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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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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审计工作概况】 2000年,审计机关进一步突出审计重点,加大审计执法力度,强化服务意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问题,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审计工作任务。共审计完成38个项目,审计单位50个,查出违反财经法规金额2 667万元,追还被侵占挪用资金 82万元,减少财政拨款3万元。提出审计工作报告和信息146篇,被党政领导批示、采纳12篇(次),提出审计建议156条,被采纳142条,被省审计厅评为优秀审计项目4个。在为维护正常经济秩序,严肃财经法纪,加强廉政建设,促进本市改革和经济协调健康发展等方面,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服务的职能作用。2000年被市政府评为目标考核超标单位。
  【财政审计】 一是以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审汁作为审计工作的重点,坚持了“大财政”审计的工作思路和帐户入手的审计方法,把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与各专项资金审计有机结合,抓住资金源头,跟踪资金流向,进一步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共审计38个部门和单位,查出企业欠缴地方税、财务核算不规范及财政、税务周转金逾期现象严重、预算外部分专项基金贷款形成呆滞等问题。二是开展了对下级政府财政决算审计,共审计完成 3个县区政府决算审计工作。查出扩大财政支出、扩大现金使用范围、违反规定乱收费、漏缴税金、执行税收政策不严和预算外收入、坐收坐支等方面的问题,已依据有关法规进行了严肃处理,规范了县区政府的财政决算。市政府领导对审计结果报告给予了充分肯定,市长张兴福同志做出了“此项工作抓得好,今后要加大力度,以防在经济方面出问题”的批示。
  【省直公司审计】 按照省政府的要求和省审计厅省直公司审计统一安排,对哈尔滨市对黑龙江省中国国际旅行社、哈尔滨国际饭店、黑龙江省旅游汽车公司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进行了真实性审计。通过审计摸清了企业的家底,全面核实了企业的实有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处理,并根据对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审计建议,为促进深化企业改革、加强管理、规范财务核算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还协助省审计厅工交处完成了对黑龙江路桥建设集团三公司、五公司总资产近 6亿元的审计工作。这项审计工作受到了省审计厅的表扬,局被评为先进集体,路桥集团三公司审计组、国际饭店审计组被评为优秀审计小组,1人获突出贡献奖,5人被评为先进个人。
  【经济责任审计】 按照两办暂行规定和中办发〔2000〕16号文件、黑办发〔2000〕21号文件要求,根据市委组织部的委托,先后对 7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离任进行了审计。根据查出问题的不同性质,分别进行了处理。同时,还对医药公司、新兴墙体材料厂等单位开展了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通过对法人任职期间经济责任的真实、合法、效益情况审计,分清了领导人员对本单位资产、负债、损益不真实、投资效益差,以及违反国家财经法规问题应负有的责任,查清了领导干部有无侵占国有资产、违反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廉政规定和其他违法违纪问题,客观公正地评价了法人的经营业绩及遵守财经法纪等方面的情况,提高了领导干部加强对企业的管理和自我约束、廉洁从政的自觉性,并根据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为党政领导考核使用干部提供了参考依据,促进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副市长李宏臣对市种鸡场场长经济责任审计报告批示“建议畜牧局、种鸡厂按审计要求采取必要措施制定整改意见”。另外,还抽调了 8名业务骨干配合省审计厅经济责任审计处对矿务局局长的离任审计。
  【金融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部署和年初计划安排,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及所属东方红信用社1999年度信贷资产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主要以信贷资产的真实性为重点,并对部分贷款户进行了延伸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私设“小金库”、挤占成本费用、违反规定购置固定资产、未经批准自用抵贷资产和义务为私企承担风险服务等问题,对存在的问题依据有关财经法规进行了严格处理,并编发了审计信息,提出了具体审计建议。
  【专项资金审计】 完成了对结核病防治项目、教育“贫四”、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供热工程建设项目概算执行情况、排污费专项资金的征管、使用情况、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和 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的审计调查等专项资金的审计工作,查出违规资金177万元,决定归还被侵占挪用资金78万元,对促进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情况审计中延伸审计了福昌农场、东山区政府等11个单位。审计发现1999年省下达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省级投资和本级自筹资金部分未到位、挤占农业综合开发专项资金、贷款担保手续不符合规定、应列未列收入和漏缴税金、票据不合规定、超限额使用现金、未签订有偿资金使用合同、财务管理混乱等问题, 根据存在的的问题,提出了6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副市长李宏臣同志对审计报告做了批示,要求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整改。
  根据省审计厅的部署,在对本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扩大覆盖面和200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支预测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时发现, 截止到 1999年末本市应参加养老保险的企业职工67 823人,实际参保职工47 254人,参保率69.7%;全市计划应收养老保险基金5 266万元,实际收缴基金4 260万元,收缴率为81%。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本市关、停、破产企业较多,导致缴费工资额降低,影响了收缴。另外仍有部分企业不交养老保险基金,不愿在统筹分配养老保险基金中为困难企业分担义务。针对上述问题,建议社保部门要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宣传,积极扩大覆盖面,加大基金收缴清欠力度,提高广大个体业户、私营企业参加养老保险的积极性。
  在对供热工程建设项目1998年7月至2000年9月末概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时发现,该项工程的建设单位存在前期准备工作不充分,存在边设计、边施工,已完成的工作量的 78%未决算、验收的问题,同时还存在地方自筹配套资金不到位、核算不合规、已耗材料和已完工作量未及时做帐务处理、多计工程款、漏缴营业税及附加等问题。本局已做出相应处理,并提出了要求被审计单位调整有关帐务等审计意见及建议。
  根据省审计厅的统一安排,对全市1998年至1999年排污费的征收、使用、管理情况进行了审计。从审计情况看,主要存在应列未列当年排污费收入、以物抵排污费收入未上缴财政、以物归还治理污染贷款资金未入帐、支接坐投排污费、污染源治理项目缺乏有效的管理和监督、有偿资金回收形成呆滞、财务核算不合规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了 5条审计意见和建议,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积极采纳。
  【财务收支审计】 根据年初制定的审计计划,对14个单位的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通过审计,总体看主要存在设立帐外资产、挪用工程款、固定资产帐实不符、票据丢失、坐收坐支、无依据核销应付帐款、多计成本费用、少计成本费用、虚减资产、截留罚没收入、为其他企业担保、少报亏损、销售款未及时列收入、虚列支出、漏提漏缴税金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等16个方面的问题。针对问题共向被审计单位提出了38条审计意见和建议,有力地规范了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
  【审计调查工作】 按照省审计厅要求,2000年开展了对本市社会审计组织1999年脱钩改制后组织形式等情况的审计调查和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系统信息化建设情况的调查工作。
  【业务建设】 全面落实审计署加强“人、法、技”建设要求,搞好专业技能、法制教育培训工作。根据省审计厅工作计划安排,结合本局审计工作和审计干部队伍实际,制定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计划》,年初组织全局和六区审计人员集中进行了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了《审计法》及实施细则等专业法律法规,其中重点学习了《黑龙江省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条例》和《中国审计规范,第四季度全局又重点集中学习了审计署一号令、二号令,培训了财税知识、 WT0知识、计算机操作技能和审计全员岗位资格培训,并进行了考试,使审计人员在掌握法律法规和专业技能等方面有了较大的提高。并先后建立健全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审计复核、审计质量检查和审计执法责任追究等各项审计执法监督制度,并根据省审计厅要求,制定了《全市审计机关2000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考核方案》和《鹤岗市审计局审计执法过错追究办法》,加强了对审计执法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了审计程序和审计执法行为。还组成了检查组对全局及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进行了检查,并将审计结果在系统内进行通报,有力地促进了审计质量的进一步提高。                     (马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