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设工作开始起步
村镇建设工作开始起步
【村镇建设工作开始起步】鹤岗市村镇建设工作受农村经济落后的制约和影响,起步较晚,发展缓慢。1991年,在省建委的领导下,市政府高度重视乡建工作,落实一部分规划资金,调整配备专职规划人员。经营艰苦努力,使本市乡建工作步入发展正轨。按照省建委下发的《村镇规划技术规定》和《村镇规划定额指标》所要求的深度对集镇、村屯建设规划进行了统一编制,年内已完成 90%,完成了市辖各乡镇总体规划。根据省政府[1991]12号文件精神,市政府于 6月份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讨论了鹤岗市的村镇建设问题,并决定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两位副市长和建委主任为副组长以及19个委、办、局、县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市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对本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行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形成了例会制度,定期听取乡建工作汇报,并对乡建工作具体问题进行协调。“四乡一镇”已全部配齐专职乡建助理员,列入政府事业编制。各乡镇均成立了乡村建设办公室,由主管乡村建设的乡(镇)长兼乡建办主任,乡建助理员任付主任。具体负责本乡(镇)的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为规划的实施提供了组织保证。在规划的实施过程中,严格按审批程序办事,执行“两证一书”的审批制度,同时乡建助理员能够尽职尽责,积极宣传党的有关村镇建设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从而杜绝了违章建筑的发生,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强化了村镇建设的管理工作,对在建公、私房屋进行了工程技术、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等项管理工作,经验收合格后发放产权新照,使村镇建筑市场相对比较稳定。开展了乡建试点工作,萝北县名山镇被列为省级村镇建设试点县,各县都定了两个村屯为试点村,并定期检查指导。通过抓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使各县乡(镇)领导逐步认识到乡镇工作的重要性。到1991年底,本市乡村道路,村与村之间的道路基本都达到砂石路面,并包到各户,经常对路面进行维护;全市28个乡镇只有少部分用上自来水,大部分还在吃井水;村镇房屋砖瓦化普及率集镇较高,平均达到70%至80%,村屯普及率较低,达不到50%。
(王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