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外贸商业综述全市商业概况 【全市商业概况】 1991年,鹤岗市(包括萝北、绥滨两县)商业网点已发展到7 129个,市区4 860个。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网点364个,市区236个;集体所有制商业网点533个,市区317个;个体有证商业网点6 232个,市区4 307个。
1991年,鹤岗市商业零售机构6 910个,市区4 753个。其中:粮油、副食品、纺织品、日杂及综合性商店568个,市区352个;医药、书店、煤炭、石油、五金交化、农业生产资料等专业性商店110个,市区94个;个体有证商业零售机构6 232个,市区4 307个。
1991年,鹤岗市商业系统从业人员总数为38 747人,市区29 318人。其中:全民所有制商业职工23 576人,市区18 486人;集体所有制商业职工人数7 187人,市区5 295人;个体有证商业人员总数为7 984人,市区5 537人。
1991年,全市商业零售人员总数达22 223人,市区16 981人。
1991年,全市社会商业商品购进总额达145 483万元,市区105 980万元。其中:国合商业商品购进额108 180万元,市区73 024万元;其它国营商业商品购进额4 109万元,市区 3 723万元;其它集体商业商品购进额13 347万元,市区12 683万元;个体有证商业商品购进总额19 847万元,市区16 551万元。
1991年,全市社会商业商品销售总额167 657万元,市区125 418万元。其中:国合商业商品销售额129 388万元,市区91 655万元;其它国营商业商品销售额 4 584万元,市区3 918万元;其它集体商业商品销售额16 061万元,市区15 442万元;个体有证商业16 551万元,市区14 403万元。
1991年,本市城乡市场货源充足,品种齐全,销售稳中有旺。全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109 652万元,比上年增长16.9%,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8.1%。其中:市区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84 081万元,比上年增长16.6%;两县社会商品零售总额达25 571万元,比上年增长18.1%。
从各种经济类型看:全民所有制零售总额达56 933万元,比上年增长 17.3%,占总零售额的比重为51.9%;集体所有制零售额实现23 713万元,比上年下降 1%;个体所有制零售总额达24 722万元,比上年增长32%;农民对非农业居民零售总额4 284万元,比上年增长66.8%。
1991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102 061万元。其中:食品类(主副食、烟酒茶) 零售额为46 952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 46%;衣着类零售额25 100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6%;日常用品类(包括文化娱乐用品、书报杂志、药和医疗用品、房屋及建筑材料) 零售额27 064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6.5%;燃料类零售额2 946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9%。
1991年,市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80 865万元。其中:食品类(主副食、烟酒茶) 零售额38 082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7.1%;衣着类零售额20 939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5.9%;日常用品类(包括文化娱乐用品、书报杂志、药及医疗用品、房屋及建筑材料) 零售额19 406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24%;燃料类零售额2 438万元,占消费品零售总额的3%。
从主要商品销售数量看,各类商品均有升有降。
城乡集市贸易活跃。1991年,全市城乡集市贸易成交额达23 531万元,比上年增长84.2%,其中:城市集市贸易成交额20 950万元,比上年增长 93.7%;农村集市贸易成交额2 581万元,比上年增长31.9%。
市区社会主要消费品零售量
市场物价基本稳定。1991年尽管国家先后调整了部分商品物价,尤其是提高了城市居民定量粮油销售价格,但由于供求总量趋向平衡,消费者心理比较稳定。全年消费的零售物价总指数比上年上涨8.8%,低于省下达的9%的控制指标。从各类消费品价格指数看:食品类上升 12%;衣着类上升4.6%;日用品上升3.2%;文化娱乐用品下降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