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加强环境管理工作】 一是编制了《鹤岗市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实施方案》,对境内河流分断面提出了总量控制目标,对15家重点排水企业下达了总量控制及总量削减指标,并制定了配套,管理制度及措施。二是突出抓了新建项目和老污染源治理两个总量平衡环节。对新建项目实施了“三同时”台帐管理,对老污染源治理实施了总量削减核定。全年完成69户企业污染物变更申报任务,三是通过实行微机动态管理,新建项目全部实现“三同时”台帐管理。采取上述措施,进一步健全了排污申报和总量控制运行机制,使全市污染源在总量明晰的情况下,达到了省局下达的年度总量控制目标。
在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上,年内在建工业建设项目(含往年结转) 6项,全部办理了“环评”、“三同时”手续,其中:办理环评书1项,环评表5项,年底通过环保专项验收合格项目 2项。新开工建设办公楼(含综合楼)项目39项,全部办理了“三同时”审批手续,其中33项批准为城市集中供热,5项批准为小区锅炉或原有锅炉联片供热,1项批准为安装合格锅炉。一是在项目筛选上,坚持掌握信息,主动跟进。工业项目主动与市经贸委协调,办公楼项目按时参加市基建项目审批例会,饮食服务业及个体私营项目与市工商局、各区经贸委协调,开发建设项目同地矿局协调,只要掌握项目信息,都一追到底,决不放任自流。二是在项目管理上,坚持不做“环评”不放过的原则,只要项目符合《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规范条件,要求其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严把项目选址、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四个环节,做到节节到位。三是在项目审批上,坚持项目审批委员会例会审批制,大力推行城市集中供热或联片供热,杜绝再上冒黑烟分立锅炉,从而提高了项目审批质量,使计划内项目“三同时”执行率达100%。
在辐射环境及环保产业管理上,将其列为一项重点管理内容纳入考核目标,主动出击,从基础抓起,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在辐射环境管理方面,一是组成安全检查工作组,对全市放射源单位开展了环境污染隐患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进行了限期整改;二是协助省局,对兴安矿、矿务局水泥厂放射性废源进行了妥善回收;三是帮助矿地质队完成了废源库规范化建设。在环保产业管理方面,一是按《鹤岗市环保产业市场管理办法》要求,积极帮助各型煤生产厂家、锅炉生产单位开展产品环境质量把关工作,组织召开了型煤产品质量整顿会议,会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开展了型煤产品质量抽检;二是收集、整理可降解纸浆、淀粉、植物纤维快餐盒生产项目有关资料,大力宣传项目可行性,对有投资意向的单位进行重点扶持,帮助其搞市场调查、无偿提供该项目的技术服务;三是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督促市啤酒厂、绥滨啤酒厂继续实施清洁生产审计方案,市啤酒厂、绥滨啤酒厂分别完成了酵母、冷凝水、漕液回收工程,取得了良好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