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管理交通管理 【狠抓公安交警队伍建设】为加强队伍的廉政建设,提高干警的政治素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了党规党法学习竞赛活动,并按省、市要求进行了“三查一清”,“治理三乱”和“整纪刹风”三项整顿工作。建立了内部制约和外部监督机制,共修改充实各方面制度27项224条,印制了《规章制度汇编》,每名干警人手一册。各县、区大队都聘请了警风警纪监督员,建立了廉政监督箱,实行挂牌服务,收到较好效果,1991年全支队收到表扬信63封,牌匾 9块,受到报社、电台、电视台新闻部门表扬31人;全年干警拒贿128件,价值人员币2.5万余元。1991年有16名干警受市、局表彰,1名干警荣获三等功,1名干警被省授予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强化路面管理,进行专项整顿】 为加强路面控制,减少失控面,支队把三分之二的警力投放到路面管理上。在勤务管理上,采取早晚定岗、换岗交接班等办法,严格岗位责任制。并采取固定执勤和流动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强化城市和公路交通管理。1991年全市共纠违66 664人次,其中警告16 328人次,罚款教育50 206人次,罚款额为23万元。全市共吊扣执照 104人,缴销执照18人,拘留26人。从而维护了交通法规的严肃性。
1991年,市交警支队针对本市不同季节,分别在新年、春节、元宵节、夏季旅游、秋运冬运期间,进行了交通安全大检查,并针对本市机动车辆无证、无照行驶违章现象,组织 5次专项整顿,出动警力9 780余人次,配合城建、工商部门清理违章占道39 887 处,清除有碍交通的广告、招牌 297处,从而促进了本市交通秩序的改善。在夏秋抗洪救灾时,支队机关成立了以支队长为首的20名干警组成的突击队,绥、萝两县干警除值班人员外,昼夜战斗在抗洪一线,指挥交通,疏导车辆,为运输救灾的车辆服务,提供方便,保证了救灾运输车辆的畅通和安全,受到抗洪救灾指挥部的表彰。
【严格车辆和驾驶员管理】 1991年市交警支队结合年检对全市汽车的牌照进行了更换,把原来的铁质号牌换发成铝质反光号牌。年检过程中全部车辆通过机动车检测线检测,同时执行了车辆报废更新制度。1991年已换照7 157台,报废车辆110台,进一步提高了机动车技术状况。在日常工作中,车管所严把车辆落户、转户关,坚持严守“三级审批制”,杜绝了不合格车辆的转落。各交警大队与有车单位密切配合,认真抓“三检”工作的落实,特别是对客车和通勤车实行“安全责任”制,杜绝了群死群伤重大事故的发生。
在驾驶员管理方面,一是认真抓了对驾驶员的培训,1991年支队投资200多万元购置了30 000多平方米的土地,新建2 000平方米的教学楼,增加10台教练车,向社会输送合格驾驶员700名。二是严格驾驶员审验制度,全市 95%的汽车驾驶员参加了年审法规知识考试,从而提高了驾驶员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技术业务素质。三是加强了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整顿,使安全组织活动不断经常化、制度化,全市92%的安联组都能发挥职能作用。
【深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搞好交通安全宣传,支队与团市委等部门配合,于四月份举办了交通安全知识智力竞赛。在各区、县交警大队初赛的基础上,我们组织了决赛,并把决赛实况在电视台转播,收到较好效果。支队分别在广播、电视、报纸上开设专栏和专题节目,定期播发交通安全信息,通报交通事故。1991年共播交通安全稿件76篇,播放“五十条”、“行之法”等录像片22场;悬挂各种交通安全横幅、标语等700余条(块);印发各类宣传材料26 700份;出动宣传车450台次;从而增强了全民的交通安全意识。
【交通基础建设和交通事故】 1991年在资金紧张的情况下,投资10万元,增设交通标志37块,画线12 520延米,设隔离桩2 060 米。针对城市车辆人流集中的特点,划定红军路,解放路等多条禁行路和单行线,调整了交通流量和流向。交通秩序初步改善,交通事故指数稳中有降。1991年与1990年相比:城市机动车违章率平均下降3%,非机动车违章率下降5%,行人违章率平均下降2%,机动车平均车速提高10%。1991年全市共发生交通事故178起,死亡66人,伤117人,直接经济损失174 000元,与省下达的四项指数相比,除伤人持平外,交通事故次数、死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下降5.8%、8.3%和23.2%。
(王培金)
1991年交通死亡事故情况分析 事故主要原因
肇事机动车驾驶员驾驶经历
事故地点天气
死者职业年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