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保险概况
养老保险概况
【养老保险概况】 2000年,全局养老保险工作在局党委、矿务局的正确领导和省社保局的指导下,紧紧围绕深化煤炭企业改革,扭亏增盈,保持矿区稳定这个中心,大力搞好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征缴支付,深化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强化社会保险服务功能,整体工作健康发展,扎实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为完成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通过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兑现奖惩,建立起基金的正常征缴秩序,从制度上保证了养老金及时足额的缴纳,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正常发放,维持了矿区的稳定。
二、原煤炭行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划归属地化管理后,局认真做好原统筹办法向省办法衔接、过渡、并轨工作,对41 400名离退休人员和16 000名供养遗属建立起管理卡制度,并将各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待遇情况全部录入了微机,养老金的审批、增减变动等实行了微机化管理,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使管理工作趋近于科学化、规范化。
三、全局各级社保机构通过抓制度落实,加强考核,不断推动基础管理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帐卡簿册健全,缴费记录准确,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支付手续完备、社保档案管理有序。各项工作严格按《社保工作流程》运作,保证了基金的安全、完整。
四、社保机构把做好对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当作重点来抓。从2000年下半年起,按照省养老金实行社会化发放的工作要求,对离退休人员和供养遗属的养老金、抚救费实行了由邮局代发,截止2000年12月底,社会化发放率已达到100%,使广大离退休人员及时、方便、快捷地领取到养老金。
五、从保障离退休人员、供养遗属的基本生活,按照上级有关文件,为离退休人员、供养遗属调整了待遇。
1、1月份为755名离退休人员调整增加了离休金,人均月增资300元。
2、4月份调整了因工死亡职工供养遗属抚恤费标准,月增资 17.1万元,人均月增资41.07元。
3、5月份调整增加了建国前参加工作满 70周岁的退休老工人护理费待遇,月增资8.8万元,人均月增资100元。
4、5月份对离休人员发给了交通费,按照不同职级每人每月增加20至50元。
5、7月份根据省政府文件规定,将中煤总劳字 (1992)641号文件规定的退休补贴纳入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项目,同时对退休人员调整增加了退休补贴,月增资 116.8万元,人均月增资28元。
6、10月份调整了私亡职工供养遗属救济费标准,月增资13.8万元,人均增资11.27元。
六、截止2000年末,全局离退休人员,供养遗属共有57 830人,其中离休755人,退休37 542人,退职2 103人,工亡遗属4 164,私亡遗属12 246人。年支付养老金27 453.6万元,其中统筹内基本养老金22 480.9;g元,护理费149.2万元。丧葬费143.3万元,抚恤费724.8万元,救济费1 327.7万元,统筹外养老金3 617.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