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审计

审计



  【审计工作概况】 1999年,审计机关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共审计完成32个项目92个单位,查处各种违纪违规金额 6 278万元,决定应缴财政资金19万元,已缴财政 3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700万元。提出审计综合报告和信息118篇,被党政领导和上级审计机关批示、采纳26篇(次),促进地方政府完善法规、制度一项;提出审计建议 179条,被采纳148条。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5个。在维护财政经济秩序,推动廉政建设,促进改革和经济发展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审计服务职能作用。在“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市审计局在全市24个参评单位中,取得了第三名的成绩。1999年被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超标单位。
  【财政审计】 在财政审计工作中,一是进一步深化了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审计机关遵循“从帐户入手,下审一级”的方法,从管理、分配环节,向执行、使用和效益延伸。共审计38个部门和单位,查出企业欠税,专项资金管理中存在挤占挪用,预算外资金管理中存在扩大支出范围及无票据列支及财政周转金逾期现象严重等问题。不仅揭示了预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还揭示了预算执行单位在执行预算过程中的问题,使财政预算执行全过程纳入审计监督之中。二是开展了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共完成 4个县区政府的财政决算审计工作。审计查处和纠正扩大财政支出、预算外资金未专户存储、乱收乱支、扩大现金使用范围、私设小金库、漏收漏缴各项税金等方面问题,已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了认真处理。
  【金融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授权,开展了对工商银行、建设银行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工作。共审计10个工商银行支行、建设银行及 5个分支机构,审计信贷资产总额39亿元,查出挤占成本费用,为无金融许可证企业开户,以租代购电子设备、房屋进成本、多提“三费”及可疑类贷款及损失类贷款划分不准确等方面问题。本局已将审计结果及时上报省审计厅。
  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对城市信用社及下属 4个单位1998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查出实收资本少、不具备开业资格,挤占成本费用,存款化股金在实收资本中核算、多付利息以及会计基础工作薄弱,核算不规范等四个方面的问题。本局已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了纠正和处理。通过开展金融审计,一方面纠正了违纪违规问题,另一方面,对促进金融部门加强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
  【经济责任审计】 受市委组织部的委托,1999年先后对10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进行了审计。按照中办[1999]20号文件《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暂行规定》的要求,在审计中,以法定代表人履行经济责任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为基础,注重从法定代表人任期内的经营决策、经营成果、内部控制制度以及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价,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考核任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对促进领导干部加强自我约束和廉洁从政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通过审计,提职3人,6人平调,原职未动1 人。对第一百货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上报市政府后,孙景钰副市长作了批示,指示由贸易局监督,按审计建议妥善处理,搞好前后任交接工作,完善内部经营管理,严肃财经纪律,杜绝各种违纪问题的发生。贸易局和一百正在积极落实市领导的指示。在市人民医院审计中,针对该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了揭露和处理。审计结果上报市政府后,市长张兴福、副市长孙景钰、王礼民分别作了批示,张市长对审计局认真负责,敢于碰硬的工作作风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国有企业审计】 1999年开展了粮食企业新增财务挂帐资金消化情况、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及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共审计10户企业,纠正违纪违规金额 772万元。企业财务收支真实性审计在年初省厅组织审计试点的基础上,审计机关积极探索企业真实性审计工作的路子,实行边摸索工作,边积累经验、边培训人员的方法,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审计,摸清了企业家底,掌握了企业资金运营和经济状况,在纠正企业资产负债损益不实、管理混乱等违纪问题的同时,提出审计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促进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审计机关对粮食企业消化新增财务挂帐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并对粮食企业执行“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揭示出粮食部门和企业在执行消化新增财务挂帐政策、规定和消化能力以及企业管理方面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为促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发挥了重要作用。
  1999年下半年,根据省厅授权,组成由局领导任组长的 6人审计小组,对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1994年至1999年末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在工作中,审计组全体成员克服诸多困难,历时一个半月,圆满地完成了审计工作任务。审计工作质量得到了省审计厅的充分肯定。
  【专项资金审计】 完成了结核病防治项目、教育“贫四”、养老保险基金、救灾款物、扶贫资金、社会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及水利资金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共查处违纪违规金额1 417万元,决定追还侵占挪用资金 141万元。对促进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水利工程项目资金审计中,发现存在省拨专款当年未下拨到位、自筹资金不到位、省水利厅欠拨专项资金、工程超支及应列未列固定资产等问题;对绥滨县扶贫专项资金审计,发现该县在扶贫专项资金投入、管理和使用上存在着资金拨付不及时,串项、挪用专项贷款,票据列支不合理,超限额使用现金,漏缴营业税及附加,地方匹配资金未到位以及会计核算不正规,财务管理混乱等七个方面问题,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审计报告上报市政府,孙景钰副市长、张兴福市长分别阅批了审计报告,为政府及时掌握情况提供了信息。该县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改进措施,进行了整改。
  根据省厅授权,对矿务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进行了审计,发现矿务局下属企业欠缴养老金问题突出。在对鹤岗市社保局审计中发现挪用保险基金投资房地产、企业拖欠养老金严重,私营企业和个体单位参保率低等问题。对上述问题,本局提出了审计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市社保局职工养老保险基金审计报告上报后,孙景钰副市长作了“请劳动局负责同志阅处”的批示。市社保局非常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四条审计建议,已经制定了五项共18条整改措施,加强了对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工作。
  对社会福利彩票赈灾募集资金情况,社会各界普遍关注。1999年,通过对本市1998年度中国福利彩票赈灾专项募集情况审计发现,市民政局能够贯彻执行有关管理规定,专款专用,财务帐目清晰。为使全社会了解该项资金的募集、管理、使用情况,利用《鹤岗日报》,鹤岗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将审计结果及时向社会进行了公布,使社会各界对该项资金的来龙去脉有了了解,同时也增加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计】 共审计完成鹤岗中心国家储备库中央直属储备库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重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竣工决算、城建资金审计和技术改造项目审计等四个项目8个单位。查处和纠正应列未列收入、集资物品未入帐、成本不实、漏缴税金、 虚增工程超支挂帐及财务核算不合规等问题。
  园林处审计报告上报市政府后,引起了市领导的重视。张兴福市长、于会文副市长阅示后,分别作了批示。张市长在批示中,要求有关单位立即进行整改,被审计单位已经采取措施进行了整改。
  【行政事业单位审计】 完成了对市检察院系统1997、1998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查出检察院系统隐瞒、截留罚没收入,固定资产及收费票据管理混乱等方面的问题,依所有关规定进行了处理,并提出 6项整改建议,同时,编发了《固定资产管理有待加强》的审计信息。该系统已经制定了措施,进行了纠正和整改。
  根据年初审计计划安排,本局还完成了对11个单位预算外资金的审计工作,对审计中发现的扩大预算外支出等问题进行了纠正和处理。促进了行政事业单位遵守财经纪律的自觉性,为推动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审计调查工作】 按照省厅部署,开展了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情况、企业负担情况审计调查。在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组织形式和管理情况调查中,共调查本市国有工业、商业企业32户,通过调查,揭示出企业经济效益逐年下降,造成国有资产减值,企业管理不善、资产潜亏问题严重,内控制度不够健全、资产核算失真,主管部门随意调剂企业资金、造成资金滞死等方面问题。对此,本局提出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等五项审计建议,对促进国有资产管理科学化,保障其保值增值发挥了积极作用。
  【发挥审计机关的参谋和助手作用】 一是加强了信息反馈工作。共提交审计综合报告和信息74篇,被党政领导批示、采纳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用25篇(次),并促进地方政府完善法规、制度一项。如,在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针对发现的部分行政收费部门抵费管理不严、抵费物资管理制度不完善的问题,本局 5月初编发了《要加强对抵费物资的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审计信息,被政府办《专报信息》第二十三期采用上报,市长张兴福作了重要批示,指示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5 月末,《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抵费物资管理的通知》已经下发全市,规范了对抵费物资的管理工作。二是认真完成好党政领导临时交办的审计事项。1999年,根据张市长的批示,本局先后对市燃料公司、印刷厂、煤城商场及蔬菜公司 4个单位群众上访信进行了审计和核实,并将审计结果及时上报市政府。市领导对审计结果给予了肯定。张市长在蔬菜公司审计报告中批示,要求政府督办室检查审计意见落实情况。通过审计,澄清了事实,化解了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组织部门的提请,对市属30户国有企业1997年,1998年的固定资产、利润、税金及职工工资总额情况进行了审计和核实,审计核实结果报告已经上报市委组织部,为考核、评价企业经济状况提供了参考依据。
  【机关廉政建设工作】 在审计工作中,认真实行审计计划公开、审计对象范围公开、审计查出违纪问题的定性公开、审计结论和决定公开、审计纪律公开的审计“五公开”制度,实行审计工作“公示制”,自觉遵守《审计组廉政责任若干规定》等各项廉政制度、规定,并请被审计单位监督和反馈;坚持审计回访制度,征求对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认真执行廉政建设的各项制度,保持良好审计形象。
  【审计干部培训工作】 结合省厅开展的审计“学习年”活动,制定了学习培训计划。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审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国审计规范等,并进行了考试。组织审计干部参加省厅组织的计算机考试,同时积极参加了省厅举办业务培训班,努力提高干部业务素质。组织审计干部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中央、省、市文件,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1999年吸收4名审计干部为中共预备党员。
  【树立良好的行业新风】 在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中,领导重视,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做到了“四个到位”:一是思想到位。组织全体审计工作人员认真、反复地学习了省、市活动方案。通过学习、讨论,加深了审计人员对此项活动的重大意义、参评内容和工作步骤的认识和理解,从而自觉地投身到这项活动中来。二是领导到位。为确保审计机关树立良好的行业新风,积极为改善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效服务,力争在此次评议活动中取得好成绩,审计机关加强了领导,建立了机构,成立了参评领导小组,并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同时,实行领导责任制,层层抓落实。局长对参评活动负总责,班子成员按分工抓好分管科室(室)的参评活动,各科(室)负责人抓好组织落实,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制定了关于开展“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参评活动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搞好此项活动奠定了基础。三是措施到位。市委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方案下发后,为使此项工作有效开展,审计机关及制定并上报了《关于为经济建设服务,改善经济发展环境的意见》。市政府将《意见》在全市范围内转发。局长在新闻媒体作出了关于审计工作为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所采取的措施的承诺。设立“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审计信息专刊,及时反映活动的进展情况等。在市城调队协助下,印发了 200份调查问卷,涉及部门、单位70余个,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从调查结果看,97.5%的被调查者对审计部门满意或基本满意,不满意率仅2.5%。四是宣传到位。 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的开展,扩大审计影响,审计机关结合纪念《审计法》颁布 5周年和《黑龙江省审计条例》实施之际,采取多种形式,加强了审计宣传工作。如上半年录制了专题片,对审计机关近年来为基层服务,为企业服务等进行了大力宣传和报导。鹤岗电视台、鹤岗有线电视台均在黄金时段进行了播放,扩大了审计影响力。上述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此项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较好效果。在1999年全市开展的“为经济建设服务、树行业新风”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年终总评中,市审计局在24个参评单位中取得了第三名的可喜成绩。
  【审计机关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按照《审计法》、《黑龙江省审计条例》、《中国审计规范》的有关要求,审计机关把严格审计执法、提高审计质量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先后建立健全了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检查和执法责任追究、审计听证、审计行政复议,审计应诉等审计执法监督制度。加强了审计执法监督检查。1999年下半年,对两县、六区审计局开展争先创优、最佳最差单位评议活动、审计业务工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重点检查了审计执法和审计质量。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举办了由六区审计局和部分内审机构审计人员参加的审计业务培训班。通过学习培训,进一步规范了六区审计局和内审机构的审计工作。
  1999年下半年,市局向市人大财经委员会作了《审计法》和《黑龙江省审计条例》贯彻执行情况的工作汇报。受市政府委托,向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报告了鹤岗市贯彻执行《审计法》情况。
                                     (高永强)
                               (本栏责任编辑:杨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