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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概况】1991年,鹤岗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工商局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了党的十三届七中全会和市委七届六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坚持开放搞活,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开展对标达标,使本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1991年,市工商局被市委、市政府授予了对标达标优胜单位。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整治社会治安先进单位。本局的各项业务工作也都有了新突破。创建国家级文明市场 1处,省级文明市场 5处。工农区农贸市场管理所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授予国家级工商行政管理所。经检案件卷宗被省工商局授予先进单位称号。同时涌现了一批个人先进典型。局长孟祥君同志被省委授予端正党风先进个人。
  【支持企业搞活工作】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五十条和市委、市政府七十条,市工商局把支持企业搞活工作作为一项中心任务来抓,先后制定了三十一条和十五条有利于地方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方位支持企业搞活。
  一是建立企业联系点制度,深入企业现场办公。为真正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市工商局先后与市兴华玻璃厂、制药厂、矿务局热电厂公司、煤城商场等24户企业建立了联系点,由局长带领企业、合同、经检、商标广告等有关科室的同志定期走访企业联系点,现场办公。1991年全局干部职工深入企业联系点121人次,进行政策咨询460余条,解决实际问题 176件次,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272项。通过现场办公进一步把工商政策送到企业门坎。
  二是召开企业厂长(经理)座谈会征求意见。1991年,先后召开企业法人座谈会 7次,征求对工商部门意见,共同探讨搞活企业经济的办法,深受企业好评。
  三是深化公开办公制度。为了方便企业,市工商局对企业注册登记实行了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发照等柜台、窗口式办公,提高了服务质量,方便了企业。
  四是大力宣传工商法规,提高企业依法生产经营意识。先后深入到市内预算内重点骨干企业、地方工业企业、区办企业和乡镇集体企业,广泛宣传《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为企业提供《企业法人须知》、《合同知识新编》、《工商向导》等法规手册 6 000余册,主动为企业服务。
  五是为企业排忧解难。市工商局力求在帮助企业出主意、想办法、摆脱困境上下功夫。如市玻璃制瓶厂是本市地方中型企业,在换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因资金不足,换不了营业执照,无法签订合同。为使该厂恢复生产,对应收的17 000元换照费缓收了13 000元,缓解了企业燃眉之急。1991年共帮助30余户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
  六是坚持工商行政管理基本职能,全方位支地企业搞活。运用登记职能先后支持了南山胶合板厂、兴山玛钢厂、市林业胶合板厂、市林业副食品经销站等40户企业到外地开辟销售网点和开展横向经济联合;及时为市晶体管厂、市纺织厂、市土特产品公司、电工仪表厂等12户企业办理了一厂多制手续;为兴华玻璃厂、啤酒厂、新华造纸厂解决了启用第二名称问题;为白酒厂、纸板厂、红旗人造板厂等企业解决了生产难、销售难问题;为果品公司、蔬菜公司、一建公司改善经营、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的宽松环境;评选出“重合同、守信用”单位63户,为27户企业办理了“以物抵债”经营,活化了企业资金。积极支持企业间原材料流动,进入生产资料市场成交,较好地发挥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1991年重要生产资料市场成交煤炭21 000吨,木材14 166立方米,支持搞活工作取得显著成绩,先后在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求实务实,转变作风”大会和省工商局企业管理工作会上介绍了经验。
  【集市贸易】1991年,本市流通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城乡市场繁荣活跃,集市蔬菜、水果、肉蛋禽、水产等商品成交量达2 906万公斤,其中蔬菜成交量为1 242万公斤,肉蛋禽成交量为460万公斤,个体长途贩运蔬菜、水果等农付产品2 230万公斤,充分发挥了个体贩运队伍在搞活经营中的作用。全市集贸市场成交总额已达11 488万元,比1990年增长 33.2%,已占全市社会商品零售额的18%,集贸市场已成为城市居民不可缺少的主要消费品市场。
  【城乡个体经济】 1991年全市城乡个体工商户已发展到10 614户,其中市区7 023户,比1990年上升16.2%。个体商业零售总额已达到17 600万元,个体税收已达到1 800万元,已占全市税收的10%,使个体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 1991年,全市个体工商户还认购公债和国库券239万元,为复建人工湖公园捐款15.1万元,为灾区捐款8.9万元,为社会做出了贡献。
  【整顿流通秩序】1991年在支持经济搞活,推进深化改革的同时,市工商局还认真贯彻了“治、整、改”的方针,认真整顿流通秩序。集中检查整顿了煤炭市场、重要生产资料市场、录放机市场、集贸市场,配合有关部门整顿了建筑市场、废旧金属市场、冷饮市场、文化市场、房地产市场。认真检查了违法经济合同,整顿了广告经营秩序,分行业整顿了个体工商户。通过整顿,共查处投机违法案件45起,收缴罚没款24万元。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违章违法行为126起,较好地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
  【整治集市治安】为了认真落实省、市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市工商局在全系统全面实行了集市治安“百分检查评比办法”,层层签订了整治治安责任状,建立了四级目标责任网络,有效地控制了集贸市场治安秩序,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治安工作目标。全年共发生集贸市场治安案件69起,比1990年下降14.8%。刑事案件3起,比1990年下降50起。调解民事纠纷 124起,保证了集市治安秩序稳定。先后被省、市委授予整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
  【经济合同仲裁工作】在大力加强基础建设的同时,广泛深入地开展了宣传经济合同法规工作,共举办经济合同法规培训班12期,培训单位360个,教育人数540人,推行经济合同示范文本3400册,普及率达98%。建立经济合同管理网760户,全年共鉴证经济合同 113份,鉴证金额达3 979万元,检查经济合同2 736份,受理无效经济合同案件 6起,受理经济合同纠纷案件11起,争议金额达29万元,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19万元,切实发挥了经济合同仲裁维护经济秩序的作用。
  【商标广告管理】认真贯彻《商标法》和《广告管理暂行条例》,通过加强商标广告管理,引导企业创名牌争信誉,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全年共核转商标18件,检查注册商标 185件,帮助企业健全商标管理制度27项,帮助企业建立联营商标 6件,支持了本市地方企业发展生产,扩大了产品销路,维护了企业利益。
  【规范化建设】1991年,为了增加市工商局监督管理深度,强化监督管理力度,从加强规范化建设入手,全面开展了以“规范化建设”为内容的“千分竞赛对标达标”活动。企业登记管理实行“四定一审一公开”,使企业登记管理工作达到规范化,管理工作跃入全省上游水平。市场管理在抓好顶棚市场规范化管理的同时,开展了小型露天市场达标竞赛活动,促进了市场管理水平提高,在省工商局召开的市场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鹤岗市工商局介绍了经验。市场管理,1991年在保持1 处国家级文明市场称号和4处省级文明市场称号的同时,又争创了1处省级文明市场和 4处市级文明市场称号。个体管理通过实行“双向规范、双百考核”管理办法,不仅规范了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行为,而且还规范了工商管理人员的工作行为,使个体管理工作有了新突破,这一做法先后被省工商局《简报》和市委《信息快报》转载。经检工作,通过开展经常性的案件质量查评,减少了复议案件发生,提高了经检办案水平,在1991年全省工商系统案件质量评查中,本局被评为先进单位,萝北县工商局被评为先进集体。经济合同、仲裁案件在全省评查中取得优秀奖,为了加强基层工商所建设,还在全系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创建规范化工商所活动和创建标准化市场治安执勤室活动,有力地促进了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工农区农贸市场管理所被国家局授予先进工商所称号。通过狠抓工商行政管理规范化建设,全系统涌现出10个单项工作第一的先进集体。
  【廉政建设】 1991年市工商局在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全面开展了创建文明系统活动,市工商局、绥滨县工商局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标兵,苏萝北县工商局、向阳集贸市场、萝北凤翔集贸市场已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全系统讲文明、比贡献;讲道德、比作风;讲廉洁、比勤政已变成广大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1991年通过开展“四职三优”活动和举办系统篮球赛、乒乓球赛、演讲比赛、歌咏比赛、工商行政管理业务知识竞赛等一系列文体活动,使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得到充分展现。在大力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同时,还狠抓了队伍的廉政建设,通过完善两公开一监督制度,深入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开展正反典型教育,进一步增强了工商干部的廉政意识,有效地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队伍素质有了新提高。
                                     (李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