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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工作】 (一)查处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经济案件线索146件,同比上升46%,立案40件,同比上升11%;其中贪污案27件,贿赂案 7件,挪用公款案6件,贪贿案占立案总数的85%,同比上升3%;大案14件,占立案数的35%,贪贿大案13件,占贪贿案件的 38%。全年结案33件。通过办案,共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2.67万元。全年共受理各类法纪案件51件,立案13件,同比升44%,其中非法拘禁案件5件,刑讯逼供案 1件,徇私舞弊案2件,玩忽职守案1件,滥用职权案2件,枉法追诉裁判案1件,其它1件。
  (二)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报捕案件431件552人 (含自侦案件13件13人),同比下降17.3%和23.9%,经审查批准逮捕357件450人,同比下降15.6%和21.7%(含自侦察件13件13人),其中重大案件192件227人,特大案件25件34人,重特大案件占批捕总数的76.3%和58%。不捕74件101人,其中构不成犯罪24件43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41件45人,没有逮捕必要 9件13人。在立案监督中,通知公安机关立案34件45人,立案后批捕了12件13人,起诉到法院14件15人(含直诉 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纠正违法通知书132件,催办函17份,检察建议20件次。全年共受理各类移送起诉案件430件560人,同比下降11%和18.7% (含自侦案件24件30人),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364件486人,同比下降 13%和18%(含自侦案件17件22人),重特大案犯159人。追漏人犯16人,追漏罪14件,防错诉22人,改变侦查机关定性18人,不起诉3件4人,不起诉率0.8%。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纠正违法6件7人,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违法5件次,已全部纠正,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2人。
  (三)民事行政检察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全年共受理民事、经济、行政申诉案件65件,同比上升55%,立案42件,同比上升 13%,提请抗诉32件同比上升10.3%,法院再审抗诉10件,其中改判4件,维持原判2件。
  全年共受理举报、控告、申诉案件814件次,同比下降3.6%,其中来信605件,同比下降9.6%,来访209件次,同比上升1.3%;首次控告、举报690件次,集体访26件次;共受理申诉案57件次(含重复件 4件),同比上升50%,立案26件,经复查改变原处理决定3件,维持原判决14件,待查和正在处理中 9件。在接待和处理群众信访中,做到热情服务,态度诚恳、文明接待,化解了矛盾,防止了去省城和进京越级上访事件发生。
  (四)监所检察和刑事技术检察工作。全年共对监管场所开展执法检察 383次,发现问题78件,解决纠正问题74件,纠正率 95%,其中超期羁押74人,纠正解决71人。全年共对监管场所进行安全防范检察198次,发现不安全问题3件,均得到及时纠正。
  全年共受理各类鉴定案件59件,其中法医活体检验鉴定50件,法医尸体检验鉴定 1件,司法会计检验鉴定5件,文检鉴定 3件。另外控告审查、文证审查20件,现场勘查1 件,录像4件,法制宣传、诉讼人出庭录像、照相17件,各种鉴定准确率达100%。
  (五)调查研究、检察宣传和综合服务性工作。全年共组织干警撰写各类调研文章 1 021篇,被各级报刊、杂志采用890篇,同比增长2倍,其中国家级87篇,省级399篇,市级404篇。共撰写各类检察宣传稿件1 401篇,被采用1 019篇,其中国家级9篇,省级24篇,市级928篇,县区级58篇。开展法律咨询17次,组织法制演讲 5次,讲法制课53次;出法制宣传栏24期,编录并播发《检察天地》电视专题节目6期。全年共撰写综合信息168篇,被采用93篇,其中省级11篇,市级82篇。财务、物质装备进一步加强,各项管理更加规范科学,后勤保障工作水平都有较大提高。
  【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 1999年,全市检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委和上级院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工作部署,坚持一手抓自身建设,一手抓打击犯罪,深入开展了查办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一是突出重点,积极查办大要案。把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工作三攻方向,集中力量,实施重点突破。全年共查办贪污贿赂等犯罪涉案 5万元以上大案14件,涉案数额最大的达70多万元。二是依法办案,确保案件质量。全市检察机关坚决执行“四条禁令”和“九条卡死”的规定,坚持“一要坚决,二要慎重,务必搞准”的原则,依法办案,文明办案,重事实,重证据,保证每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所立案件中,侦结率达 82.5%;在侦结案件中,全部移送起诉。三是加强举报,扩大案件线索。全市检察机关积极开展举报宣传和法律咨询活动,认真做好文明接待工作,进一步完善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使控申举报工作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全市共受理人民群众举报线索 546件,对群众的举报都及时进行了初查,分流处理。四是打防结合,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各院都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打击、预防、服务“三位一体”的执法思想。在办案中,注意发现行业或单位管理上的漏洞和工作中薄弱环节,提出堵漏建制的检察建议;深入职务犯罪多发行业和部门开展法制宣传,通过召开座谈会等形式,积极探索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对策,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逐步深入。
  【审判工作】 (一)大力抓好审判工作,为大局服务做出了较大贡献。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 324年,审结7 305件。为全力维护社会稳定,狠狠地打击了严重刑事犯罪,审理一审刑事案件482件,判处有罪人犯501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人犯180人,重刑面为35.9%。比上年提高了 0.6个百分点。为突出为经济建设服务的中心任务,全市法院把服好务做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和民事关系,有效地促进了我市的经济发展。共审理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589件,诉讼标的12 852.64万元,审理一审民事案件5 217件。全市法院一年里共出台服务措施 118条,为危困企业减免诉讼费50多万元。积极开展依法清欠,清贷,清税等专项服务活动,共清收欠款4 670 万元,清收逾期贷款6 700万元,清收拖欠税款180万元。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共审理一审行政案件37件,有效地监督和支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同时还受理了 8个建设开发单位的行政申请执行案件,依法强迁51户“钉子户”,保证了鹤岗大建设的顺利实施。
  (二)大力抓好审判质量,为确保司法公正奠定了基础。全市法院在开展“审判质量年”活动中,都在审判工作制度上,办案程序上,质量标准上,提高效率上大做文章。如中院从审判工作中的立案审限,审监,到办案质量标准及审判纪律等方面制定了 8项制度,使案件的每个环节都有要求,有监督,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得到纠正。今年全市法院各类案件质量都有提高。同时,积案得到了清理,超审限案件明盟减少。根据省院部署,去年全市法院开展了两次执法大检查,共自查案件6 622件,抽查1 421件,对存在问题需要整改的70个案件进行了通报,限期整改。对8个重点案件依法做了纠正.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各院普遍开展了裁判炙书制作质量的评比活动,中院举办了6期培训班,并对全市480份裁判文书进行了评比,使裁判文书制作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同时各院主动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全市法院共聘请了 335名执法监督员,这对提高办案效率,转变审判作风,清除不良现象起到重要的监督和促进作用。
  【“执行难”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为确保审判效果、保护企业债权,解决长期困扰法院的执行难问题,结合开展“执行年”活动,全市法院主动依靠党委领导,在人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实行统一指挥,统一一部署,将“拔钉子案,啃骨头案”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适时地开展了执行会战,全市法院共执行案件512件,执行率达到87%,执行标的1 143.22万元。在执行会战中,兴安法院,南山法院等召开“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会议”和对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或隐瞒财产、逃避执行的当事人,采取在电视台公开“曝光”等措施,敦促当事人自动履行。在执行过程中全面落实中院出台的“八项”变通措施,对重点企业、或暂无偿付能力但有复苏可能的企业,实行“放水养鱼”、“休养生息”、“债权变股权”出租厂房或场地,输出劳务等各种执行方式,使很多企业获得厂生机。这些有效的措施缓解了执行难,改善了执行环境。
  【司法行政工作】
  (一)基层工作
  1999年全市770个调委会,建成规范化调委会 766个,占总数的99.4%:全市今年共调解民间纠纷2 755件,调解成功 2 734件,成功率99.2%,没有发生因调解不当引起的民转刑案件;今年共征订《人民调解》刊物 433本,以上各项工作目标均超标完成。全市共书面接茬劳教刑释人员187人;实际接茬175人,实际接茬掌握率达93.5%;今年共安置刑释解教人员159人,达到释解人员90.8%,其中城镇安置144人,占90.5%,农村安置15%,达100%:全市又创办 5家过渡性安援实体,并全部通过省厅的资格认定,全市共创办实体10家,共过渡性安置释解人员36人,安置率占22.6%。只要刑解人员愿意到过渡性实体就业,就能安置。
  (二)公证和律师工作
  全年共办各类公证5 438件,收费15.8355万元,分别超省标8.76%和13.9%,全年无锚假证;全年律师共为93家单位或公民个人担当法律顾问,超省标36%;办理各类案件689件,收费27.5万元,分别超标36%和22.8%。
  (三)劳教工作
  劳教工作全年实现了无逃跑、无非正常死亡、无所内发案,各管理、教育、生活卫生、生产安全及基础工作等各项工作日标均控制在省标之内,无一项突破省控制指标。
  (四)干训工作
  学历教育完成大专 7名,法律本科14人;律函大专目标完成60人,实际完成58人,本科指标30人,实际完成45人;技能培训目标50人次,实际完成500人次以上;继续教育目标120人,实际完成18人;我市购买《继续教育渎本》200本、《执业人员手册》180本,基本达到人手一套教材的要求。
  (五)政务调研工作
  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共撰写调研理论文章49篇,其中被省级或省级以上采用16篇,出简报24期,被省级以上采用6篇。
  (六)普法和依法治理
  完成了《黑龙江省执法人员必读》一书的考试工作,组织全市 7 958名行政执法人员、司法人员参加考试。举办三期处级干部、联络员、宣传骨干《宪法修正案》、《合同法》培训班,共培训 180人。建立健全两级“一把手工程”,市委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和县区依法治县、区领导小组全部调整完毕,全部实现了“一把手工程”。培养不同层次、不同方面的典型6个。 全市依法治理经验交流会议材料已准备就绪,年底前召开。反映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依法治市动态》共出15期。
  【“1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 “148”专线建设1999年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联合发文、成立机构、培训人员、制定规章制度、筹措资金、落实设备场所、广泛宣传等筹备工作,绥滨县和萝北县分别于 4月29日和5月10日开通了与各乡镇统一联网的专线电话,市局和各区电于7月20日全部开通,开通面达100%,仅“148”专线就解答各类咨询846人次,提供法律援助11件,化解纠纷9件,制止群众集体上访 7起,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44.7万元。“148”的开通不仅在依法治市和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作用越来越大,而且扩大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全社会的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