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概况
鹤岗市概况
历史沿革
概 况
责任编辑 田 亮
鹤岗市概况
【历史简况】 鹤岗(原名兴山)于1918年开矿,1926年矿山至莲江口间铁路开通,煤矿发展,人口增多,矿山逐渐形成集镇。1929年(民国18年)3月建置兴山镇,由矿山事务所施治。
东北沦陷时期,先后改为矿山保、兴山街、鹤岗街,并先后隶属汤原县、鹤立县。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民主政府接管鹤岗,1945年12月20日成立兴山市政府,先后隶属鹤立县、合江省政府。1949年5月,合江省建制撤销并入松江省,兴山市隶属松江省。
新中国成立后,于1949年11月24日,兴山市改称鹤岗市。1954年 8月,松江省建制撤销与黑龙江省合并,鹤岗市隶属黑龙江省。1958年隶属合江专员公署。1960年12月,鹤岗市升为地级市。1966年2月,鹤岗市由黑龙江省直辖。
1988年,绥滨、萝北二县划为鹤岗市管辖。
境内还有宝泉岭农场管理局和鹤北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