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工作取得新成绩
农村金融工作取得新成绩
【农村金融工作取得新成绩】1991年,鹤岗市农村金融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三届七中、八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广筹资金,挖掘潜力,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实施向农业倾斜的信贷政策,全面开展教育,清理,整顿活动,在资金紧、任务重、不利因素增多的情况下,经全辖银行职工的不懈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在大灾之年为夺取本市农业大丰收做出了积极贡献。到年末,行社各项存款余额 32 877万元,较年初纯增7 097万元,较上年同期多增1 376万元,其中银行各项存款较年初纯增4 804万元,信用社较年初纯增2 2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59万元。行社各项贷款余额为69 532万元,较年初纯增17 572万元,贷款投放控制在计划之内,其中银行增加 14 865万元,信用社增加2 707万元,行社贷款均控制在计划这内。其它各项经济指标均完成计划。市行连续五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支农和扶贫工作先进单位;连续四年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在等级行竞赛中,市行被省行评为一级行,绥滨行被评为二级行;全辖有 9个处所社被评为市级精神文明单位和15个县区级精神文明单位;市行和绥滨行被省评为机关文书档案管理一级单位;同时有25个基层单位受到了上级行的表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