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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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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才市场为经济建设服务】 1999年人才市场在提供人才、智力支持上实现了创新。
  1、根据我市经济建设需要,加大了专业人才开发力度。 梯队建设注重实效,通过调整和重新组建现已有梯队共34个。召开了专家工作座谈会,鼓励专家为鹤岗发展做贡献; 推选了3名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候选人,申报了省特别奖项目一项,现我市享受政府特贴的专家已达29人,专家队伍初具规模。积极为毕业生就业提供机会,已推荐大中专毕业生 303人;打破毕业生生源界限,分别为华欣纸业、禾友农药公司和市畜牧局引进计算机等专业的毕业生13人,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认真落实军转安置政策,接收的17名转业干部全部得到妥善安置,激发了他们服务经济建设的热情。积极培养短缺人才,同省内外16所院校签订了20余个专业的委托培养协议,共委托培训学员 524名。加大了为城市建设服务力度,为建设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制定了优惠政策,使工作在建设第一线的50多名专业技术人员破格评上了工程师。加大农业人才开发力度,建立了乡土人才库,先后有99名各类乡土人才被授予农民技师职称。提高乡镇事业站人员素质,有7 个站晋为重点站,18个站晋为标准站,人员专业结构得到了改善,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力量进一步加强。
  2、适应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人才市场建设实现了新突破。 克服了资金短缺困难,兴建了多功能的人才大市场,于1999年7月6日正式开业。完善了人才市场配套设施建设,人才市场建设排在了全省前列。加强了人才信息库建设,对招聘信息、求职信息实现了微机管理,建立了人才和招聘单位信息库,今年新增入库人才 427人,入库单位92家。服务于我市扩大对外开放战略,对全市的外语人才进行调查登记,建立了外语人才库。编制了《人才大市场服务指南》手册,健全了人才市场管理办法等制度。萝北县人事局、绥滨县人事局都克服困难兴建了人才市场和培训基地。本市初步形成了市县人才市场网络。
  3、进一步完善机制,扩大服务范围。积极建立人才激励机制,先后下发了 《鹤岗市人才开发奖励基金实施细则》、《鹤岗市人事局关于鼓励各类人才支持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鼓励各类人才积极投身鹤岗经济建设。采取措施加强人事代理工作,共增加单位委托人事代理2户,个人委托人事代理342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组织了大小型人才交流洽谈会22次,达成就业意向性协议600余项,共为企事业单位推荐各类人才200余人。制定了每月18日定期人才交流洽谈会制度,受到用人单位和求职人员的普遍欢迎。
  4、围绕我市企业需求,积极引进国外智力。1999年完成引智项目 6项,聘请外国专家5名。聘请的法国专家为食品公司冷库节能技术改造项目,德国专家为食品公司延长红肠保质期项目,以色列专家为东山区农业技术推广站和农业局蔬菜研究所无土栽培项目,两名加拿大专家为华欣纸业有限公司论证纸浆生产线设计方案项目和废水工艺方案项目都取得了良好效果,全部项目能发生直接和间接经济效益达1亿多元,推动了我市科技进步。
  【深化人事制度改革】
  1、公务员管理日趋规范。依据法规,实施了年度考核,机关考核4 863人,优秀率11.88%,事业单位考核8 499人,优秀率10.66%,全市奖励参评12 988人,受奖人员1 409人,受奖比例10.85%。加强培训工作,新建了拥有20台微机的微机教室和可容纳 100多人的教学教室,全年进行公务员初任、任职、技能培训 800多人,开展《创造学与创造性经营》和《科技知识》等继续教育培训 3 053人。健全了公务员录用单项法规,制定了《鹤岗市录用国家公务员工作程序》等五个单项法规,使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完全步入法制化轨道。在企事业单位,公安机构体制改革中,经严格考试、考核,有151名被录用为人民警察。
  2、积极推进事业单位用人制度改革。 总结近几年来卫生系统、广播电视系统用人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鹤岗市全民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暂行办法》,将在全市推行。
  3、职称评审工作有新创意。 职称评审坚持了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全年共评审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2 608人。改革卫生系统评审答辩形式,组织开发计算机答辩程序软件,实行计算机答辩,即人机对话,给专业技术人员创造更加公正、客观的竞争环境。全年共组织了18类各级资格考试,参加考试人员3 153人,考务工作圆满完成。
  4、积极稳妥地落实各项工资政策。 按时完成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标准工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共有18 028人调整了工资标准。根据考核结果,兑现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共有716人滚动晋升级别工资,2 424人滚动晋升职务(职等)工资,办理干部定级手续579人,为48 名工人、213名调动工作人员办理了定级工资手续,为1 250名职务变动人员办理了兑现工资手续。共为 4 622名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增加了离退休费,经过劳鉴,共为210人办理了工伤和病退手续,全年为720名达到离退休年龄人员办理了离退休手续。
  5、人事计划管理突出了宏观调控。 对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总额计划基数重新进行了核定,加强管理,严格控制工资总额的非正常增长。上下齐努力,按时高标准完成了统计工作任务。按省要求,对全市五十年干部统计资料进行了整理,完成了全市干部统计资料整理工作。建立国家公务员信息库3 244人,提前完成了政府系统国家公务员信息库建设工作。
  6、机关事业社会保险面对体制改革,工作不乱、干劲不减。全年完成养老金收缴709万元,为转制后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7、发挥宏观调控功能,目标管理稳步实施。 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1999年度全市目标方案及县区和市直各单位目标体系。强化目标的日常监控考核,抽查了上半年目标完成情况,并形成了专题报告。在全面完成1998年度全市目标责任制考核、奖励工作基础上,以《全市1999年重点工作推进落实方案》及其实施细则所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为重点,制定了《鹤岗市1999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与奖惩实施细则》。全市共成立10个考核组,抽调人员48人,对县区和市直88个单位实施了1999年度的目标考核工作。市委、市政府在财政形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筹集资金99.5万元作为目标责任制奖金,依据考核结果,重奖了12个标兵单位、32个优胜单位、5个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务先进单位。
  【稳妥推进机构改革】
  1、积极做好机构改革前准备工作。对工口6个专业经济部门和部分农口部门所承担的政府职能进行了梳理,对梳理出 147项职能按应保留、应转移、应撤销进行了划分。对全市党政群机构、职能、编制人员情况进行摸底调查,为改革设置机构、精简人员编制提供依据。参照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五大确定的政府机构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确定了改革的目标和原则,为下步改革的全面实施奠定了基础。
  2、全面完成体制改革工作。 按照省的工作部署,对矿务局、公安处、邮政、电信、电业、交通、城建企事业单位设立的公安机构予以撤销,统一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建制序列。按照省的要求,对工商和技术监督部门体制上收提供全面、详实的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保证了上收工作的顺利完成。
  3、认真开展乡镇“两清”工作。 对全市27个乡镇的机构、编制、人员等有关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贯彻落实省“两清”工作会议精神,及时召开了市“两清”工作会议,按时完成了“两清”试点工作。
  4、机构编制管理突出了“双控”。 严格控制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凡各部门有关增高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增加领导职数、机构升格等,除改革需要以外,一律不予审批,保证了机构编制的相对稳定性;控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增长,坚持机关逢进必考,坚持实行人员调转例会制度,除军转干部、毕业生按有关政策安置在机关、事业单位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随意调入机关。
  5、积极开展事业单位改革试点。 地矿局勘探设计队、工业医院和渔种场推行了承包经营,干部聘任、人员聘用和效益工资制,实行了企业化的管理方式。交通局公路处改革步子较大,成立了集团公司,实行了事企分开。通过这些改革尝试,探索出事业单位改革的一些方法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