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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管理工作情况

物价管理工作情况


 
  【物价管理工作情况】为控制物价上涨,实现省下达的物价指数控制目标,突出重点,加强物价管理,主要采取三项措施抓两个重点。三项措施:其一,实行物价指数控制目标责任制。为确保控制目标的实现,实行控制指数目标承包责任制,按照省下达将全社会零售物价指数上涨控制在9%以内,按8%安排的要求,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摆分析了控制物价上涨的有利和不利因素,制定了调控方案,发挥主管部门的作用,将物价指数分解落实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实行物价指数和市场供应双重责任制,使方案更具有可操作性;其二,严格控制国家 (包括省市) 管价商品价格和收费上涨,遵守物价纪律,严格按物价分级管理的原则办事,杜绝越权定价的行为。凡是国家和省市管价的商品和收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的规定。并坚持三级审核定价,先由企业如实提报生产成本,报业务主管部门审核,最后报市物价局审批。对个别需要调整的,向国家或省申请,杜绝了借口随意涨价和变相涨价。有效地控制了国家(包括省市)管价商品乱涨价现象的发生;其三,对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33种商品实行申报制度,防止其乱涨价。通过实行申报,使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商品价格得到了有效控制。两个重点:其一,对70种商品和收费重点控制,为保证人民生活必需品价格的稳定,根据省物价局的安排,对53种人民生活必需品、13种生产资料和 4项收费规定最高限价,发至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其他商品价格可以适当疏导调整,70种商品价格严格控制;其二,对集市出售的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实行严格控制,协同工商部门加强集市价格管理,对集市上出售的议价粮油、菜、肉、蛋、禽等价格,上涨过高时,进行限价。在统销粮油价格改革后,对重点品种实行监控,制止了搭车涨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