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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公共卫生与疾病防治



  【防疫工作概况】 2000年全市卫生防疫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以降低各类传染病和食源性疾病发病率为重点,提高监督监测水平,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加大了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并坚持“管帮结合,在监督中服务”的原则,积极为企业创造宽松环境,以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城”为契机,加强各项卫生管理,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为鹤岗经济振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一年来,卫生防疫战线广大干部职工团结进取、奋斗拼搏,圆满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2000年全市共报告发生法定传染病8种,发病率为171.35/10万。病毒性肝炎发病率控制在60/10万以下;淋病、梅毒发病分别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45.32%和105.88%;肺结核发病 633例,出血热发病63例,猩红热发病27例,痢疾发病419例,伤寒1例,麻疹无病例报告发生;0—4岁儿童计划免疫“四苗”全程接种率达99.53%,无脊髓灰质炎野毒株病例发生;城镇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达95%,农村新生儿乙肝疫苗接种率平均达到 90%;结核病防治初治涂阳235人,复治涂阳50人,免费涂阳 41人;消除碘缺乏病,食盐加碘率达100%,甲状腺肿大发病率4.61%;食品卫生监督户数1,403户次,监督覆盖率达100%,餐具消毒合格率达 90%,全年无一例食物中毒发生;全年共监测市政集中式供水末梢水88次,合格率100%;降低学生常见病患病率,常见病防治率达100%;放射性同位素及射线装置使用单位的卫生监督率达 98%;完成一项国家级科研课题,引进新技术1项,引进新疫苗3种。
  【传染病防治】 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以防治病毒性肝炎、细菌性痢疾、注行性出血热为重点,全面落实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流行性出血热的防治工作,在疫区高危人群中开展出血热特异性诊断和疫苗接种工作,提高出血热疫性报告的准确性,加大对灭鼠员培训及鼠密度调查,积极宣传防病知识,提高广大农民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加强托幼机构管理,以防治病毒性肝炎为重点,把住病从口入关,共监督检查35家托幼单位,检查87频次,办理卫生许可证13家,降低了幼儿传染病的发病率,加强了性病疫情报告工作,提高报告质量。
  【计划免疫工作】 提高计划免疫接种率,努力实现消灭脊髓灰质炎目标,经对0—4岁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基础报表、冷链管理三个方面调查,脊灰疫苗接种率达99.95%,百白破三联疫苗接种率为98.75%,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75%。同时,开展了两次强化免疫接种工作。一是开展第八次强化免疫活动,全市设365个接种点,抽调医务人员2 000余人,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1 500余人参与,第一轮接种率为99.93%,第二轮接种率为 99.33%;二是根据卫生部要求在春季对全市0—5岁儿童进行扫荡式强化免疫接种,接种率达 98%以上。为进一步提高接种率,降低发病,卫生防疫部门于10月14日至10月16日对0—4岁儿童进行调查,主要调查内容为儿童基础免疫接种率、各种报表、冷链管理三方面,共抽查 32家医疗单位,36个居民委、360名儿童,抽查结果脊髓灰质炎接种率99.75%,三联98.75%,麻疹疫苗98.75%。
  【地方病防治】 强力推进消除碘缺乏病工作,加大地方病防治工作力度。一是做好迎接国家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评估工作,按照国家考核评估方案要求,抓住组织领导、碘盐管理、健康教育三个重要环节,认真准备。经省政府消除碘缺乏病考核评估组对我市进行检查评估认为:我市领导重视、工作到位,病情方面甲状腺肿大率9.7%,控制在国家控制标准之内,实现了基本消除碘缺乏病阶段性目标,二是在地方病防治工作上,加大了对大骨节病、克山病的防治及监测工作力度,为新华镇8个克山病病区发放亚硒酸钠片 24 000片,对东山区团结乡、合胜村永胜小学拍片50张,干骺端检出3例,干骺、骨骺、骨端未检出,X线检出率为6.38%。
  【结核病防治】 加强结核病防治工作,一是开展全国结核病第四次调查,抽取了我市向阳区光明办事处27委进行居民流行病学调查,调查人口为2 035名居民,应样人员1 862人,实检1 809人,受检率为97.15%,检出肺结核病人 16人,省流调办验收时确诊活动性肺结核病人12人,待定5人;涂片结核病菌阳性4人,涂阳患病率为221/10万,检出的肺结核病人均落实了免费治疗。二是落实世界银行贷款结核控制项目的各项工作,提高肺结核病人的发现率,结核病发现率达到省下达的指标要求。三是加强卡介苗的管理。发放卡介苗 6 000余支。对基层卡介苗接种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和指导,新生儿卡介苗接种率达100%,并对在市人民医院及妇幼保健院出生的婴儿做了PPD十二周阳转,全年无卡介苗接种事故发生。
  【消毒监督监测管理】 认真贯彻 《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依据黑龙江省卫生厅〔1993〕358号文件精神, 每年对辖区内各医疗保健单位进行两次监督、监测工作。重点检查一次性医疗用品“索证”,污水、污物处理、消毒药使用情况。经检查,各医疗保健单位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率达100%,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手术衣抽检10批次,合格率达100%,污物焚烧率达95%,污水部处理率达97%,手术室平均合格率92%,无菌器械平均合格率100%。5月份,对全市 4家卫生用品厂进行监督和采样,并对各卫生用品厂生产的产品进行抽检,检验合格率达100%。
  【卫生监督】 2000年共办理卫生许可证470户。其中:食品行业办证235户,公共场所办证133户,学校办证15户,其他行业4户。对从业人员体检3 631人,其中:食品体检2 181人,环境体检1 296人,其它行业从业人员体检154人。共监测地产品274份。其中:食品监测244份,环境监测33份水样。
  【食品卫生监督】 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等各项法律法规,本着监督与服务相结构,扶持和扶助并举的原则,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突出做好对食品加工业的卫生管理,共监督户数1 403户次,监督合格1 258户,合格率 89.8%。加强从业人员的体检工作,提高食品卫生观念,共体检2 093人,检出“五病”人员41人,现已全部调离,调离率达 100%。对企业进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全年共有新改扩建企业 8户,均进行了预防性卫生监督。对各类样品监测,共采集样品265份,合格253份,合格率95.3%。
  为保证市民吃上放心食品,降低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发病率,维护市场合法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严厉打击不法商贩,共查获各类食品黑加工点6户,依法销毁不合格食品600公斤,并依法取缔。对限期整改而又没有改正的行政处罚1户,罚款1 000元,并立案查处。在元旦、春节、仲秋节、国庆节等重大节日,为净化食品市场、增强市民的卫生意识,开展了节前食品卫生市场检查,以街头巷尾流动摊贩和无证摊床为重点,对食品市场进行了治理整顿,杜绝了伪劣变质食品流入市场,有效地控制了各类食物中毒的发生,切实把住了病从口入关。
  【环境卫生监督】 环境卫生工作认真贯彻《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管理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对所辖网点进行巡回监督,监督频次达 750户次,严格执行法规要求,对生活饮用水定期监督监测,监测出厂水、水源水各 4分,合格率均为100%,二次供水 4份,自备水 10份,合格率均为 100%。查处市场假冒伪劣化妆品,没收无“三证”和不符合化妆品卫生标准要求的达 50多个品种、800余盒。净化了化妆品市场,根据卫生部、卫生厅文件精神对全市公共场所、公共用品、用具消毒效果进行检测,共查89户公共场所,检测评价346份公共用品,重点查处从业人员无证上岗,消毒设施不完备,公共用品(具)不消毒问题,共警告7户,限期改进5户。
  【劳动及放射卫生监督】 继续贯彻《放射卫生管理条例》,加强劳动卫生和放射卫生防护监督监测,对全市尘毒单位及新建企业进行监督,全市共30家尘毒单位,除 9家单位停产外,共监督46单位欣,21家单位。应测作业点150个,实际监测113个,合格率为 63%。对防尘防毒设施不完善单位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开展医疗院所射线装置监测,合格率100%。对监测中存在的问题,尤其是医用的诊断 X线机,加强现场指导,对违反法规无证使用的单位进行处理,保护了放射工作人员身体健康。
  【学校卫生监督】 加强学生健康监测工作,努力降低学生常见病毒病率,达到《全国学生常见病防治方案》规定目标要求,为防治中小学生的贫血与结核病,与教委联合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的结核病透视及贫血检验,共体检 46所学校,体检学生达 39 723人,检出贫血患者1 232人,患病率3.10%,透视出结核病患者355人,患病率0.89%。开展学生乙肝化验及甲乙肝疫苗接种工作,共开展乙肝化验3 800人,接种甲肝疫苗 500人份,乙肝疫苗1 610人份,进行学校卫生、学生健康及点校学生常见病监测工作,全项合格率为 88%9%,保护了中小学生身体健康。
  【创建省级卫生城】 按照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卫生部门及时制定了发了卫生系统“创城迎检”实施方案,对工作目标进行了分解,落实责任,经过广大卫生工作者不懈的努力,卫生部门负责的健康教育、食品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城区除四害工作一次性通过验收,全部达标,得分率达 99%以上,受到省检查团的高度评价,通过创建省级卫生城的实践,既促进了我市卫生工作质量的提高,也为下一步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积累了经验。