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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强化工程质量管理】 2000年全市受监工程95项,总建筑面积64.5万平方米,针对工程多,覆盖面广的特点,本局强化了工程质量管理工作。一是增强建设各方的质量意识。制定下发了宣传贯彻《条例》“双月”活动方案,市政府和建设局分别召开了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动员会议及工作会议,对全市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及开发企业 190名管理骨干进行《条例》培训,在《鹤岗日报》全文刊登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使参与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了“质量就是生命,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增强了建设者的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二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从受监工程入手,严把工程的登记建档、监督交底、关键部位验收和竣工认证四关。三是开展经常性工程质量监督检查。本市季节性较强,因此在不同时期监督检查重点不同,四月份重点检查了工程结冻期间的质量及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七、八月份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质量大检查,将检查结果及名次通过报纸向社会公布;十月份对工程冬季施工及越冬维护进行检查。全年共下发停工单16份,工程质量整改通知单84份,查出问题375条,及时消除了工程隐患,确保了工程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