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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

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

法制宣传与人民调解



  【法制宣传教育】1991年是“二五”普法头一年。市人大于 5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通过了司法局局长孙光华代表市政府作的“关于在全市开展第二个五年普法教育规划”的报告。认真抓了普法试点。全市共抓各级各类试点单位53个。狠抓骨干队伍培训。市普法办举办3期骨干培训班,培训各级骨干450人。加强了普法领导机构。市普法办公室在人员上得到充实。全市共订购各类普法教材和法制宣传材料8.5万册。
                                     (曲兴国)
  
  【法制宣传】 1991年市中院重视和加强了法制宣传工作。建立了以中院记者站为中心的法制宣传网络,加强了同新闻部门的联系,利用多种形式,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全市法院共在新闻单位发稿204篇,开展法律咨询42次,出宣传栏39期,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中院还拍摄电视专题片 7部,其中《天平在这里闪光》、《不该发生的悲剧》分别在省院电视作品评比中获二等奖和三等奖。改变了在电视里无影,电台上无声,报刊上无稿的状况。法制宣传的开展,对提高执法水平、扩大执法效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起到积极作用。
                                     (穆卫东)
  【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道防线。1991年,全市调整、建立调委会1 684个。其中一类1 406个,占调委会总数的83.5%。三类调委会5个,占0.3%。共调处各类纠纷3 234件,调解成功3 102件,成功率为96%。
  在人民调解工作中,主要从民间纠纷专项治理入手,做好防激化工作。全市共专项治理婚姻、家庭、邻里、土地和宅基地纠纷456件。防止民转刑案件16起。预防纠纷发生485起。在专项治理工作中,一是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县、区深入调查研究,紧密联系辖区实际,建立了以主管县、区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全市上下形成了四级专项治理网络,实行一级抓一级,责任到人。二是根据不同地区民间纠纷的不同特点和规律,采取不同的调解形式和方法把纠纷消灭在萌芽之中。三是培训调解骨干。四是在专项治理中实行主管部门与有关部门相结合、协同作战,收到较好效果。
                                     (曲兴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