制的办法。有 5名干部落聘,到车间当工人;有12名懂经营会管理的工人被聘为管理干部。打破了干部工人之间的界限,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三是加强了法制建设,信访仲裁工作逐步得到加强。至年底,有108户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占应建企业数的76%,为实行全员合同化管理奠定了基础。
  三、加大了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力度,调动了企业和职工的生产积极性1991年,本市企业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工作,取得了较大的进展,当年挂钩企业达57户,其中市属国营企业55户,占当年测算可挂钩企业总数的51.6%,占市属国营企业总数的19%;市属预算内企业挂钩15户,占45%。参加挂钩的职工人数为14 418人,占市属全民职工总数的40.2%。实行工效挂钩后,破除了企业吃国家“大锅饭”,职工吃企业“大锅饭”的平均主义弊端。市啤酒厂实行了岗位工资和效益工资、新华造纸厂实行了联产计酬工资和计件工资,打破了分配上的“铁工资”。市百货大楼挂钩后,当年销售总额提高了28.7%,利税增长了118.2%,职工收入平均增长了10%以上。
  四、社会劳动保险工作有新的进展,取得了较大成绩至1991年末,全市(含两县)参加退休费社会统筹的企事业单位,达550户,职工47 937人,离退休职工7 060人,年收缴统筹金1 227万元,拨付退休费1 018万元。收缴和拨付率分别为96%和 97%。参加合同制工人养老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共计410户,合同制职工4 717人,年收缴养老金95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4.7%、3%和10%。参加职工待业保险的企业达525户,职工54 243人,分别比上年增长了9.8%和2.4%。1991年收缴待业保险金65万元,比上年增加59.7%。全市累计筹集待业保险金210余万元。在做好三项保险基金的收缴和发放的同时,南山区进行了集体职工养老保险的试点;绥滨县在开展了临时工养老保险的同时,又在国营企业中进行了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的工作,走在全市和全省的前头,受到了省的表扬。
  五、加强了劳动安全监察工作,重大伤亡事故有所下降 1991年全市发生生产死亡。事故100起,死亡111人。其中,3人以上重大事故一起,死亡7人。市劳动安全监
  察部门共组织了安全生产大检查10余次,75户工业、建筑、乡镇企业,以及矿务局 8个统配煤矿,地方和外地在鹤岗的共50多个小煤矿。查出事故隐患702项,立即整改的593项,占84%,限期整改的109项,占16%。在搞好安全监察工作的同时,还开展了“安全生产周”、“安全无事故周”和“安全知识竞赛”活动,对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意识和素质起到了推动作用。
  六、加强了职前和岗位技术培训工作,提高了企业职工的技术素质1991年,全市通过三级培训网络共完成就业前培训1.6万人,为省下达计划的 106.7%,经过培训的学员有12 165人得到安置就业,培训就业率达到76%。全市培训技术工人 21 851人(含中省直和集体企业),占全市技术工人总数的 23.8%。其中:培训初级技工10 952人、中级技工8 997人。高级技工2 002人。分别占初、中、高级技工总数的17.6%、10.5%、9%。
  七、劳服企业有了较大发展,促进了本市经济繁荣 1991年,本市新增加各级劳动服务公司55户,新办网点150个,新安置待业青年571人。全市劳动服务公司总数累计已达到149户(含中省直48户),下属企业968户,经营网点1 618处,实有职工人数82 299人(其中:安置待业青年71 129人)。1991年完成产值5.3亿元,上缴税金2 648万元,实现利润2 306万元。劳服企业的产品被评为省优的有三个,管理干部被评为省级企业家的有四人。
  八、广泛开展“五小”活动,提高了企业经济效益1991年,市劳动部门会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市科委等有关部门,在全市企业中,广泛开展了群众性的“五小”活动。参加的企业达352户,参加活动的职工58 260人,获得“五小”成果20 853项,创造经济效益3 126万元。其中:小革新、小改造645项,创经济效益931万元;小发明、小改造686项,经济效益861万元;小建议19 522项,经济效益1 334万元。有 7项成果获得了省级成果奖;170项获得市级成果奖。矿务局兴山矿、市粮食局一粮库被评为省级“五小”活动先进集体。
  九、企业职工劳动保险福利工作
  1、办理了2 728名企业职工的离退休手续。其中:中直企业1 614人,省直企业204人,地方企业629人;集体企业291人。
  2、办理了29 951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粮油补贴的审批手续,月增离退休人员粮油补贴179 706元。其中:中省直企业离退休职工 22 263人,月增加粮油补贴133 578百;地方企业4 330人,月增加粮油补贴27 960元;集体所有制企业2 159人,月增12 954元。
  3、为1985年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工改补贴。本市应享受工改补贴的有15 691人,其中:退休职工13 028人,离退休工干部和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2 663人,全市合计月增加工改补贴112 546元。
  4、开展了医务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全市共鉴定工、私伤和病休职工2 256人(其中,中直企业1 602人)。根据黑龙江省职工因伤、病残废标准,评定符合五级以上的548人,在五至六级之间的241人,六级以下的1 467人。
  十、圆满地完成了企业工资工作,提高了职工工资标准
  1、市属企业职工升半级工作从1990年末开始,至1991年3月末结束。市属全民企业升级208户,集体企业升级298户;全民职工升级31 539人,占全民职工总数的95.5%;集体企业职工升级22 065人,占集体职工总数的 93%。全民企业职工升级后,月增标准工资223 370元(其中:提高工资标准序号增加工资41 683元),人均月增加7.08元,人均月标准工资提高到89.98元,比升级前增加7.5%。集体企业职工升半级后,月增标准工资152 248元(其中:含提高工资标准序号增加工资24 345元),人均月增资6.90元,月人均标准工资提高到75.05元,比升级前增长9.2%。
  2、根据黑劳薪字[1991]132号文件精神,于 9月初进行了市属企业职工工资标准调整工作,同时对企业职工档案工资进行了复查清理。至1991年底,共计审批全民企业 207户,职工33 471人;集体企业290户,职工20 170人。尚有一户全民企业、八户集体企业待批,将于1992年1月结束。
  3、1989年至1991年的企业职工3%奖励晋级合并进行。至 1991年底,批准全民企业职工奖励晋级1 955人(其中:干部136人),月增标准工资总额23 460元;批准集体企业职工奖励晋级1 817人,月增标准工资总额21 804元。还有部份单位的奖励工资尚未审批,将于1992年1月底结束。
  市劳动部门,为了给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制订了《关于放宽企业劳动工资政策的若干规定》;为了减轻企业负担,简化了工资基金审批等项工作手续,提高了工作效率。对于提高企业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起到了积极作用。
                                     (何 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