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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工作



  【民主管理和民主参与工作】 市委先后对16家各种类型企业的民主管理现状进行了调查,制订了“四优一先”民主管理竞赛考评细则,举办了职工代表师资培训班。1991年,全市共有516户企事业单位按期召开职代会,占建制单位的74.4%。全市共有274 户企事业单位建全了三级民主管理制度,占应建单位的39.4%。3月,新一矿、兴山矿和粮食局制粉厂工会分别在全省班组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上介绍了经验。11月份,市工会在粮食局制粉厂召开了全市班组民主管理经验交流会,交流了市粮食局制粉厂制粉车间、市商业局第二百货商店化妆组等 9个班组的经验。
  市工会针对本市第二轮承包中企业民主管理相对溥弱的实际,在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会同市体改委,市经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我市推行双保合同的暂行规定》全市有邮电局、新一矿等18个基层工会同行政签订了双保合同。
  实施了群众性的职工民主监督工作。1991年,全市有 176户企业坚持了民主评议干部制度,许多企业建立了厂长信箱、职工举报箱以及厂长接待日和职工代表视察等制度,统配煤矿还普遍实行了职工代表值班制度,建立了职工代表监察室,白酒厂工会实行了民主质询厂长制度,矿务局各矿、厂、处普遍对企业内部分配实行了“三公开,四上墙”监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