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兽医卫生检疫站被评为省级动物检疫工作先进站 【市兽医卫生检疫站被评为省级动物检疫工作先进站】1985年 8月,鹤岗市兽医卫生检疫站的前身——市畜禽肉类检验所,随着中国第一部兽医法规即《家畜家禽防疫条例》的诞生而建立的。当时,是为贯彻《条例》,经市编委批准成立的市禽肉类检验机构。这个机构的建立填补了鹤岗历史上这项工作的空白。
市畜禽肉类检验所建立初期没有一分钱经费、没有一名检疫员。当时,向主管局(畜牧局)暂借700元开办费,刻制检疫印章、公章、财务章,印制检疫证;从各兽医院所借调9人经15天的业务培训,于1985年9月1日正式进入市场开展肉品检疫工作。人员工资靠收费分成,多数达不到基本工资额。检验所的第一任所长王秀兰。
流通领域中的畜产品检疫是一项新生事物,在群众尚未接受之前工作开展难度很大。一是商贩没听说卖肉、卖鸡需要检疫、还要收费,拒检拒缴现象屡屡发生,甚至围攻欧打检疫员;二是消费者不懂得检疫本身是把肉品质量关,是为人民健康提供保障,检疫不检疫照样买来吃,不同情检疫员的工作。检疫员在市场没有办公室,人少工作面大,整天往返于各市场中跟踪检疫。该所印刷了《条例》大布告 1 000份,在各农贸市场张贴,先后四次利用宣传车在各农贸市场、居委会广播《条例》内容,大张起鼓地宣传,使《条例》精神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经过近三个月的宣传,终于打开了工作局面,使市场检疫向法制化管理迈进了一步。1986年 3月份,市政府在肯定肉检所工作的前提下,决定增编到12人(事业编制)并决定由财政拨给 3.5万元开办费,每年定额补助2万元。肉检所偿还了借款,修建了检疫活动房3座和无害化处理间20平方米,添置了必要的检疫设备和化验室器材,改善了检疫员的工作环境,人员基本工资有了保障,使检疫工作向科学化迈进了一步。1988年根据省畜牧局文件及兽医配套法规规定将原畜禽肉类检验所更名为黑龙江省鹤岗市兽医卫生检疫站。随着检疫业务深入开展的需要,市政府于1990年给检疫站增编8人,总编制20人,定额补助增加到2.8万元。从而保证了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1988至1991的4年检疫站在《条例》和《配套法规》宗旨指导下,对全市108户屠宰卖肉户进行了两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动员食品部门利用闲置设备和人员重操旧业,又根据43号文件精神,从合理布局方便群众出发,动员有条件的卖肉户建场。1990年 5月实现了全市范围内的生猪定点屠宰工作。1990至1991两年,该站先后审核批准建立屠宰场19处,先后查封屠宰场4处,现存15处。其中国营食品公司4 处,全民一处,集体2处,个体8处。1985至1991的7年,该站共举办法规学习班4项,检疫技术培训班8次,培训人员达 177人次。目前全站20名检疫员工作在全市六大区的16处屠宰场和各农贸市场,为保障人民健康,控制畜禽传染病和人畜共患病而辛勤劳动着。定点屠宰的主要目的是减少和杜绝漏检、提高受检率,最大限度地控制病害肉流入市场,更好地把住肉的质量关,使人民放心地吃肉。1990至1991两年的实践证明了这方面社会效益是十分显著的。
定点屠宰前后生猪检疫数字比较表 单位:头
1991年该站共有职工25人,其中大学本科1名,大、中专毕业生9名,农广校兽医班毕业的技术员10名。站长王秀兰。1990年该站被省畜牧局评为全省动物检疫工作先进站,1991年被市政府评为精神文明单位。
(王秀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