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
【认真传达贯彻中央和省会议精神】 1991年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从根本上解决各级领导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认识问题,全市基层单位广泛开展了精神文明建设的再学习、再认识、再提高活动。组织各级干部认真学习李瑞环的《几点意见》,认真传达贯彻全省精神文明建设经验交流会议精神,学习江泽民总书记的“七、一”讲话和中共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精神,使各级干部提高了对精神文明建设的认识。市工商局、税务局、人事局、监察局、法院、检察院等单位,认真制定规划,结合廉政建设,按时完成了职业道德基础知识的学习、培训和考试。市纪检委、市妇联、市经委等许多部门都认真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广泛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活动,并取得了较好成绩,促进了机关工作作风的进一步好转。
【开展群众性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第一、职业道德基础知识培训和“四职三优”竞赛活动。根据省的要求,对全市的培训工作做了计划安排,学习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将于1993年底全部完成。1991年已有市供销社、工商银行、文化局、市委机关和市政府机关和矿务局部分单位等22个处级单位完成培训和考试工作,全市己有5万多人考试发证。
从1990年初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四职三优”竞赛活动,第一阶段历时一年,取得了可喜成果,涌现出以鹤岗电业局为代表的一批先进单位,受到了省、市的表彰。
第二、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以学习贯彻《黑龙江省文明单位建设暂行规定》为重点,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很多单位开办了《暂行规定》学习班。通过学习培训,各级党政领导和工作人员比较系统地掌握了《暂行规定》的基础知识,提高了文明单位建设水平。经过一年的努力,有50%以上的基层单位基本达到了文明单位的标准。1991 年,市文明办组织力量对28个省级文明单位和部门市级文明单位进行了认真的考核复查,对近百个申报单位进行了检查验收。
第三、四项竞赛评选活动。本市积极参加省的四项竞赛评选活动。绥滨、萝北二县在前两年开展文明城镇建设活动的基础上,进一步发动群众开展文明城镇建设会战,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努力提高文明素质,收到了明显成效。向阳区广泛开展了文明城区建设活动。调整充实了文明区建设领导机构,制定了文明区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实施办法。开展了一系列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充分发挥市政和矿务局政企共建的优势,调动所有驻区单位积极投入文明区建设活动之中,成效比较显著。1991年 9月,绥滨、萝北二县继续被评为文明城镇建设先进县,向阳区被评为文明城市建设先进区。
第四,坚持开展“共建活动”和其他形式的群众活动。全市共建活动以街企共建较为突出,向阳区南翼办事处与矿务局地质队的共建,坚持了多年,带动了其他区矿的共建活动。在巩固发展街企共建的基础上,市文明办积极促进军警民共建活动。武警二中队与市十七中学、边防支队与市妇联及红星幼儿园开展共建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部队的政治思想建设,受到领导和有关方面的好评。
(陈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