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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工作

动迁工作



  【动迁工作】 2000年,市房产局认真贯彻《城市动迁管理条例》,依法行政、依法动迁,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改进回迁安置办法,每次分房在局纪委监督下进行,使回迁工作更趋合理;实行联合办公,回迁用一天时间、在一个地点就办完手续进户,受到居民的欢迎。为进一步做好动迁服务工作,本局还召开评估动迁安置座谈会,广泛征求全市各界意见,推出7条服务承诺制,自觉接受各界和市民的监督。 积极解决动迁安置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接待住户来访230多人次,无一例越级上访案件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