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工作】 自然生态保护工作主要围绕省2000年度环境保护责任目标,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采取环保部门统一监管,政府相关部门协调运作的方式,取得了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的支持,完成了省市自然生态保护目标。在自然保护区建设及湿地保护方面,一是全市新增建湿地生态保护类型的自然保护区、保护地 4个,即萝北县嘟噜河流域湿地自然保护区、绥滨县黑龙江流域前后沙院岛、榆树通水曲柳通岛、李家岛湿地自然保护区地,总面积为96 720公顷。其中嘟噜河流域湿地自然保护区为市级自然保护区,面积为96 620公顷,绥滨县 3个湿地自然保护地为县级自然保护地。二是开展了松花江下游天然洪水调蓄区特殊生态功能区及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调查,完成了绥滨县松花江流域洪水控制和湿地管理项目报告书及松花江流域嘟噜河湿地自然保护区科学考察报告和规划,并编写了可行性研究报告。三是加强了湿地管理工作。制定了绥滨县生物多样性与湿地资源保护工程规划、萝北县生态系统保护工程规划、黑龙江界江萝北段防护林体系工作建设规划、萝北县湿地保护区管理办法和萝北县嘟噜河流域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四是开展了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在对萝北县鲟鳇鱼自然保护区检查中,清理了非法鱼具 100多件,并当场销毁,有效遏制了鲟鳇鱼保护区的非法捕捞行为。同时对嘟噜河流域苇场湿地开发耕地问题进行了处理,萝北县政府决定退耕还湿地 2万亩。绥滨县规划松花江流域特殊生态功能区退耕还林、还湿地140万亩。生态建设方面,一是新建3个生态示范区(试点),其中萝北县和五道岗畜牧场为省级生态示范区(试点),绥滨县连生乡为市级生态示范区(试点)。2000年绥滨县连生乡生态示范区造林绿化面积达10 846亩,规划了2000公顷绿色食品基地,在省农业部门帮助下解决 200万资金建立了高科技园区,基本形成了田成方、林成网、荒坡披绿装,充分体现了生态环境建设的效应。二是建设有机绿色食品基地15.2万亩,其中水稻绿色食品基地4.7万亩,大豆6万亩,红小豆2万亩,无公害蔬菜 2万亩,无毒马铃薯0.5万亩。市东山区红旗乡、蔬园乡 1万亩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经省无污染农产品检查中心实地采样检测,准许使用无污染农产品标志;萝北县红牌红小豆绿色食品基地已经省绿办进行了实地考察监测,目前正在申报绿色食品标志证书;绥滨县已确定在10个乡镇计划发展水稻、玉米、大豆绿色产品基地 4.9万亩。三是生态旅游业得到发展,开发建设了小三峡、太平沟、金满屯等生态旅游资源,规划建设了新河口林蛙保护区、黑龙江流域护岸林工程等生态保护工程。四是加强了农村污染防治工作,着重突出了防治化肥、农药、农膜污染及秸杆焚烧污染,东山区新华镇因在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面成绩突出,被国家命名为全国先进集体。在自然资源开发和乡镇企业环境管理方面,一方面加强了自然资源开发的环境管理,认真贯彻执行了《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加大了矿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矿务局岭北煤矿年内回填露天坑的岩石量为 300万立方米,回填区绿化面积10 000平方米。矿务局还制定了矿区生态破坏恢复治理计划,列入《生态环境保护“十五”计划和2015年远景目标纲要》。另一方面,加强了乡镇企业环境管理,重点控制了新污染建设项目,禁止了“十五小”项目的新建;开展了乡镇企业执法检查,对全市 2个小水泥厂提出了工艺限期淘汰要求。为蔬园乡日新液化气罐装站和新华面碱项目办理了“环评”和“三同时”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