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物价基本情况
物价
市场物价基本情况
【市场物价基本情况】 1991年鹤岗市物价局认真贯彻“既要稳定物价,又要振兴经济”的物价方针,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正确处理管理与服务、控制与搞活的关系,在加强物价管理控制物价上涨的同时,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为振兴地方经济发挥了杠杆作用。按照全省计划会议将零售物价指数控制在9%以内的安排,物价局从紧安排,力争实现控制目标,在国家省市调价项目较多的情况下,由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物价管理,确保了控制目标的实现。总的看,鹤岗市市场物价形势较好,市场繁荣活跃,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品种齐全,货源充足,商品价格比较平稳。市场商品没有因为统销粮油价格调整引起波动。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上升幅度1——12月份分别为:1月份1.9%,2月份6.7%,3月份3.3%,4月份3.8%,5月份9.2%,6月份9.8%,7月份13.1%,8月份13.6%,9月份16.7%,10月份11.4%,11月份10.4%,12月份6.6%,1——12月份平均上升8.9%,实现了年初省计划会议下达的控制目标。1——12月份各类指数上升分别为:消费品8.9%,食品12.2%,粮食29.7%,副食品10.8%,鲜菜25.1%,肉蛋禽—0.3%,水产品—6.5%,烟酒茶4.5%,其他食品6.7%,鲜果6.2%,衣着4.6%,日用品3.2%,文娱用品—4.7%,书报杂志—0.5%,药及医疗用品15.3%,建材3.0%,燃料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