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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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补”工作成效显著】 为落实12号文件,做好“三提一补”工作,1999年市劳动局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确保了离退休职工养老金在十·一前补发到位,并按文件规定提高了离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失业职工的生活待遇。一是严格掌握政策,及时补发拖欠的基本养老金。国家下拨给我市的补发拖欠的基本养老金数额为 2 837万元,经市政府领导多次赴省做工作,又争取到省拆借资金 600万元,合计为3 437万元。截止目前,全市已补发养老金3 450万元,涉及企业 489户,涉及退休职工14 223人。其中,全额补发2 460万元,涉及企业212户,涉及退休职工6 584人;部分补发206万元,涉及企业19 户,涉及退休职工1 105人;对套取受益额的企业给予了适当补贴,金额为784万元,涉及企业 258户,涉及退休职工6 534人。二是积极筹措资金,千方百计保证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年初我市根据进中心的下岗职工的实际,按照“三三制”原则,筹措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资金 600多万元。七月一日之后,为保证进中心的国企下岗职工能够按照新标准及时领取生活费,我市又向省争取基本生活保障资金178万元,到位资金累计达800多万元。“十·一”前我市已按新标准为市政系统进中心的4 800多名下岗职工全部提高并补发了基本生活费。同时,对失业职工生活救济标准也按政策规定做了相应的调整,即市区失业职工的生活救济标准从140元提高到184元,萝北由原来的90元提高到117元,绥滨由原来的126元提高到164元,从而使失业职工的生活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再就业工作】 1999年初,市政府在市人代会上提出了提供 1万个就业机会的目标,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市劳动局从实际出发,积极引导下岗职工转变观念,在加大对下岗职工转岗培训的基础上,广开门路,大力促进再就业。据统计,到目前已培训下岗职工24 311人,占下岗职工总数的63.3%。按照“先培训,后上岗”的原则,其中有11 670 名下岗职工实现了再就业,为市政府提出的 1万个就业机会的116.7%。同时,“一帮一”扶贫解困工作电取得新进展,在帮扶干部和特困职工的共同努力下,1999年有 470多名纳入“一帮一”扶贫工程的特困职工实现了脱贫。
【社会保险金收缴工作】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我市劳动保障、财政、审计、工商、交通等部门联手行动,开展了规模浩大的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四五六月份攻坚战,以市政府的名义下发了攻坚战实施方案并先后召开了四次协调会议,使攻坚战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到目前,已在7户私营企业和1 120名个体劳动者中实行了养老保险制度,共收缴保险金18万元,扩面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也积累了经验。同时,养老、失业保险金收缴额也有了较大幅度的上升,到10月末,全市收缴养老金 2 202万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收缴失业保险金91万元,同比提高7个百分点,使社会保险功能进一步增强。
【安全监察工作】 1999年,我局矿山监察室、职业安全卫生监察科、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等职能科室,针对去年重特大生产事故上升的势头,坚持经常性的深入基层开展各种安全监察、检查,共监察、检查企业540余户,查出不安全隐患1 602项,下达整改通知书近千份,事故隐患整改率达86.4%,同时帮助企业制作安全警示牌3 400块,要求企业挂安全旗 2 100多面,组织企业职工参加安全知识答卷10 000人次,切实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方针落到了实处,有效地遏制了去年生产事故特别是煤矿生产事故上升的势头。
【劳动争议仲裁工作】 有效地维护了企业和职工的双重利益。随着改革的深入,劳动关系呈现出复杂化、多样化的倾向,企业侵害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频频发生,劳动争议案件呈大幅度上升之势。1999年劳动局先后接待来访群众 1 400多人次,对他们反映的问题构成劳动争议案件的,及时进行立案。到目前,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2件,已结案40件,结案率达 95.2%,使一些违规违法行为得到及时纠正,使劳动关系纳入了依法调整和规范的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