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组织机构】 安全体制实行的是监督与管理并行的“双轨制”。矿务局设安全监察局,并向各主体矿井和总公司派驻安全监察处;各矿、厂、处设安全检查科。安监局负责全局安全质量监督检查和安全综合管理工作,直接领导驻矿(公司)安监处,对矿、厂、处安全检查部门负责业务指导和领导。安监局内设安全监察处和综合管理处,向七个井工矿和多种经营总公司派驻监察处。驻矿(总公司)安监处行政编制隶属于安监局,对所驻单位依法实施相对独立的安全监督检查。各矿、生产厂、处安全检查部门行政隶属关系在本单位,负责所在单位日常安全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全局安监(检)机构共配备人员329人,其中:局领导2人,安监局45人(含驻矿(公司)安监处33人);各矿和多种经营总公司安检部门 244人;各生产厂、处、公司安检部门3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