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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产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促产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


  
  【促产增收工作迈上新台阶】1991年,市税务部门在深化市情认识的基础上,因地制宜,抓好促产增收工作。一是加强领导,制定规划。市税务局成立了法规调研科,在13个基层单位设置了法规调研股,重点担负促产增收任务。制定了《鹤岗市税务部门促产增收工作规划》,确立促产项目200项,增加税收500万元。各级税务部门抓好促产指标的层层落实,做到分局有促产点,人人有促产项目;二是以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发展鹤岗的总体框架和基本思路,采取“政策上扶,资金上帮、财务上管”的方法,驱动政策、资金、信息、管理”等几个轮子一起转,全方位开展促产增收工作。依照省政府《五十条》、《二十二条》和市委、市政府《七十条》及其它有关规定,按照税收管理体制为本市104户国营企业,234户集体企业减免各项税收1 000万元。其中扶持“效益型”国营大中型企业18户,减免税金437.3万元。同时,进一步抓好税务周转金的使用和管理,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解决企业生产发展中的资金短缺问题,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更新换代,重点向集体企业倾斜。全年向 4户集体企业投放周转金50万元。注重抓好跟踪问效,帮助企业完善经营管理,进一步健全了集体企业财务决算审查制、资金使用审批制等等,促进了本市经济的健康发展。1991年,税务部门共完成促产项目 245项,增加税金613.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