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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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房产概况】 1991年末鹤岗市实有房屋建筑面积 891.4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504.9万平方米。房管部门直管房屋建筑面积31.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 30.3万平方米;单位自管产房屋建筑面积676.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291.8万平方米;全市共有私有房屋建筑面积183.6万平方米,其中:私有住宅182.8万平方米。1991年由于各级政府都非常重视房屋建设工作。使本市的房屋建设有了较大程度的进展,特别是各单位(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关于住房解危解困的工作部署,加快本市住宅的建设步伐,使居民的居住水平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1991年全市新建房屋竣工面积(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新建竣工面积(建筑面积)14.9万平方米。单位新建房屋竣工面积(建筑面积) 18.5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05万平方米;开发公司新建商品房竣工面积(建筑面积) 0.32万平方米,其中:住宅0.32平方米;职工集资建房竣工面积0.06万平方米,其中:住宅0.06万平方米;职工集资建房竣工面积(建筑面积)1.28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28万平方米;房管部门直管房屋新增建筑面积1.60万平方米,其中:住宅1.16万平方米。1991年全市实有房屋比1990年增加2.21%;1991年全市实有住宅比1990年增加2.58%;1991年全市人均居住面积已达 5.18平方米,比1990年的5.04平方米增加0.14平方米,虽经多方面努力,本市住房的紧张状况有所缓解,但据1991年末统计,本市仍有缺房户2.12万户,其中:特困户0.11万户。因此解决特困户问题,仍然是本市1992年住宅建设的重点,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直管住宅管理】 1991年末统计,房管部门直管住宅建设面积为30.3万平方米,其中:完好住宅建筑面积23.1万平方米,基本完好住宅建筑面积 5.4万平方米,一般损坏住宅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严重损坏住宅建筑面积 0.4万平方米,危险住宅建筑面积0.3万平方米。完好住宅建筑面积占直管住宅建筑面积的76.23%,房屋完好率为94%。
本局是从1989年开始,对房地产管理制度进行改革的,推行了房管员承包责任制,健全了管理办法,制定了承包方案,招聘了房管员,局与房管员鉴定了为期三年的承包合同。1990年为完善承包管理办法,进一步深化房地产管理制度改革,推行了以所为单位的全员经营管理承包责任制,1991年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认真地开展了对标达标活动,以鸡西房地局为对标对象,达部颁标准,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了保证措施,经过全局职工的积极努力,基本实现了赶超鸡西的奋斗目标。到1991年末,房地产管理制度改革的第一轮承包已基本结束。 3年来改革的实践已充分地证明,房地产管理制度改革是成功的,房地产管理只有推行改革,房管水平才能提高,房地产事业才能发展和振兴。
【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是房地产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1991年通过采取与工商局联合办公,整顿房地产交易市场,完善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制度等办法,使本市的房地产交易市场管理基本走上了依法严管的轨道。全年共办理房屋更名手续 1 321户,交易面积达43 877平方米,其中办理出售旧公房手续169户,交易面积4 872平方米。全年共办理租赁手续127户,租赁面积达4 846平方米。在房屋互换方面,本着管理服务的原则,围绕完善管理办法、堵塞漏洞、严格把关等内容开展工作,全年共办理房屋互换手续20户,房屋互换面积688 平方米。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典当抵押和旧房出售工作量越来越大,因此为房屋价格评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房屋价格评估工作人员,一方面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一方面积极学习房屋价格评估理论,使本市的房屋价格评估水平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1991年共为建行等单位评估房屋56户,建筑面积2 283平方米,评估总价值达847 836元,受到评估房屋双方的好评。
【产权产籍管理】 1991年 5月22日市政府召开房屋产权申报登记发证总结表彰大会,宣告鹤岗市房屋产权申报登记发证工作基本结束。历时三年零五个月的全市房屋产权申报登记发证工作,在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单位(部门)的大力协助下,市产权管理办公室狠抓了发证宣传,提高申报登记人员素质,加强发证质量管理等工作。在已办理发证占应发证 95%的681.8万平方米的房屋中,合格率达99%以上,从而使本市的产权产籍的管理工作基本走上了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住房制度改革】 近年来,鹤岗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始终坚持国务院提出的“坚定不移、坚持不懈、积极稳妥、因地制宜”的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方针,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扎扎实实、卓有成效地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1991年,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稳步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步伐的指示精神,在考察学习外地房改经验,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争求各方面的意见,9月1日正式出台了《鹤岗市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 。《方案》明确了本市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工作目标,即通过推进住房制度改革,逐步达到:改革住房投资体制,逐步建立国家、集体、个人三结合的集资机制,改变由国家、单位包下来的办法;改革住房分配体制,实行有偿分配,改变在住房上存在分配不公现象;改革住房消费体制,改变低租金、销售比价不合理现象,逐步达到成本租金水平,实现住房商品化和自住其力的消费新机制;改革住房建设体制,逐步建立住房资金投入产出相补充的循环机制。根据本市的实际情况,《方案》提出住房制度改革在本市分三步走的设想:第一步 (1991年) 继续优惠出售旧公房;小步提租,改变计租面积;有偿分配住房;集资建房;建立住房基金。第二步(1992年);公积金试点;继续小步调整租金;新房先卖后租。第三步(1993年以后),全面推行公积金并逐步完善和正常进行所出台的房改方案。本市的住房制度改革经四个月的运行,基本达到了预期的效果,即:“运行平稳,初见成效”。
【胡桂珍受到国家建设部表彰】胡桂珍,女,44岁。中共党员。房地局工农第一房管所所长。她自1984年认所长以来,认真贯彻房地产方面的法令、法规,“想住户所想,急住户所急”,热心地为住户排忧解难。她所在的房管所年年超额完成局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并连续 5年被评为局先进单位。自1989年推行房地产管理制度改革以来,她积极进取,勇于改革,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她所在的房管所连续三年被评为最佳房管所,她自己也多次受到局、市的表彰,1990年她被光荣地授予国家建设部劳动模范称号。
(刘文义 王全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