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幼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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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婴保健知识的宣传普及】 以《母婴保健法》宣传普及和教育为突破口,提高广大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监督意识,进一步推动《母婴保健法》的全面实施。一是强化宣传教育,扩大宣传普及面,各级妇幼保健机构利用各种媒介大力宣传《母婴保健法》普及及爱婴知识,提高母婴喂养率,自1999年以来,利用“六·一”国际儿童节、“母婴喂养宣传周”、“母婴生命知识宣传”组织全市宣传活动三次,共发放宣传单5 000余份,宣传手册500余份,设宣传站9处,出板报、画廊30块,义务进行妇幼保健知识咨询,免费体检200余人次。6月1日,在全市组织开展了“纪念《母婴保健法》实施四周年知识竞赛”。全市共有六区、两县及矿务局、鹤北林业局、宝泉岭管局等13支代表队39名选手参加,通过竞赛强化了法律意识,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提高了全社会对《母婴保健法》的知晓率和爱婴医院的创建意识。在强化宣传的同时,强化了《母婴保健法》的执法监督工作力度,对婚检、母婴保健、证照发放管理加强检查指导,严把从事婚前医学检查、计划生育手术和签发出生证的人员持证上岗关,对兴安区妇幼保健站、向阳区妇幼保健站2人无证上岗予以取缔,做到了依法签证、持证上岗、规范管理。
【创建爱婴医院工作】 为巩固创建爱婴医院成果,6 月份组织有关专家对已创建成的13 所爱婴医院进行市级复查。市妇幼保健院、市人民医院、萝北县团结乡卫生院、绥滨县医院接受省爱婴医院复查验收。按照省卫生厅要求,组织市级评估小组,对全市13所爱婴医院进行评估,合格率达 90%,为提高母乳喂养效果,强化了爱婴医院及各妇幼保健机构母乳喂养知识的培训,先后举办二期学习班,通过培训教育,进一步提高了母乳喂银规范化管理水平,目前,全市母乳喂养率达75%以上,母乳喂养规范化率达90%以上。
【妇幼保健管理】 强化各项妇幼保健措施,改善妇幼保健机构条件,增强农村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坚持开展孕产妇、儿童系统保健工作,及时发现异常孕产妇,减少和避免病理产妇的难产发生率,防治儿童常见病。在全市推广孕产妇保健保偿和儿童保健基金制,使我市的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率分别达到97.52%和91.21%,孕产妇死亡率降低到 18.9/10万,婴儿死亡率降低到10.3‰。
【农村妇幼卫生】 继续抓好农村围产保健“三十”措施的落实,对全市乡妇幼医生和村接生员进行考试考核,提高农村妇幼卫生人员的整体水平。积极组织各医疗单位技术骨干五次到四乡一镇为乡妇幼医生和村接生员讲解妇幼保健有关知识及推广妇幼保健适宜技术 5项,提高其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全市新法接生率达100%,杜绝了新生儿破伤风的发生。
(李恒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