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繁荣发展文化艺术事业
市文化局局长 李景强
市文化局局长 李景强
近年来,鹤岗市文化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建设边疆名城,实现富民强市”的战略目标,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团结拼搏,扎实工作,全市各项文化事业呈现出日益繁荣的良好态势。文艺创作繁荣活跃,文艺舞台精彩纷呈,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文化市场健康有序,为鹤岗市经济建设营造了一个良好文化环境,促进了全市两个文明建设。
几年来,市文化局组织创作大、中、小型剧本80余部,组织创作音乐、曲艺、舞蹈等作品3 000余件,每年在省级以上各类文艺评比和比赛中获奖近百项。小品 《奋飞的翅膀》、《乡情》,舞蹈《扭不够》、《红手绢》,市歌《锦绣鹤岗》等一大批优秀作品在全国大赛中获奖;组织排演了《梅嫂》、《燃烧的火》、《弘治私勘》、《为了明天》、《向前看齐》等10余台大型剧目和 20余台专场文艺晚会,累计演出1 800余场,观众达60余万人次;每年举办10余项全市性大型群众文化活动,举办各类文艺展览10余次。一年一度的群众性歌咏活动、大秧歌比赛及“彩色周末”广场文化活动已成为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活动;社会文化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城乡文化站建设率达到100%,文博图事业蓬勃发展,全市现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处,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处。图书馆为经济建设服务的科研论文及服务成果多次在省和国家评比中获奖;文化市场工作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文化市场得到健康、繁荣发展;大力加强文化设施建设,新建的建筑面积达11 000平方米的市艺博图综合楼即将竣工交付使用。市文化局先后获得“市目标管理优胜单位”和“超标单位”称号,并被市委、市政府授予“1996——1998年度全市先进集体”。
今后一个时期,本市文化工作将以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七一”讲话精神为指导,把“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的要求与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建设边疆名城,实现富民强市”的奋斗目标紧密结合起来,以精品生产为龙头,带动全市各项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牢牢把握文化工作的方向,繁荣社会主义文艺事业,真正实现感染人、教育人、激励人、鼓舞人的目的;要深化文艺体制改革,激发文化事业单位的活力和市场竞争力,努力满足社会文化需求;要积极创造条件,培养造就一批扎根边疆、献身文艺事业的优秀人才;充分利用剧场、影院、图书馆、博物馆引导群众、培养观众,倡导高品位文化生活,在全社会形成浓厚的文化氛围;要广开渠道,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文化事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